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官是什么梗

发布日期:2022-12-11 12:18:28浏览量:1251
 

南京法官是指2006年南京“彭宇案”的法官王浩,

为什么成梗呢,主要是因为王浩对“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对社会道德造成了非常大的负面效应,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并且他说的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成为了至理名言。导致“扶老人”这件简单的事从一个顺手就能解决的举手之劳变成了我们生活不可承受之重的事,让整个社会的好心人寒了心,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不好。

南京法官王浩的判决原话如下:

如果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她?”“如果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送她去医院?”“如果不是你撞得,为什么不向家属讨要为老太太垫付的200元钱?

而现在只要看到躺在地上的老人,到底扶不扶在网上始终分成了两大派,一派是扶,一派是不扶,不扶的主要是怕被讹。

实际上,对于“扶不扶”问题,法律早有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可见,如果被扶者不能证明扶人者将其推倒,扶人者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彭宇案案情经过

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64岁的徐寿兰老人,经过一个公交站台时,被人撞倒了。刚下公交车的彭宇赶紧将老人扶起来。老人的情况不妙,彭宇赶紧给老人的子女打了电话。老人的家属赶到后,彭宇和他们一起将老人送去了医院。在这期间,彭宇为老人代付了200元医疗费。

但不久后,老人和她的家属将彭宇告上了法庭。原因是老人指出,是彭宇将她撞倒的,所以老人的家属,要求彭宇赔偿他们13万元医疗费等各项花费。彭宇连连叫屈,说他没有撞倒老人。

最后,法院认为,彭宇和老人都没有过错,但根据常理分析,彭宇撞倒老人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彭宇要承担老人40%的损失,最后法院判决彭宇赔款老人45876元。彭宇不服,提起了上诉。

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少争议,很多网友认为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随后,通过调解,彭宇和徐寿兰老人及其家属,达成了和解,彭宇赔偿了老人一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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