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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精选17篇)

发布时间:2022-11-11 10:56:45阅读量:601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一)

刑事案件调查报告

【篇1: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审前调查报告】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 审前调查报告

案 由 调 查 单 位

【篇2: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二、交通肇事过失犯罪原因及分析 1

近几年,过失犯罪案件数量的上升,主要是交通肇事案件的增多。针对这一现状,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情况严重。

近两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户购买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数量急剧增加。但是,一些农民为了省钱不参加培训,不办驾驶执照,车辆不挂牌子,由于技术不过关,使这些二轮、三轮摩托车成为危机生命安全的马路杀手。

2、因酒后驾驶,导致事故发生。

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机率上升。近来,由于新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且国家大力度整治酒后驾驶,但部分人往往抱有侥幸心理,置交通法规于脑后,酒后神经麻痹,反应迟钝,很难控制车辆,从而导致惨剧的发生。 3、因超速驾驶引起。

俗话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行车,特别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地段常常有提醒车辆慢行的警示路牌。而一部分驾驶员由于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抢时间超速驾驶。尤其是大型货车,行驶速度极快,造成对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威胁。 4、驾驶员经验不足,导致危险增多。 2

近年来由于车辆不断增加,驾驶员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职业,因而驾驶者的技术、经验难以达到职业化的要求。如有些私家车主甚至没有经过培训便“自学成才”拿到驾照,有些出租车司机往往通过速成培训而成,由于他们缺乏必要的驾驶经验,一旦在驾驶中遇到紧急情况,往往会手忙脚乱,不能采取适当应急措施,造成事故的发生。

5、只重经济利益,违章超载驾驶,非法搭载现象突出。 为追求经济利益,许多驾驶员在装载货物时或搭载乘客时不按要求装载,常常是超负荷、超规格进行装载,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抛于脑后,特别是农用车非法搭载乘客的现象尤为突出。 6、因被害人的责任导致。

2011年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有12起案件是由于被害人无视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等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

三、建议及对策

(一)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责

1、快速进入刑事程序,严把审限关。

由于刑事案件具有其特殊性,严重性,构成过失犯罪即已经出现了损害结果。一方面,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金钱损失,急需被害人赔偿进行医治和生活;另一方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被告人 3

大部分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为了保障刑事被告人的正当权益,缩短审理羁押时间,我院在受理刑事案件后及时审查案件情况。 2、合理配置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受理案件后,在三天内审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决定是否使用快速审理模式审理。通过案件繁简分流,使得办案资源的投入和配置趋于合理化,可以在用较少的司法资源办理大量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同时,将更多的资源去办理疑难、复杂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节约诉讼时间,从而达到刑事诉讼资源的最大效益化。 3、把握时机,注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要牢固树立调解意识,把民事调解贯穿于刑事审判始终。根据受害人和被告人具有对立情绪大的特点,引导被告人真心悔过,积极赔偿;稳定受害人的情绪,使其理智表达诉求。调解不能急于求成,把握时机,适当的“冷却降温”,分析道理,耐心倾听,允许当事人诉说委屈,释放怨气。调解时,有时双方分开调解,有时一起协商,调解形式也是多种多样,通过电话,联系村委,亲友劝说等。在制作调解书时,要做到赔偿责任划分合理,认定有据,赔偿标准有规定明确。

4、根据案件情况,严格区分适用缓刑。 4

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对于有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所犯罪行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悔罪表现较好,经审判委员会决定可以适用缓刑。当然,虽然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但是并不能因此适用缓刑过度。我院准确把握严宽相济原则,综合考量案件情节,慎用缓刑。

5、关注执行,确保赔偿到位。

过失犯罪较多的是人身受到损害,受害人往往急需被告人的赔偿进行医疗和生活。因此,被告人是否切实进行赔偿,是刑事判决特别关注的考量因素之一。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进行宣判的同时,完成附带民事部分的执行,定期回访。

(二)做好法律宣传工作

【篇3: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问题之概况

2004年1月—2007年10月,某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线索 163 人,立案侦查 113 人,侦查终结106人,移送起诉90 人,决定提起公诉60 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结36人。在调研活动中,课题组对有关案卷进行了调卷查阅,与两级院从事反渎职

二、问题之剖析

(一)反渎职侵权案件立案率低,四年平均立案率为。立案率低的原因主要是:1、渎职侵权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不同,贪污贿赂犯罪一般是“由人到事”,当检察机关从公众举报或办案中获知某人可能涉嫌受贿、贪污、挪用等犯罪线索后,从其经手的经济活动中较为容易查获其犯罪事实。而渎职侵权犯罪更多隐藏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当前我国普遍存在的政务不够公开、透明,公共决策机制不够科学民主化,公众知情权难以保障等原因,除非在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或造成国家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会“由事到人”,反查出其中可能涉嫌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由于对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标准、案件类型、社会危害性宣传不够,加之此类犯罪较少直接侵害到公民个人的权益,故社会公众对渎职侵权犯罪了解不多,举报热情不强,支持查处的呼声不高。3、渎职侵权犯罪所涉及的新罪名较多,涉及诸如金融、环保、商检、土地、质检、林业、教育、文物、卫生、工商、税务、海关等领域较广,涉及专业知识较强,从而加大了发现和查办此类犯罪的难度。形成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发现渠道不畅,案源相对缺乏,可查性较低等不利局面。

(二)反渎职侵权案件侦查终结率(简称侦结率)低,四年平均侦结率为。主要原因是根据法律规定,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嫌疑人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大多具有较高文化和专业素质,不少还担任着握有审批权的领导职务,有着较为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有的甚至还是某一方面或领域的专家或权威,具有深厚的行业或专业知识,通晓相关法律法规,其反侦查能力和对抗性很强。同时,由于现阶段行政执法、司法活动和公共决策过程本身存在的责权不明、随意性过大、规范性不强和相应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完善等原因,造成检察机关立案后难以获取直接证据,对案件事实的侦查活动也由于涉及专业领域业务性较强,决策过程复杂分散,而难以厘理其在之中所起的犯罪责任。加之如前所述,渎职侵权犯罪行为多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活动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情形,其主观恶性不强且又未收受个人“好处”,在现实生活中多与工作能力不强、政策水平不高、工作失误、“好心办坏事”等相混淆,有关领导和一些群众认为对此以犯罪处理为之过重,为此对办案人员说情打招呼或直接对检察机关施加压力、给予阻力的现象较为普遍,

造成检察机关立案后难以深入查处和顺利侦查终结。

附表1: (单位:人)

(三)反渎职侵权案件决定提起公诉率(简称起诉率)较低,为 %。经调查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在侦查环节囿于侦查人员的能力水平所限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本身具有的查处难度较高等特点,致使所立案件经侦查查明的犯罪事实不够清楚明确,犯罪证据不够确实充分,难以达到提起公诉的标准,而只好做相对或存疑不起诉进行消化处理;二是司法实践中面对社会各方面对办案的压力、阻力,对一些较为“敏感”的案件也往往做不起诉处理;三是反渎职侵权侦查人员在证据收集方向、证明标准把握、证据证明力判 断使用等方面不够全面得当,有的案件经退回补充侦查后由于证据发生变化或灭失也只能作不起诉处理。

(四)反渎职侵权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审判结果呈明显轻刑化、宽大化趋势。在法院审结的29件36人渎职侵权案件中,判处有期徒刑26人,处以拘役1人,免予刑事处分7人,其中宣告缓刑23人;宣告无罪2人。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分的占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结总人数的。而据自治区检察院提供的数据表明,2003年至2007年6月,在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中,判决缓、免刑的占有罪判决总人数的。其主要原因是,1、渎职侵权犯罪作为一种“不进腰包的腐败”,难以引起公众的愤恨,“加之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相当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1]。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对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不予理解和配合,对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横加干涉,认为被告人仅是工作中的失误或差错,而往往以保护干部或片面强调保护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为借口,为其开脱责任而施加压力,审判机关在人财物均受制于地方的格局下,往往屈从于领导指示而对渎职侵权犯罪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2、刑法规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法定最高刑分别为三年到十年,较之其平均个案损失258万元的严重损害后果[2],量刑明显偏低,这为判处渎职侵权犯罪被告人非监禁性刑罚提供了操作空间;3、刑法规定的渎职侵权犯罪量刑标准不够清晰,尤其是对如何适用“情节特别严重、应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具体情形,最高人民法院至今没有明确权威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制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也存在着标准不清、操作性不强、罪与非罪界限不明等问题,不利于对渎职侵权犯罪分子的严肃查处。此外,渎职侵权犯罪的定罪证据多为言词证据,缺少物证、书证等进行固定,一旦被告人或证人翻供,在无其它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未形

成证据锁链的情况下,往往导致案件被宣告无罪。

附表2: (单位:人)

(五)检察机关对反渎职侵权案件提出或提请刑事抗诉率较低。2004年1月—2007年10月,该市检察机关共对反渎职侵权案件提出和提请抗诉3件,抗诉率为。法院经再审后,维持原判和发回重审各1件。其主要原因是,一些检察人员存在只对宣告无罪的反渎职侵权案件进行刑事抗诉,其它案件只要法院作有罪判决即达到工作目标的不正确思想,对所判刑罚是否恰当研究较少,法律监督不尽到位。另一方面,出于对案件事实证据和外部执法环境的综合考虑,一些检察机关对渎职侵权犯罪被告人“法外容情”现象采以默许态度,较少予以深究。此外,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官员被判有罪缓刑和免刑的,可以保留公职和工资待遇。鉴于渎职侵权犯罪被告人多“因公犯罪”或“无心犯罪”,从其生活出路考虑也较少决意对明显畸轻裁判进行刑事抗诉。

三、问题之应对

(一)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社会危害性和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现代法治理念和公权运行规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管的公共权力必须严格监督、严格制约,否则公权力滥用或不作为的结果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群体切身利益的实现问题,关系到国家公信力权威的有力彰显问题,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所在。如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致使许多不应换发文号或应予撤销批准文号的药品获得了文号,其中6种药品竟然是假药”[1]。再如我国矿难屡屡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房价虚高不下、土地开发过度、食品卫生事故频发,在其背后都隐藏着主管机关的失职渎职犯罪行为。因此,“这个意义上说,渎职是不揣腰包的贪污,渎职之危害猛于贪污。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处长关福金说得更加到位:渎职是社会不和谐的诱因”[2]。对此,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席会议和座谈会、举办法制课、

上街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渎职侵权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群众讲解渎职侵权法律知识,剖析渎职侵权犯罪典型案例,提高社会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并进一步增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透明度,动员社会各界

监督、支持、参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积极推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二)积极深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信息称,2003年1月到2007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351件35011人,共起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20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2392人。而仅2004年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35031人,相比之下,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在法律监督体系中还处于薄弱环节。这其中既有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阻力大等客观原因,也有检察机关本身存在的反渎职侵权部门人员少、装备差,侦查能力不强、业务素质不精、执法水平不高,办案中有畏难情绪,对渎职侵权犯罪研究不够等主观原因,一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也或多或少存在对反贪工作抓得紧、对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无所谓的观念。为此,检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以严厉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危害公正司法和破坏土地资源环境及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房屋拆迁、社保资金、医疗医药、教育管理、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结合渎职侵权犯罪涉及领域广、环节多,且主体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点,从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的角度入手,不断拓展办案视野,认真分析研究新领域犯罪和新手段犯罪,积极查办涉及新罪名的渎职侵权犯罪。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既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办案的力度,又始终坚持质量标准,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在从严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同时,也要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宽严有度,在依法区别对待中体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此外,各级检察机关要落实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机构编制,加强人员和装备配备,加强侦查策略和侦查技巧研究,通过在岗培训、以会代训、听取专家授课等形式不断强化反

渎职侵权检察人员的证据意识,提高突破案件的工作能力,促进公正、文明、严格执法。

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和蔓延。

(四)依法开展检察监督。如前所述,包括渎职侵权犯罪在内的职务犯罪案件在量刑时存在偏轻、偏宽的不正常现象,这不仅造成法律适用上的不平等和严重失衡,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犯罪分子,有违刑罚公正的要求,而且大量耗费了司法资源,严重削弱了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影响力度,同时在社会上形成不良的价值引导取向,助长了渎职侵权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和仿效心理,难以有效发挥刑罚的警示、惩戒和教育功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裁判畸轻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依法坚决地进行刑事抗诉。要防止刑事抗诉结果难以预料,如法院不改判即意味着刑事抗诉错误无效的消极思想。同时,检察机关应推行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在出庭公诉中对渎职侵权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免刑或从轻、减轻处罚进行分析和论证,并提出明确意见。审判机关也应加强判决书的说理性,通过判决书析理论证适用缓刑、免刑或从轻、减轻处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效减少乃至杜绝因暗箱操作所导致的刑罚适用不当的问题。此外,检察机关应加大对司法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审判人员徇私情、私私而徇私枉法的犯罪案件,以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促 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实现。

(五)建议完善立法。当前我国关于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仍不够完善,表现为主体不尽科学、罪过形式不甚规范、客观方面有失妥当、罪刑处断有欠均衡[1],造成实际操作难度大。刑法修改实施后,把渎职侵权犯罪严格界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并且对立案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随之产生诸多问题,其一,法律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概念界定本身就不够明确,易与国家工作人员相混淆;难以对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打击面过窄;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发案主体相冲突,如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为博物馆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二,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部分

渎职侵权罪名的犯罪构成不够清楚,如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如何理解,虽然制订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但在司法实务中仍难以细化,缺乏严密性和可操作性。且审判机关在适用最高检司法解释上也存在不同认识。其三,渎职%c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二)

一般认为刑法有以下三种功能:

(一)规范(规制)功能\秩序维持功能

指刑法通过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相应的刑罚,表明国家对这种行为否定的价值判断,要求人们不要实施这种行为,并对实施这种行为者给予刑事处罚。而一般公民慑于刑罚的威力,也会按刑法的规定规制自己的行为,不去触犯刑法,社会秩序也得到了维护。

(二)法益保护功能

指国家通过将侵害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正当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通过要求人们不要犯罪和对发生的犯罪行为予以刑罚惩罚来遏制犯罪,以来保护国家、社会、公民的正当合法利益不受或不再受犯罪的侵害。

(三)人权保障功能

刑法的规定限制了国家司法机关在刑事司法中的行为——要依法办事,不得滥捕滥判,从而保障合法公民的权益不受刑罚权滥用的侵害,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刑罚权滥用侵害。西方有些学者称刑法是“善良公民的大宪章”,是“犯罪人的大宪章”。罪刑法定是实现刑法保障功能的最主要制度。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三)

泾川县公安局党原派出所“春季攻势”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xxx、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和县局安排,我所从

1月x日起到4月x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季攻势”专项行动, 现将次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强化危险物品管理,深入开展枪支安全大检查、大

整治,坚决堵塞漏洞。对辖区内的2家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逐枪、逐弹进行清点核对,彻底查清枪支弹药品种、数量和管理状态,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侦查破案,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

专项行动以来,立刑事案件5起,配合镇原县公安局破获刑事案件8起,人员已全部抓获移交,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

三、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强化社会面管控。坚持逢集

日党原、合道两个街道的巡逻,提高了见警率和管事率,对辖区的学校,幼儿园全面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排查了治安隐

患,有效的预防了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加大治安案件查处力度。专项行动以来,我所共查处治

安案件7起,其中六害案件5起,处理违法人员19人,行政拘留7人,有力的净化了社会环境。

党原派出所

二0一0年x月二十六日

…… …… 余下全文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四)

各安保人员:

四、对保安公司提供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上报,由安保部答复和改进。应严格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员工配合和支持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五、工作人员应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不得安排保安职责以外的工作,否则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支行承担。

六、负责协调解决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人员及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七、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如发现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表现不好经教育不改的,向安保部提出申请,由安保部要求保安公司及时教育或调换不适合的保安人员。

八、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九、发生在执勤区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保安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五)

今年以来,在县局和刑警大队的领导下,我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立足在刑警岗位上,充分履行一名刑警的职能作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刑侦基础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的维护了一方平安,现将全年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充分履行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破案水平

随着犯罪手段的多样化、智能化,我深感自己的知识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打击犯罪的需要。今年以来,我进一步加强了自身的学习,除认真学习一些政治理论知识没,提高自己的执政理论水平以外,我非常重视对刑侦业务和技术的学习,积极参加到大练兵活动当中,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知识,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我还积极学习一些基本的刑事技术知识,使自己在业务上不外行。同时,我注重对全县的刑事发案规律特点进行研究,注意从破案中积累知识,使自己侦查破案的水平和能力有了不断的提高。今年以来,我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并被评为严打整治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奖励。

三、大力强化刑侦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刑侦工作阵地

积极参与刑侦技术三级点建设,大力加强阵地控制工作力度。在刑侦基础建设中,我非常重视“特请耳目”建设,对我物建的特情耳目加强领导,合理使用,今年以来,我物建的特情共提供各类案件线索/条,从中破案/起,特别是在侦破”案件中没,我管理的特情及时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使得案件得到了顺利的破获。平时,我注意对各类案件的特点进行研究,积累资料,积累经验,在侦破案件中,这些资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严格要求自己,全力指导基层派出所的侦查破案工作

作为一名刑警,必须要有严谨的作风,严明的纪律,超人的毅力,满腔的正义,在这一点上,我始终告诫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刑警。积极投入到了保持xxx员先进行教育活动当中,在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随叫随到,正确摆正个人利益同组织利益、群之利益、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注意与同志们特别是派出所民警搞好关系,对于派出所承办的刑事案件,我经常性的主动予以指导,使派出所办理的案件质量有了不断提高。同时,我严格的遵守公安机关“五条禁令”等禁令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全年没有违法违。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六)

1.对于此审理案件的证人,必须确认此证人出庭的范围,和处理拒绝出庭的证人。当证人做出的证据大大的影响了案件当事人定罪的情况,而审理案件被定罪的当事人或者对这个证人所作出的影响当事人定罪的证据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向法庭进行申请,法院通过此申请觉得申请可以处理,便可以通知此案件证人重新出庭,如果证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再次出庭作证,法院对此证人可以强制出庭,证人给出的证据法庭无法证明真实性,此证据就不能作为本案件的定罪根据。

2.对于此审理案件的鉴定人,必须确认此鉴定人出庭的范围,和处理拒绝出庭的鉴定人。对于此审理案件的鉴定人给出的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人民法院应该及时的同时鉴定人以及证人同时重新出庭,如果鉴定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再次出庭,经法庭调查,鉴定人所给出的理由属不正当理由,法院可以强制此审理案件的鉴定人报告给所属部门,之前的鉴定意见不能作数,应该将本案延迟在审理或者再一次做鉴定。

3.对审理案件的证人应作出相应的保护,以及对此审理案件的证人作证给予的补助给出明确相关规定。当此审理案件,涉及到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等有可能危害到要出庭作证的证人,法院首要做到的是对此案件的证人做到对外绝对保密,不可公开;对于此案件的证人自己提出需要进行安全保护的,法院应该对此事进行调查,找出证人提出需要保护的原因,觉得此案件相关证人真的需要收到保护的,要立即安排有关部门对此证人进行安全保护;此审理案件的相关证人,来法院作证,所发生的费用,比如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等与此案件相关的费用,法院应该给证人做出一定的补给。

4.对审理案件的证人设计选择有专业知识的证人来作证明的明确规定。如果本审理案件所需要的证人必须拥有对此案件有相关的知识的人员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规定,拥有专业知识的证人不可以超过两人出庭作证,如果此审理案件有多种类型要进行作证的,可以相对应的增加证人的数量。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七)

区社会治安现状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治安工作,区xxx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专题调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走访了区公安分局、开发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深入海门、白云、葭沚、章安等街道听取了社会治安工作汇报,分别组织召开了由街道人大工委、派出所、司法所、政法办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我区社会治安工作取得的成效

20,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工作,先后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首季攻势”、“四整治一攻坚”等一系列行动,实现了连续第三年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刑事发案“三个零增长”目标。区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开发区公安分局也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胜单位。我们认为,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强了社会面的管理控制。

围绕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和村级换届选举等重点事件和敏感时期,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的排查和控制,认真做好风险评估、预案演练等相关工作,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建立重大群体性事件隐患专案经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大了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2898件,同比上升,其中破获xxx犯罪案件165件,同比上升;查处治安案件5159件6028人次。开发区公安分局破获刑事案件928件,同比上升;查处治安案件2590件,同比上升。两个公安分局共破获命案7起,破案率达100%。

(三)夯实了治安防范的基础工作。

(四)强化了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

认真落实从优待警、从严治警措施,严格按照队伍正规化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等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素质,确保了队伍的清正廉洁。全年没有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面临的困难不少,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治安案件仍在高位运行。

虽然通过公安机关开展“首季攻坚”、“四整治一攻坚”等专项行动,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苗头有所遏制,发案总量有所下降,但总的来说,刑事治安案件依然偏高。年,全区(包括开发区)共立刑事案件7669件,受理治安案件14863件。尤其是侵财型案件呈上升趋势,仅2008年11月区公安分局所立的618件刑事案件中,“两抢”案件有35件,同比上升45%;入室盗窃案件有276件,同比上升。同时,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增无减,黄、赌、毒等案件明显反弹,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诈骗愈演愈烈。

(二)不稳定因素依然大量存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现,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其中,因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复退军人待遇、非正常死亡、劳资纠纷等矛盾和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尤为突出。据调查,2008年1-11月,全区共发生5人以上集体上访事件达141批次,涉及人员达1655人次,同比分别增长74%和49%。

(三)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八)

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司法实践中常用的提法是“赃款赃物”,而我国《刑法》中对于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的处理原则主要体现在其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一条文中提及的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物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被害人的合法财产、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可能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或违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这两者之一,也可能都不是,如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的犯罪违法所得就是此种情况。

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的犯罪所得是赃物赃款,行贿人打算用于行贿的财物往往也被认为是赃款赃物,甚至犯罪分子用于作案的工具等也可以说是赃款赃物。究竟何为赃款赃物?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规定,只在《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而这里的赃款赃物还是根据判决书所作的认定,因此,其认定主体既可以是公安机关,也可以是检察机关、法院,而对于人民法院的审理具有意义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主要是刑法第六十四条提到的这几类。因此赃款赃物的特征在其赃性,它仅仅是一个程序性的概念,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没有必要作明确的限制。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九)

一年来,我在公安局党委正确领导下,我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团结同志,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下面从以下几方面汇报自已工作。

一、德,能够自觉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能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二、能,在目前工作岗位上,不断地抽出更多的时间去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积累经验.通过自己的努力,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善于发现问题,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

三、勤,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地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按照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和精神灵活地体现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认真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踏踏实实,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事,不以事小而马虎,不以事多而敷衍,真正做到仔细,敬业完成各项任务.

四、绩,虽然我担任的是治安支队综合大队内勤,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还承办刑事案件。在20_年我本人承办的2起刑事案件中起诉3人、劳动教养1人、侦破倒卖有价票证案件10起,治安拘留5人,收缴票款2000余元。

五、廉,平时坚持按点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要求规范着装。严格遵守xxx的“五条禁令”,从没做过任何违规违纪的事情。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也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是不多,这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努力从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为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十)

律所实习心得

1、法律工作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

我们在学校学习的很多法律知识都是理论上的,实践中很多时候我们说打官司其实很多时候打的都是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话。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

对于一个刑事案件来说,除了通过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来更多的了解案件之外,卷宗无疑是至关重要的。记得一次所内的刑事案件讲座,一位很知名的刑辩律师提到,刑事案件开庭之前,卷宗看多少遍都不为过,只有做到对于卷宗的完全熟悉,才可以彻底明白这个案件,在明白的基础上才能出具最为详尽和专业的辩护意见。这句话对我的影响很深,所以在律所接到的每一起刑事案件,我都会尽可能的多去翻阅案卷,更好的了解案件,才能协助律所做出更好的辩护意见。

2、细节决定成败。

法务实习的时候,总监和我说,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智商能力相差的没有那么多,很多时候决定一个人能够走多远的关键就是细节上是不是可以做到完美,做到极致。这句话我受益匪浅。

因此在律所的工作中,无论领导和律师交给我什么任务,小到打印复印扫描文件,大到独立撰写案件代理词和法律意见书,我都会认认真真的完成,不会有任何的懈怠,尽可能做到不出披露,因此也得到了律师们的肯定。

2、专业知识很重要。不管是从事什么行业,一定要把基础知识掌握好。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但我也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这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是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扎实的理论根基是很难有长足的发展的。在接下来剩余的一年半的学习时间里,我要更加努力学习,打好专业基础知识,努力提升自己,抓紧充实自己,在步入社会之前让自己具备更多的技能和涵养,机会总是提供给那些早早做好准备的人,在外部机遇还未成就的时候就要抓紧时机练好基础,养精蓄锐,在一天一小步的努力中,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前途的人。

3、任何时候要保持虚心的学习态度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虚心学习的态度,学会观察身边人的工作状态,吸取好的工作经验,在最短的时间里适应快节奏的工作状态。同时律所的工作压力大,要学会如何化解压力,保持吃苦耐劳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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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十一)

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案件的书状。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________对_________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 )字第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事实与理由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十二)

原裁定认定:“……在争执过程中,上诉人_________猛击被害人_________左眼部一拳,致张倒地昏迷。”这与案件事实不符。事实上,被害人与申诉人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被害人_________来申诉人家中讨债,申诉人因生意亏本确实无力偿还,并答应有钱肯定归还。但________在申诉人家中砸家具,申诉人进行阻拦时________挥拳就打,申诉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回了一拳,被害人并非被打后即倒地昏迷,而是跑走了。以上事实,邻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时都在场,均可以证实。但无论是一审判决书还是二审裁定书,对案件起因、被害人有过错这一事实都未加认定。申诉人认为,申诉人是在被害人实施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轻伤害的后果,但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行为的性质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十三)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们紧紧围绕“平安和谐”建设,认真履行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法定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去年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09人,起诉829人,其中批捕团伙犯罪嫌疑人251人,起诉301人;批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14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20人,起诉98人。其中,犯罪嫌疑人等三人流窜全省绑架儿童、抢劫汽车6部、盗窃汽车牌照、伪造军用汽车牌照特大恶性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我们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案件移送当天就作出了批捕决定,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2、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和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我们通过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地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去年以来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9份,侦查机关据此立案29件29人,其中20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2人被判处20xx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加强侦查和审判监督。通过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共追加罪名12个,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1件,均被法院采纳;共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23人,其中21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追捕、追诉准确率100。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监管部门的监管活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先后对697名监外罪犯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察,对监外罪犯监管活动中的脱管、漏管等情况依法监督纠正,共向监管部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11份,并对1起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案件依法向监管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均被采纳,保证了刑罚的依法正确执行。四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4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39件,审查和解5件,向申诉单位、法院等发出检察建议6份。对法院判决正确的15件申诉案件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法律权威。

3、加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构建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经济发展环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去年以来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40件43人,其中大要案28件31人;全部案件均已起诉并被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20xx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件3人。立查非法搜查、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案件8件16人,全部为大要案,均已作出有罪判决。今年我们将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工作,以涉及造成破坏环境、破坏资源背后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环境监管失职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案等作为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

4、立足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我们注意通过做好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一是改进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利用非刑罚手段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对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充分尊重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贯彻“和谐司法”理念,通过检察机关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化解矛盾,节约诉讼资源。我们先后对12件轻微刑事案件作了和解处理,不但被害人得到了及时赔偿,而且有利于犯罪嫌疑人重返社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高检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目前已经制定了《XX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实施细则》,区别对待刑事案件以求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更好的统一,特别是把对青少年案犯的教育感化工作纳入办案的全过程,坚决防止因机械执法给社会造成更大的不和谐、不安全隐患。二是妥善处理涉检上访案件,努力消除上访隐患。进一步完善了首办责任制、检察长预约接访制以及“四定两包”责任制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去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320余件,均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理。对久诉不息的信访案件,及时召开听证会和公开答询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借助社会力量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去年以来对21件信访案件实行了公开答询,均已息诉罢访,在检察环节防止了越级上访。三是多措并举,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先后在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文章300多篇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制教育工作,深入中小学校举办法制讲座21场次,对7名失足青少年实行跟踪帮扶,使他们改过从新,重返校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调查、教育、说服、息访工作,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十四)

刑事案件庭审程序

庭审笔录( 案)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xx市人民法院审判庭第 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

辩护律师:xx事务所律师 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记录: xx律师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略),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陪审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候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一、宣布 开 庭

1.核对基本信息;

审: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 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 到庭。

审:(查明被告人身份: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被:

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这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于 年 月 日因 被刑事拘留,同 年 月 日被逮捕。

审:被告人收到 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收到,于 年 月 日收到。

2.宣布开庭,告知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审:今天本院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之规定,在昆山市人民法院第 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

审:审理本案合议庭由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 组成。本院书记员 担任本案庭审记录。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出庭支持公诉。

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不申请。

审: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也有权自行辩护;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听清了。

二、法庭调查

1.宣读起诉书;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 详见起诉书 (略)

审: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们听清楚了吗?与你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吗?

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是否要将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经过向法庭做简要的陈述。是否认罪?

被: 。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官要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发问阶段;

审:公诉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公: 。

被: 。

审:辩护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辩: 。

被: 。

审: (审判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发问)

被: 。

3.举证质证。

审:请公诉人举证。

公: 1、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检查笔录、鉴定结论)。

审: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没有。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 。

审:被告人对上述证据有何意见?

被:没有。

辩:没有。

审: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需要证人出庭作证。(有/无)

审:传证人到庭。核实证人的身份,告知应当如实作证和做伪证的法律责任,指令在保证书上签字。

公:向证人发问。

审:被告人对证人有要发问的吗?

被:没有。

辩:没有。

审:被告人有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的吗?

被:有/无。

辩: (辩护人举证)。

审:被告人、辩护人是否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的?

被:没有。

辩:没有。

三、法庭辩论

审: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 。

审:由被告人作自行辩护。

被: 。

审:现在由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发表辩护意见。

辩: 。

审:控、辩双方是否有新的辩论发言?

公:没有。

被:没有。

辩:没有。

四、最后陈述

审:法庭辩论结束,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被:

审:休庭,延期宣判/当庭宣判。

五、宣判

审:详见刑事判决书。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十五)

题目写,请愿书

尊敬的**人民法院(或政法委);

我们是***村的村民,20xx年1月3日嫌疑人***因*********一时冲动失手致人死亡(根据案情或写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此段主要叙述案件发生的详细经过,或者提供一些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再叙述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该嫌疑人在村庄的为人处事、人品、性格等情况。在叙述死者的一些情况,主要是写死者在本村内如何霸道、如何欺负弱小,如何欺男霸女等劣迹。

最后,开始叙述全村村民的请求,但不能写宽恕此人,可以写,请人民法院能根据实际案情,充分考虑**村村民的愿望,对嫌疑人给予从轻处理。

所有村民签字按手印。写明日期就行了。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十六)

申请人:(系被害人之父),男,汉族,出生日期,住址,电话

申请人:(系被害人之母)女,汉族,出生日期,住址,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人因顾X故意杀人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二中刑初字第XXX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提起抗诉。

事实与理由:

一、被告人顾X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原审判处死缓,量刑畸轻。

受害人与被告人顾X素不相识,被告人仅是听到有人议论姓顾的,臆想谈论的是自己,便拿刀下楼,主动挑衅引起争执。在根本无证据表明是受害人对其动手的情况下,即对受害人胸腹部猛扎两刀,在受害人受伤后,完全可以徒手制服的情况下,又连扎四刀,受害人倒地后未加以施救,反而是隐藏作案工具,最终导致了受害人的死亡,被告人顾X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这样的人不能再让其回归社会危害他人,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被告人顾X不构成自首,原审对于其行为构成自首的认定错误。

1、原审对于被告人顾X明知有人报案在现场等待抓捕的事实认定错误。

根据判决书列明的证据来看,本案是刘XX拨打110报警,而被告人根本不认识刘XX,也不知道其报警,根据被告人口供他只知道张xx打的120电话,因此原审对于其“明知有人报案”而留在现场等待抓捕的认定错误。

警察接警后到现场,被告人也没有主动向警察投案,而是经张XX的指认才被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顾X对受害人没有任何的施救行为,反而首先考虑的是走掉(详见冯证言),其后又隐藏做案工具,根本没有认罪自首的主观意图,从其一系列的行为来看其留在现场分明是存有侥幸心理。后来又因为张xx等人的控制、指认而无法离开,原审认定与事实不符。

2、被指认后不反抗是因为当时现场人员众多、即使反抗也无法逃脱。

3、被告人承认杀人是因为无法否认杀人的行为。但是到案后顾X并没有完全如实客观地供述自己的杀人动机及罪行。

被告人顾X在自己屋内听到他人议论姓顾的就以为谈论的是他,就把刀拿在手里出去看(见冯XX2014年10月25日证言),显然其殴打的过程中并非无意中碰到刀为了吓唬他们才拿出刀来。

4、自首情节在量刑上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并非“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顾X挑衅有错在先、后持万伤人性命、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积极地赔偿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

被告人顾X非法剥夺了受害人年仅24岁的生命,使得二申请人老年丧子,饱受痛苦,更面临着老无所依的悲苦境地,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到百万元。但是事故后被告人家属从未探望慰问过二申请人、在法院整个庭审程序走完时被告人也未拿出一分钱。在法院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时,对方曾说过有十万元、争取赔偿到二十万,但是一直在敷衍、直到延审后、判决之前仅仅交到法院4万元,此款与给二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相比是杯水车薪,根本是被告人对于赔偿事宜的应付,不具备任何诚意,更谈不上积极赔偿。原审以此4万元作为其免死的借口,与事实不符、与法无据。

综上,二申请人认为被告人顾X犯故意杀人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顾X行为不构成自首,其所赔偿的4万元不足以弥补给二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人不存在减轻其罪责,从轻判处的情节,一审判处其死缓量刑畸轻。请求贵院依法申请抗诉。

此致

xxx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二O 年 月 日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篇十七)

为有效防范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全行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年度计划。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障经营安全为目标,以防范责任性刑事案件和事故为重点,围绕全行中心工作,狠抓安全保卫检查监督,积极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着力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3、支行坚持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确保了安全保卫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5、做好营业场所和自助银行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培训,加大自助设备巡查次数和力度,加强案件高发时段及夜间的巡查检查力度,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安装假门禁、加装测录装置摄像头、张贴虚假提示等手段****客户资金和暴力抢劫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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