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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精选15篇)

发布时间:2022-12-24 08:37:10阅读量:106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一篇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xx年8月1日至9月3日;

新生到主考学校现场确认:20xx年9月1日至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新生须在9月1日至9月3日期间到主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主考学校通知)。主考学校不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三、支付方式

四、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考生在登录页面下载使用说明,仔细阅读后再进行填报。

通知人:

日期: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二篇

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中小学20xx年暑假放假时间日前确定,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等。

海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学从7月4日起、中学从7月11日起放暑假,中小学下学年报名注册时间为8月30-31日,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1日。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辅导班等。各地要统筹安排期末考试时间,为各中小学校留足时间进行考试结果分析和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考试一结束就放任自流。

此外,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加强防溺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告家长书”等形式,积极主动与家长联系,要求家长要加强暑假期间对孩子的监护,共同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三篇

各院系、各班级: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管理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本学期期末考试继续采取集中组织、分级管理方式进行。

1.学校考试课程的组织管理由教务处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抽考科目的确定、命题与审题,印制试卷、安全管理、考场安排等。学校考试课程的考试科目见附件1。

学校考试课程全部采取教考分离方式,由教务处指定命题人(或授权院系代表学校指定)。命题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命题责任书,并对试卷质量及试题安全负责。命题工作完成后将试卷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务办。

2.院系考试课程(除学校考试课程之外的所有课程)的组织管理由各院系负责。主要内容包括院系考试课程各环节的全部考务工作和学校抽考课程的阅卷、评分、登分、考试分析评估工作。

各院系要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工作,把工作要求和任务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

二、各类课程考试时间

1.本学期课堂教学结束时间为X年1月8日,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X年1月11日-15日。其中院系考试时间为X年1月11日-12日,学校考试时间为X年1月13日-15日。

2.全学期排课的课程、后半段排课的必修课在X年1月11日-15日考试(在教务系统-集中考试里进行安排)。

3.后半段排课的选修课程在X年1月4日至1月8日考试(需提前办理第19周最后一次课的停课手续,再在教务系统-分散考试里进行安排)。

4.编班重修课程在最后一次课组织随堂考试。

5.辅导重修与插班重修学生随课程班级考试,如遇考试时间冲突,应及时到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

6.学期中途结业的按照期中结业考试的通知要求排考。

7.双学位课程原则上在期末统一考试前举行结业考试,具体时间由主办院系确定公布。

三、考场安排

1.期末考试排考前需要认真核对每个教学班的学生名单,核准人数,确定考试课程的试卷编号,院系考试课程试卷编号由机器按照“年级(4位)+课程代码(8位)+T(正考标识,1位)+流水号(2位)”规则自动生成。生成的卷号须在试题纸上标注,学校考试课程试卷编号规则与院系考试课程相同,在自动生成的编号前加“X”,以示区别。相同课程不同卷的,应单独编号。

2.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安排,考试区域主要在J1、J2、J3教学楼。开课院系在安排考试时,根据教学场地、学生班级等情况合理安排,尽量注意班级考试时间的均衡性。

3.开课院系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试安排工作(只排考试时间、地点),教务处审核后,12月11日在教务系统公布。同时,各院系通知学生进个人教务系统查询。

四、命题与制卷

1.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命题保密教育和制卷保管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试卷或试题内容,严禁简单地套用旧试卷,一经举报查实,作为一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为保证试卷安全,各环节工作要落实到人,建立交接责任制度,教师严禁将试题带入教室或放置到公用电脑上,电子数据不得在QQ群中传递。

2.学校考试课程(主要是通识必修课与学科基础课)需命制4套试题(A、B、C、D),教务处从4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卷,具体课程以教务处下发的命题通知书为准。

3.院系考试课程均出A、B卷,要根据学校命题工作规范确保命题质量。

4.学校考试课程和院系考试课程命题交卷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

五、监考与考场管理

1.所有教师都有参加监考的职责。监考教师必须由专任教师、院系管理干部、辅导员等担任,院系监考人员不足时在院系之间协调解决,监考酬金由开课院系负责发放。

2.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教务处或课程院系安排专人在考场办公室发放和回收考试试卷,监考教师必须按时领卷和交卷。

3.所有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

4.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成立巡视组,负责对全校的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各院系成立巡视小组,负责督查本院系期末考试工作。

六、阅卷、评分与登分

1.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复核、分析等工作。

2.考试结束后3天内按要求完成成绩登录工作。登分时要逐个核对课堂注册考生,确认无误后提交。发现没有卷面成绩的学生,要核对试卷袋封面上的考试记录和考生签名的《考场情况登记表》,查明具体原因,具体处理,不允许出现既无原因又无成绩的数据记录。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考试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并经教学秘书检查合格后,教师方可放假。(考试材料归档要求见附件2)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各院系部近期要安排召开专门的党政联席会议、全体教师会议和学生主题班会,做好研究部署、宣传教育、检查落实等工作。

2.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管理,严格考试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必须在考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成绩,公平公正;同时,公开宣布本课堂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凡缺课(或缺交作业、缺做实验)达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交所在学院,由教学秘书汇总后报教务处。

3.学生考试期间不得请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亲属去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其它原因一律不予准假,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月31日前,各院系完成试卷的印制、分类、装袋、保管工作,并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装入试卷袋。要在试卷袋封面、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指定位置填写试卷号。

5.成绩登录工作完成后,各院系分析考试成绩数据,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学业预警工作。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四篇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规范考试过程,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现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考试管理

考风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也是创建优良学风的重要抓手。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制度,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减少和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实施“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全体学生进行深刻的考风考纪教育,以警示学生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必须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活动,组织全体学生学习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自尊、自重、自爱,提高考生自觉性,在全体学生中形成“遵守考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氛围。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更应严格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监考力度,落实监考责任

有监考任务的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各项内容并签名。

四、严格执行学院规定,加大考试违纪处理力度

各系辅导员要认真按照学院考试安排和工作纪律要求开展工作,对于违反监考及考试纪律的老师,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各系应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学院进行处理,不得徇私舞弊。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x年x月x日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五篇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2号)精神,现将我区20xx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2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我区只设英语一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口译考试将安排在11月5日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xxx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xx〕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17号),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不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他条件。

(三)根据xxx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xx〕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3。

三、报名办法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六篇

一、考试对象

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二、考试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承担本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具体考务工作。

三、报名工作

四、考试工作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内容按照闽教人〔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专业类别。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3.考试时间。20xx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4.考场安排。考场设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市、县(区)报考人员应在市、县(区)所属设区市考场进行考试,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到福州市进行考试。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七篇

临床执业医师:36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口腔执业医师:358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55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6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356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56

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73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医师:292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2

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9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医师:338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38

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5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医师:373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73

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8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医师:362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医师:362

师承或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92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医师:203

具有规定学历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5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八篇

按照滨州市语委办普通话测试工作要求,我县语委办决定20xx年8月3日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测试时间:

20xx年8月2日-8月3日(分时间段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见附件1《报到时间安排表》)

2.测试地点:

无棣县第三实验学校实验楼四楼

3.测试程序:

考生在报到室报到;工作人员带考生从报到室进入准备室;工作人员带考生从准备室进入考场。

测试注意事项:

进考场时一定要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见附件1《报到时间安排表》)。考生进入报到室、准备室、考场三个环节均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测试过程中要注意:

1.要按时报到,报到后参加考前培训。在准备室领取测试题(要记住测试题号),准备15分钟,将测试题交给准备室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测试题号和微机号一致),将身份证放在左手边,由监考人员再次验证考生身份。

2.进入考场一定要关闭手机,测试时声音一定要响亮、清晰,声音太小会影响自己的录音效果。测试一旦开始将不能中断。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九篇

各院(部):

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第19-20周为考试全校期末考试周,具体的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务组织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按照校、院(部)二级排考组织方式进行。学校负责落实校通识平台课和全校性课程的排考工作,教学单位负责落实各自其他所属课程的排考工作。

二、考务工作标准

1、期末考试的排考工作(含考试、考查)严格执行《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南工发[]111号)文件要求。所有的考试安排严格按照标准化考场排考和落实监考老师。

2、所有的考务安排都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操作。系统外不产生期末考试课程监考工作量。系统中必须发布排考结果,可供师生查询。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学校安排的通识平台课、全校性课程以及学院申报给学校排考的课程的期末排考工作于11月19日前完成,课程考试的教室和时间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教务处在12月4日将公布排考结果。12月11日前各院(部)负责落实每一个考场的监考老师,并录入系统。

3、学校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及院(部)安排的其他课程,院(部)要按照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填写在期末考试安排表的监考教师栏位中,于12月11日16:00前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至系统,并打印全院(部)的所有监考安排表加盖院部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监考任务要求在考前以纸质单的形式通知到监考教师。相关责任教师按时、按地组织考试,学校将组织检查。

4、由院(部)安排的考查课程,院(部)组织相关教师按规定时间严格执行《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南工发[]111号)文件要求组织考试,并于12月18日之前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至系统,并打印全院(部)的所有监考安排表加盖院部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十篇

《通知》指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 至11:30 语文;15:00至17:00 数学。

6月8日9:00 至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 外语,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通知》表示,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应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平台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按照上述科目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工作部署,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高考过后就是等待成绩的煎熬,在每年参加高考出成绩刹那总会几家欢乐几家愁,金榜题名固然可喜,考砸了也切莫徒伤悲,或许你的高考成绩不能在国内上名校,但未必不能上国外名校呀。同时也会有很多学霸考上了国内名牌大学,未来更好的学习深造,也纷纷加入了留学大军,高考后出国留学深造,也是不错的选择。

通知人:

日期: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十一篇

一、考试报名

二、资格审查

请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于20xx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6∶00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集中到报名点(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市直部门、省属以上驻淄有关单位的人员到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违纪条款处理。

通知人:

日期: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十二篇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xxx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并颁发xxx统一制作并在全国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即“八大员”证书)。根据省住建厅安排,我省将于20xx年12月27日举行我省本年度第二次统一考试,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岗位

1、颁发全国统一证书的岗位: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员(水暖)、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

2、颁发全省证书的岗位:测量员、土建预算员、装饰装修预算员、城建档案管理员。

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标准员岗位考试待具备条件后再行安排。

二、报考条件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全国统一证书。

河北8大员考试注意事项

(1)、年满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具备施工现场工作经验,且符合职业实践最少年限规定(见下表):略

2、对不符合上述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要求的人员,也可以自愿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先颁发我省证书。待达到《职业标准》要求条件后,通过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换发全国证书。

三、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

1、报名。

时间:20xx年11月15日-30日

河北8大员考试注意事项

地点:建设北大街8号603房间 咨询电话:860xx029 所需材料:

(1)、个人材料:《河北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复印件各两份、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三张(照片装袋,袋上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及报考专业名称)。

(2)、企业填写的《河北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含电子文档)(一个企业一份)。

请各企业带齐上述材料和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报名审核,过时不候。

2、考试

通知人:

日期: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十三篇

各部、城区各支行、分理处:

为了巩固城区员工周六例行学习成果,提高相关业务水平,提升业务综合素质,进一步强化员工自主学习意识,特对合行城区员工20xx年培训学习进行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xx年10月27日(星期六)上午二、考试科目:内勤、安全保卫、信贷

三、考试范围:20xx年培训学习相关知识和文件四、考试人员:除机关领导外,参加学习的城区所有员工

五、监考人员:机关领导

六、考试地点:八楼会议室

七、考试形式:限时、闭卷(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八、阅卷人员:机关领导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考试人员较多、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及时安排组织好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报名,于十月二十日上报综合部统一编号;

(二)各部人员在内勤和信贷科目中任择其一报考;

(三)请参加考试人员于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

(四)本次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一周内通报全辖,优异者将优先考虑年度评优,不及格者年度评优不予考虑,补考不及格者,自动失去20xx年评优资格,并将考试成绩计入档案;

(五)考试前,如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六)请加强考前复习,考试期间,严禁作弊,发现后先警告,警告后继续作弊者,当场撤卷。

xx年xx月xx日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十四篇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九、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十、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食品,自带饮用水。

十一、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十二、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十三、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

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十四、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

通知人:

日期:

关于开展考试通知范文 第十五篇

一、新生注册与报考

㈠注册、报考流程

1.注册要求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新生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2.填写注册信息

考生须进入北京自考首页( )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设置登录密码。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要求在专业照相机构拍摄,蓝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

3.报考课程

网上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添加专业、报考课程。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添加及报考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1)负责,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新生须在注册时间内(9月1日9时至5日17时)完成课程报考。

4.现场确认

报考课程完成后,考生须查看或打印“现场确认凭单”,并在9月7日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确认的考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按要求采集指纹信息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现场确认成功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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