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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精选14篇)

发布时间:2023-02-14 18:53:50阅读量:40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一篇

“阳光班”是由二中和xx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一个针对“困、优”高中生的资助项目,二中“阳光班”经市教育局批准,在市慈善总会的监督下,由xx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二中主办,每年招收50名成绩优秀、家庭困难的初中毕业生为“阳光班”学生。现将x年二中“阳光班”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阳光班招生条件

1、学业优秀

(2)家庭困难状况相近者,以成绩较好者优先。

(3)思想品德优良。

2、家庭困难

(1)孤儿。

(2)城镇低保家庭的子女。

(3)农村困难家庭的子女。

(4)困难优抚对象的子女。

二、资助标准

由xx有限公司每年为每名学生提供4000元的资助,用于保障必要的生活、学习开支,另外还享受每年20xx元的国家助学金,三年每生享受资助共计18000元(120xx元生活费,6000元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供如下材料:

①本人书面申请

②初中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优良的证明。

③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并经乡镇民政部门审核盖章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证明(所需材料在办理入学手续时交到报到处)。

2、由学校报请市教育局、市慈善总会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报材料,根据“困、优”原则按拟资助人数120%择优确定备选名单。

3、学校报请市教育局及xx市慈善总会根据公示和调查情况确定最终资助名单,上报xx市教育局批准并进行公示。

4、申请但经审核未通过、没能进入“阳光班”的学生,不影响其按成绩编入其他班级。

四、招录与管理

1、申请“阳光班”资助学生,必须在xx市教育局填报二中正式录取志愿,按正常招生程序招录。

2、“阳光班”单独编班,强化管理,按实验班标准配备优质师资。阳光班学生主体倾向理科方向发展。

3、二中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依照《二中“阳光班”管理细则》,认真做好招生、资助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培养自强自立、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阳光生,回报社会的关爱。

x年6月15日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二篇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体)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省属中职学校: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特制定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2021年1月1日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有偿招生违规行为的处理,保证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x教育法》《xxx职业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及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中职学校招生,是指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招收初中、高中或其他学历毕业生等生源的行为。第三条 中职学校、生源学校、学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等,在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生管理制度进行的有偿招生或参与有偿招生行为的认定及其处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处理各类中职学校有偿招生行为。第五条 中职学校招生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有偿招生行为:(一)利用经济手段招揽、买卖生源的;(二)与生源学校签订招生等相关协议并违规给予相应费用的;(三)按招生人数违规向生源学校教职工或其工作人员支付费用的;(四)委托中介机构、个人或利用在校学生招揽生源并支付活动费、高额差旅补助等费用的;(五)向推荐生源的个人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或组织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的;(六)按招生人数违规给生源学校教职工发放奖金的;(七)以其他名义违规向生源校办企业、合作企业等单位转移资金并用于支付招生费用的;(八)购买生源信息的;(九)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有偿招生行为。第六条 中职学校有上述第五条情形之一的,由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查核一起的,取消学校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调减学校经费分配因素;连续两年查核有违规行为的,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并列为未达标中职学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令停止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依法依规撤销该校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第七条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八条 初级中学或其他等生源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参与有偿招生行为,由教育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改正。收取费用的,责令退还有关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推荐、买卖生源获取经济利益的;(二)与招生中职学校签订招生等相关协议并获取经济利益的;(三)向中介机构或个人推荐、组织生源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四)向招生中职学校收取“入场费”“生源回扣”等费用的;(五)欺骗、恐吓、误导、替代或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六)接受招生中职学校、招生中介机构提供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或参加其组织付款的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的;(七)有偿提供、xxx的;(八)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有偿提供生源的行为。第九条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及其他教职员工出现本办法第五条、初级中学或其他生源学校教职员工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违规情形的,可认定为参与有偿招生行为,由所在学校及相关部门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或者给予其他处理,并作为师德师风失信人员录入江西省师德师风信用平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 学校或主管部门对有偿招生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有偿招生行为督导不到位的;(二)有偿招生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的;(三)放任或默许学校进行有偿招生或参与有偿招生行为的;(四)对有偿招生或参与有偿招生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处理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五)多次出现有偿招生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六)其他监管或处理不力的行为。第十一条 中职学校和其他生源学校教职员工以外的其他人员或机构违规进行有偿招生或参与有偿招生,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相关案件线索应当依规依纪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二条 有关学校主管部门掌握学校有偿招生线索或接到群众实名举报的,应当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视情况组织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认定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的,应及时上报,必要时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或直接调查处理。第十三条 对有关责任人员或学校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明确、处理适当。对有关责任人员或学校的有偿招生行为调查和收集证据时,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或学校的陈述和申辩。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三篇

20xx年秋季初一新生招通告

一、招生计划

20xx年秋季初一计划招收新生200人,其中公办收费生40人。

二、招生对象

招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的20xx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招生方式及时间

招生方式:面试招生,主要考查学生的行为习惯、特长兴趣、沟通表达、理解反应、社会实践、学科综合等方面。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7日下午5点止。

面试时间:20xx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8:00

四、招生流程

1.请携带一寸彩照1张到招生办登记办理《面试证》

2.请携带《面试证》到校参加面试

3.等候面试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

4.按照招生办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点:松山湖南方外国语学校(松山湖北部高新区)

电话:(传真)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四篇

根据《xx县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198号),现将我县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x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x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我县坚持“免费、免试、就近、均衡”原则,采取“统一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招收新生。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我县今年推出“我的班”手机APP招生辅助系统(以下简称手机APP),学生家长可足不出户在自己手机上完成“施教区学校就读确认”、“统筹申请材料提交”以及招生信息获取、录取结果查询等事项。

(一)施教区学生入学

申请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于6月10-15日在手机APP端报名登记确认。

本县户籍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未入学超龄儿童,x年9月1日-x年8月31日出生但未在本县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县外就读小学回乡升初中的少年,需先在5月26-27日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学区登记审核并安装APP后(回乡升初中的需提供经原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作学籍证明),再参与本县招生。

(二)统筹学生入学

本县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在户籍所在施教区学校外公办学校就读的,在设定的学校统筹招生截止批次内,仍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不同情况,分批次给予统筹安排,详见各学区(直属校)招生通告。申请人根据住宅产权、实际居住、购房等情况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未能在手机APP登记的(包括未安装手机APP、相关材料所有人非学生父亲或母亲而无法在手机APP上登记等),可于6月14-15日持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现场审核。

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招收;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分别采取按住宅产权证件、电费开户或过户、商品房合同备案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该校后续批次招生工作不再启动。

对于统筹学生三个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可由学校所在学区或县直属学校根据未被招收的学生居住等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核准后公布执行。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由学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仍有空余学额学校或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凡申请回原施教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21-22日在手机APP上确认是否回施教区学校就读,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在本县入学。

(三)新居民子女入学

新居民子女入学按照《xx县新居民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申请人凭相关材料在7月24-25日或8月29日到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学区登记审核,由学区统筹安排入学。根据《xx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对参与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并达到一定高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给予优先照顾安排,详情可咨询县新居民服务管理部门。外县户籍学生其父母在本县拥有住宅产权的,可于6月10日-15日在APP端登记提交相关信息,申请参与第三批统筹安排。

(四)政策照顾学生入学

政策照顾对象根据《xx县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平教〔〕198号)文件确定。申请政策照顾的对象,于6月20日-6月21日凭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由县教育局照顾统筹安排,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中获上年度县“工业企业争先创优活动”资源效益奖,申请材料经县经信局审核后,统一报县教育局核准。

(五)民办学校招生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到民办学校择校的,凭户口簿于6月2日-6月3日到民办学校登记(仅限选择一所民办学校登记)。当申请人数超出学校招收学额时,学校可以采用电脑派位、面谈等办法实行自主招生,不举行考试和面试。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回施教区学校就读或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公办学校统筹。

三、招生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县教育局、昆阳学区、鳌江学区、水头学区、萧江学区、万全学区、腾蛟学区、山门学区。

监督举报电话:。

四、注意事项

学生监护人要为其通过手机APP提交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的入学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电费等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凡在本县就读幼儿园大班及小学六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均已安装部署手机APP。学生监护人通过手机APP提交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将如实记入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附件:xx县x年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安排一览表

xx县教育局

x年5月22日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五篇

根据下城区教育局关于x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学区范围

安吉社区、环西社区、戒坛社区及灯芯巷社区的武林路210号—264号双号、灯芯巷32号、狮虎桥路38号、狮虎桥路43号。

二、入学年龄

年龄满6周岁(x年9月1日至x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本学区常住户口、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理登记。

2.“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入学。

四、报名办法

6月24日一天——戒坛社区、环西社区

6月25日上午——安吉、灯芯巷社区(武林路210号—264号双号、灯芯巷32号、狮虎桥路38号、43号)以及长寿学区前七批次选报我校的适龄儿童

上午8:00—11:30,下午1:00—4:00

五、登记地点

本校戒坛校部(直戒坛寺巷5号),请从正门进入。

六、登记所需材料

请父母亲自(一人)携带孩子凭以下证件予以登记:

1.本学区户口。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②房产证。③父母身份证。(核查后返还原件,留下复印件。)

2.拆迁过渡户。拆迁过渡在本学区的除携带以上材料之外,还需带拆迁过渡协议。②在本学区租房合同。(报名后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凭预登记码到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如下:①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②父母双方在xx市区的暂住证(或孩子本人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③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④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社保缴纳信息可以在预登记系统中查询,报名时无需提供纸质参保证明。)其中,暂住证、社保、劳务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x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无中断。(需将所有材料都带齐,无需带孩子)

注:进城务工子女也可以到明珠实验学校报名登记,但不能重复报名,否则无效。

※以上所携带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七、请父母按要求及时来校登记,切勿误期。为保证有序招生,请您来校时务必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六篇

一、开班计划

招生范围:2岁——6岁学龄前幼儿

开设班级:大、中、小班、小托班、学前班

入托方式:简托、日托

班额设定:小托班每班20人,小班每班25人,中班每班30人,大班学前班每班35人

二、报名须知

1、报名请携带幼儿户口本、接种证

2、报名前请为幼儿做好体检,报名时请携带幼儿体检表

三、报名优惠

新生报名即有礼物相送

报名家长均可得飞天嘉园车辆通行证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报名电话:

报名地点:xx幼儿园教学楼内

五、开园时间

20xx年8月26日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七篇

本校是热点学校,施教区大,生源多,固定住所及户口情况比较复杂。为了便于部分学生家长提前办理好相关手续,避免报名时来回奔波,特补充通知如下:

一、房产证和全家户口均在本地施教区范围内,并实际居住,可直接报名。

二、房产在本学区,户口迁入不满一年,先登记经入户调查确认入住后再报名。

三、凡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而父母无自有住房的,需孩子父母带好结婚证和身份证在招生前一个月到常州市房管局开具“夫妻双方无房产证明”,报名时带来。

四、贷款购房,没有领取房产证,但户口已迁入,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

五、新购买二手房,必须一年前(x年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证及户籍迁入,并且实际入住,该房产六年内无孩子在三井小学读书。

六、拆迁户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并没有另外购房的,需父母双方提供市房管局开具的“夫妻双方无房产证明”(原件)。

七、公寓房一定是“住宅”用房,有70年产权,“商用”或“商住两用”房不可以作为入学条件。

八、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只登记不报名,待符合条件的招生结束后根据学额情况再确定是否录取。例如有合法的产权但户口没迁入、二手房未满一年等等。

xx区三井实验小学

-6-15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八篇

按照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的要求,今年市区幼儿将继续按照户口划片报名入园。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园将优先招收本校职工子女和校友子女入园(不受户口划片影响),在此基础上六月上旬再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外公开招生,现将20xx年幼儿园优先批次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我校事业编制职工子女、人事处认定人才派遣职工子女、后勤集团企业编制职工子女、事业编制职工第三代子女、校内各部门合作单位职工子女,出生于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的健康幼儿。

二、报名时间:20xx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

三、报名办法:幼儿家长(限1名,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海大教工卡、户口簿(全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预收费,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四、友情提示:

1、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者视为放弃名额。

2、报名期间需出差的教职工可在4月17日前与幼儿园预约其他报名时间。

3、报名时不需要体检结果,待正式入园时,再根据幼儿园的要求进行体检。

4、新调入或出国回校的职工子女(其他年龄段),可前来报名插班入园。

幼儿园地点:香港东路23号海洋大学浮山校区内

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幼儿园

年4月15日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九篇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x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子女。

时间:x年3月1日-5月26日

网址:

三、现场报名

时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石岐区户籍

①桂园社区、莲新社区、太平社区、湖滨社区、仙湖社区、凤鸣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石岐实验小学,电话。

②迎阳社区、民生社区、民权社区、博爱社区、悦来南社区、民族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第一城小学,电话。

③东明社区、莲员社区、康华社区、大信社区、莲兴社区、东港湾社区、宏基社区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员峰小学,电话。

④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市实验小学,电话。

2.东区户籍:

①朗晴小学(市一中初中部旁),电话。

②奕翠园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奕翠园会所,电话。

3.西区户籍:

①原属西区片户籍,报名登记地点:铁城小学,电。

②原属沙朗片户籍,报名登记地点:沙朗小学,电话。

4.南区户籍:

①环城、城南、竹秀园、沙涌、上塘、恒美、马岭、龙环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竹秀园中心小学,电话。

②渡头、福涌、寮后、金溪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良都小学,电话。

③北台、曹边、树涌、沙田户籍,报名登记地点:南区北台小学,电话。

★其他地区户籍常住城区适龄儿童到如下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石岐区:中山市博爱小学(石岐区民权路55号,电话。);太平小学(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登记点,电话。)。

四、报名登记手续

(一)家长携带适龄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簿主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预防接种门诊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户籍在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奕翠园的居民,还需交验房产证件和购房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提供跨镇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十篇

经浙江省物价局审核备案,我院201x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代办费收费标准为:

20xx级与20xx级高职学生学费:元,住宿费:元,教材等代办费元,合计元。

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如住六人寝室的学生,入住后退还差额款(元)。

代办费包括:书本费,水电费等;按实计算,多退少补。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元)+大学生意外学平险(元),共计元,以学生自愿参加投保为原则。如不参加保险可申请退费。

1、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授予我院注册码为 10004381.

学院注册码:100043 (按此注册码提供)

学号: (学生本人学号)

姓名: (学生本人姓名)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十一篇

白塔中学20xx年初一新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条件1、20xx年小学应届优秀毕业生,户口不受限制。2、报考学生必须是小学学习阶段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学习能力较强;并曾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的学生。

三、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校20xx年小升初综合素质测评将拟定于7月3日上午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告如下:1、测评时间:20xx年7月3日上午8:30至11:30 2、测评科目:语文、数学两科3、测评地点:昆十中白塔校区及白塔中学校内

五、我校20xx年小升初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共录取200名学生,总分200分,137分为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昆明市白塔中学

20xx年6月5日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十二篇

各位教职员工:

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将于6月25日-----6月27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入园幼儿为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

2. 小小班:招收20xx年8月31日前满两岁半的年龄段幼儿。

小 班:招收20xx年8月31日前满三岁的幼儿。

3.入园幼儿需身心发育正常。

二、报名地点:河师大幼儿园二楼指定办公室。

三、报名时所需材料:

持《户口本》、《工作证》、《医疗本》、《独生子女证》以及孩子的《计划免疫接种证》、《出生证明》,均需准备原件,共六种证件,缺一不可。另交:户口本孩子所在页、父或母一方所在页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名时间:6月25日——6月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

重要提醒:请各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请带幼儿一同前往。

请我校教职工看到本通知后将相关信息相互转告,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幼儿园

6月20日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十三篇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满足适龄儿童的上学需求,根据学校总体招生计划,现将北京市新英才学校小学部20xx秋季招生计划告知如下

一、招生规模

一年级:20xx年秋季招生 6个班,每班25人,共计150人。

小学预备班:20xx年秋季招生4个班,每班25人,共计100人。

其它年级招插班生计划:

二年级:择优录取6人;

三年级:择优录取6人;

四年级:择优录取6人;

五年级:择优录取6人;

六年级:择优录取6人;

二、招生阶段计划

1、 第一阶段:面向龙湾业主和本校幼儿园、本校幼小衔接班、龙湾幼儿园招生。报名、面试及缴费时间: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3月10日。

2、第二阶段:面向学校友好幼儿园及社会招生:报名、面试时间20xx年11月30日至招满为止。缴费时间:20xx年3月11日至招满为止。(按照面试通过先后顺序通知缴费)

三、招生程序

1、填写报名表。

2、在招生办进行笔试(一年级和幼小衔接班无此项)。

3、面试签字录取。

4、财务室办理缴费手续。

5、按照入学须知入学。

四、特别说明

1、 学位确定以缴费为准。

特此通告

xx年xx月xx日

技师学院有偿招生通报范文 第十四篇

各位家长:

我园将在20xxf年 11 月 23 日开始进行20xx年春季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 招收对象:出生日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 招收学位:全日制托班 30 位(双语班)

• 收费标准:4500元/月

• 学位申请时间:20xx年 11 月 23 日- 11 月 30 日

• 学位申请方式:

• 面试所要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

3、幼儿出生证

4、幼儿预防接种卡

5、户口本

6、房产证

7、父母工作证明

8、父母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9、幼儿一寸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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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学申请表请各位家长在本附件页下载后填写并打印,并请于面谈当天携带交与面试老师。

x科技城xx幼儿园

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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