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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站:摩托车报废流程

发布日期:2023-01-26 09:45:57浏览量:381
【车管站】

【导读】摩托车报废流程是怎样的?报废补贴多少呢?摩托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需填写申请表,并向收受接管企业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要报废的摩托车就可办理。

摩托车报废流程

摩托车报废流程

1、携带《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手续。
2、由车管所开具送车单,将报废车辆送至收受接管公司。
3、凭收受接管公司出具的报废车辆收受接管证明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报废手续。辖市(区)车辆可先到本辖区内指定收受接管单位送车后,凭收受接管单位出具的收受接管证明到市车管所办理)。

摩托车报废补贴多少

标准是这样的:

车辆提前报废补偿金=月平均折旧金额×车辆剩余使用月份数,其中,月平均折旧金额=车辆销售发票价÷[10(年)×12(月)];车辆剩余使用月份数=[10(年)×12(月)]-车辆初次登记至报废当月的月份数;

举个例子:

比如:一辆摩托车是6年前以6000元的价格买的,以10年的报废期为限,以4年为标准,一年补偿600元,4年就是2400元,那么政府按照规定向该摩托车主补偿2400元。最低补偿标准为200元,如果该车主10年前以6000元的价格买的摩托车,离报废期只有1个月,按照一个月的标准计算是50元,但是政府还是按照最低200元发放补贴。并且,报废车辆作为废品卖出后,这个卖废品的钱也归车主。

摩托车报废年限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报废,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

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
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摩托车多久会自动销户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所以,理论上,就算你30年不年审,还是会有你的账户信息,必须亲自去销户。

摩托车不年检多久销户

机动车连续3次未年检将强制报废,驾驶报废车被查到将吊销全部准驾,两年内禁考。

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没去年检,将被强制报废。如果市民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将被处以吊销全部准驾(包含所有准驾)、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罚款500元,两年内不得再次考取驾驶证。

摩托车不年审的车型在车管所都会有记录的,车辆如果被强制性报废以后,那么摩托车不年审也就不能被处理了,还是很有可能会影响到驾驶证的,或者你的违章一直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处理的话,那么就代表你就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了,并且也会影响到你已经考取到的驾驶证的正常使用的,所以车友们在处理的时候还是要注意这一点的。

摩托车没有了怎么报废

只有在当地派出所报警说车丢了,他们核实后,会开个证明给你,你带着证明去车管所就会给你办报废了,即使不能报废,也不会影响你,那车会被交通锁定,出事也不会找你。

相关问答

【问】摩托车达到报废年限不拿去报废会有什么后果?
【答】1、这些驾驶报废摩托车的驾驶员均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两年内不得重考。
2、“废”而不“报”,只会带来更多麻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车主应经常关注车辆行驶证上的登记信息,及时检验车辆,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交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收受接管,切莫将报废车交由他人使用,以免带来严重后果。

【问】摩托车报废车牌还能用吗?
【答】不能用了。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以上(含3年)的机动车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所有人自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车管所收回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赴取。

【问】摩托车报废能不能保留牌照?
【答】原则上可以保留。《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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