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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精选19篇)

发布时间:2023-03-05 12:51:20阅读量:780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篇

一、适用范围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宾馆、饭店(酒店)、快捷酒店、普通旅店、招待所、民宿等住宿业市场主体责任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做好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强化酒店安全管理日报机制。进口商品应单独存放。

(二)实施分区分级管理。根据疫情响应级别,结合住宿业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针对来自市(州)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低、中、高不同等级风险地区的住客、访客,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审慎承办大型会议活动,要按照国家、省、市(州)各级防控疫情境外输入的要求做好防控并落实管理责任。对于承担为隔离任务的住宿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的要求,严格落实区域划分、房间设置、医疗保障、封闭管控等各项措施。

(三)坚持群防群控。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所有企业经营者、服务人员、酒店住客、访客都必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执行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防控,做到不留死角。

(四)进行科学防控。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州)卫生健康委和疾控部门的专业防控要求,在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科学防控、专业防控;制订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防控到位,处置及时,信息收集要完整和可追溯。

三、具体防控措施

(一)组织领导。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住宿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企业内的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进入酒店的住客、访客提供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与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建立长效联络机制。

(二)人员管理。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篇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三篇

一、值班值守制度执行到位。

各地各校要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以身作则,坚守岗位,指导值班教师及安保人员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禁缺岗、缺位。

二、校园封闭要求宣告到位。

三、检测防护用品配备到位。

各地各校要确保值守工作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配备及时足量,大门值班室要配备合格达标的测温用仪器,要备有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四、校园入门流程落实到位。

对于入门人员,首先要确认是否经学校同意,未经允许者一律不得进门;其次要测量体温,体温超过℃者一律不得进门;再次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不得遗漏,不得敷衍塞责,入校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如有强行进入、扰乱管理秩序者,第一时间报请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五、值守人员自身防护到位。

各地各校要对值班值守工作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执行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防止因防护不当造成二次传染。

六、封闭管理督查指导到位。

各校要对封闭管理工作建立自查机制;各地教育部门要对属地内的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封闭管理工作开展排查;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督导组将进行明察暗访,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四篇

为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疫情期间安宁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

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

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对发烧咳嗷者一律施行医学隔离观察;

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格处理。

2、全面做好排查登记。校门口设置检查通道,进校人员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学生进校报到后,一般不得离开校园,如需离开需向班主任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并测试体温。门卫人员须佩戴口罩,发现入校人员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

3、提高站位压实责任。门卫值勤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法纪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坚持原则,文明值勤,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期间门卫职责。门卫人员按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入校车辆规定,负责维护进出大门的秩序;熟悉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作息时间及错峰有关规定,开启或封闭大门,任何车辆、人员不得在校门口聚集。

4、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来客来访必须符合疫情防控期间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实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需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做好详细登记、做好防护措施、做好进入校园的跟踪记录等。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五篇

1、施工单位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落实每日早班会制度,要求所有分包商单位每日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早班会,将疫情防控内容纳入每日早班会教育内容。

2、在工地出入口处、各楼栋安全通道处、作业面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图片和宣传标语,在入口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防控疫情标语和宣传片。

3、分包商对工人进行防疫交底、教育,教育时长不少于15天且教育不得将人员集中在一起开展,可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教育、交底。

4、教育施工人员在工余时间尽量避免外出,尤其不能到人群集聚地活动。

5、要对测温、消毒等作业人员进行测温、消毒等工作的专项培训交底,对保安、保洁等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测温仪器使用和消毒注意事项培训,消毒液配比和消毒液使用区域范围交底等。(注:84消毒液与酒精不得混用)。

6、体温测量人员需要穿防护服、佩戴护目镜,与入场人员签订健康承诺书。将入场教育、防疫教育等资料整理归档。

7、做到科学防控,要以各参建单位、班组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8、监督分包商做好防疫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正确使用。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六篇

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帐。

2、凡是体温测量在℃以下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执行政府管控措施。

3、被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测温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4、接受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自觉排队,间隔二米,严禁扎堆,扰乱秩序。

5、体温测量人员必须通过扫二维码查询14天活动轨迹,截屏交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

6、首次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后,需按照每日至少两次的标准在观察区进行体温测量,为期14天,并建立体温检测台帐。

7、进入观察区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七篇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肺炎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八篇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二、加强应急防控物资保障储备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电子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电子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用

(一)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二)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gq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九篇

1、施工单位要对现场全封闭管理,仅留主大门唯一通道,人车分流,防止工人随意外出将病毒带回项目部。

2、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必须在未到之前提前两天填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上报复核合格后方可调入,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在疫情期间不允许风险中等区域的车辆进入现场。

4、白天及夜间安保人员必须2小时巡查一次围墙,杜绝工人翻墙外出或进入工地。

5、所有人员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确需离开必须在EPC项目部开具的出门证,详细说明出门事由。

6、疫情期间所有工人不得将亲戚、朋友留宿项目部。

7、隔离区、生活区、观察区均需封闭围档,严禁区内人员互相流动。

8、施工单位宿舍在附近村内的严格执行防疫管理。

9、外出人员做好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10、对中风险来往人员进行隔离、测温、观察等措施。

11、疫情严重或反弹期间严禁聚众饮酒、打牌等现象。

12、丰县南部新城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开发区学校各个校区分包商必须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管理,应急的管理、演练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不松懈、不忽视;EPC项目组加强监督督促。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十篇

1、宿舍成立疫情管理小组,建立疫情报告体系。设置专人监督,检查宿舍的疫情管理及消毒情况,积极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每天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体温高于℃时,及时通知项目部疫情领导小组,进行隔离观察或住院治疗。

3、宿舍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上报体温及人员出行情况。

4、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将无关人员带进宿舍住宿。

5、进出生活区必须佩戴口罩,并每天进行更换,防止细菌感染。

6、宿舍公共区域有专人进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重点部位如宿舍门把手、餐桌、碗柜、卫生间等,应重点消毒,增加消毒频率。

7、宿舍住宿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各宿舍住宿人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8、宿舍内注意通风及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灯关、水关、火灭。

9、保证饭前及便后洗手,碗筷、水杯、毛巾不混用。

10、食堂必须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防止感染。

11、就餐时,必须认真洗手,不得在就餐时扎堆,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

12、进入宿舍生活区,在就餐时最后一刻才能摘下口罩。

13、有电梯宿舍,乘坐电梯必须佩戴口罩,每天对电梯按钮进行消毒,按压电梯后手指请勿接触口鼻及揉眼,更不得接触口罩,到达楼层后及时洗手才能防止感染。

14、宿舍专人负责消毒、清扫、垃圾统一地点存放、统一外运,严禁私自乱扔,清扫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各项安全措施。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十一篇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总体部署,自即日起,学校加强对校园以及进出学校的人员、车辆进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秩序管控

1、学校校门全面封闭、管控,外来人员、车辆严禁私自进入,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及外来租赁办公单位暂时关闭。

2、全面了解职工去向及学生在家状况,有无被隔离人员,统计在册留存。

3、后勤保卫处联合物业公司继续对校园、校舍、办公地点进行全面消杀,做好台账记录,不留死角。

4、教师公寓住户尽量减少串门、走亲戚活动,严禁随意带领外来人员入校。

二、进出学校人员管控

1、放假离校的学生在未接到学校返校通知前禁止提前返校。

2、在职教职员工凭有关证件进出学校,学校其他假期值班、物业服务及务工人员凭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进出学校;凡假期期间曾到疫情较严重地区出差、旅游的人员,不得进入学校,请自行居家隔离14天,无发烧、咳嗽等症状方可进入学校。

3、校外人员谢绝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请提前与校内单位取得联系,由校内单位提供来访人相关信息,确认来访人近期没有到疫情较严重地区出差、旅游经历,来访人于来校当日在学校门卫接受体温测试,登记个人信息,交验证件,经确认无发烧、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进入学校,离校时登记离校时间。

4、外卖、快递人员禁止进入学校。

2、请大家主动配合,共同努力战胜疫情。

3、本通知相关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十二篇

近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今年秋季学期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特殊时期。科学谋划、部署安排秋季开学和秋冬疫情防控工作,是全国教育系统最重要的任务。教育部要求确保安全开学、正常开学、全面开学。

各地和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本校实际,统筹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把教育教学秩序恢复到正常的课程安排、正常的课堂学习、正常的校园生活;在满足开学条件的前提下,各个地区、各类学校、各个年级、各个班级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安全”“全面”“正常”是教育部部署此次特殊时期开学的几个关键词。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意味着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疫情防控纳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而不能因疫情防控影响开学,以及开学后的正常教育教学安排。

这一要求是有针对性的。过去几个月,疫情对各地学校教学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停学停课是根据当时的疫情形势采取的必要举措。而现在,我国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社会生产生活已逐步恢复疫前秩序,而全面复课也是恢复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可以说,学校全面恢复教学,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但当前还有一些地方,以从严防控为名,不愿意让幼儿园以及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开学,这并非真的“从严”,而是推责。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后,要紧绷疫情防控的弦,这没有错,但是,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以及社会发展非常重要。长期的居家学习,对孩子的成长并不利。需要照顾在家的孩子,也让一些双职工家庭头疼。

另外,线下教育培训机构一直关门,已经导致部分机构破产倒闭,一些员工失业。学校教育的全面恢复正常,是社会经济发展恢复正常的重要方面。

部分高校也存在准备让部分年级开学后不到校学习的想法,理由是要减少校园人群密度,对这些学生进行在线教育。虽然在线教育具有补充线下教育的作用,但毕竟不能替代校园学习生活。长期进行在线教育,尤其是需要实验的课程教学采取在线学习方式,会影响教学质量。再说,我国的疫情防控环境,已让学校有安全开学的条件,学校没有理由还不开学。

而开学后如何做到疫情防控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平衡,对学校的管理、教学也是挑战。

当前,有一些地方要求开学后中小学生都必须戴口罩,幼儿园、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这些措施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此前,在4月份进行开学复课时,浙江就明确学生在校园里可不戴口罩,只要求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戴口罩,在校期间备好口罩。理由是,“由于浙江省对每个学校的开学条件建立了逐项确认制度,加上严格实行健康码+测体温校园准入,还有每日健康监测的一整套机制。所以在教室保持适当通风的条件下,总体说来,学生可以不用戴口罩。”

必须承认,全天戴口罩,对学生来说,要做到是比较辛苦的,也会一定程度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因此,是否要求戴口罩,需要科学论证。

实行封闭式管理,也是如此,幼儿园由于人少,实行封闭管理问题不大,只需对教职工加强管理即可。而高校则师生员工众多,怎样实行封闭管理?实行封闭管理会否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

教育部今天也对部分高校一刀切“封闭管理”进行回应,表示新版《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严格做好校门管控,二是学生非必要不外出。“这既不是封闭式管理,也不是不准出来。同时,高校教职工要与学生同等管理,一视同仁。此外,对于十一假期学生能否外出离校,需要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反对一刀切。”

其实,更有效的管理方式,是纳入社区管理,社区实行怎样的管理方式,学校就进行怎样的管理方式。否则,学生在校园外不戴口罩,进校园戴口罩,教师可进出校园,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这会让疫情防控陷入形式主义。

笔者注意到,有的学校为应对防控检查,主要是告诉教师和学生在上级部门来检查时注意配合,而非一直坚持某些防控措施,因为坚持这些措施,确实会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

开学后疫情防控,不在于形式,更重要的在于提高教师、学生的卫生安全意识,比如勤洗手,使用公勺公筷,注意如厕卫生等。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加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生活教育、生存教育,把疫情防控融入到正常的教育教学中,成为全面育人内容之一。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十三篇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xxx”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十四篇

各系(部)/校区: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三、使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教务处

2020年3月11日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十五篇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XX〕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十六篇

一、工作会议制度

建立农村疫情工作重大事项会议制度,根据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期或临时召开工作会议,会商、研究布置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由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成员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办公室、各农村疫情防控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及领导指示,及时通报重大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问题。

根据需要,在紧急情况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随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目前,暂定每周四上午九时,在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例会。

二、工作协商制度

各成员单位和农村疫情防控组办公室需印发文件指导工作,要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全部达成一致,方可印发。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回复要加盖单位公章。有不同意见要说明依据理由。各成员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会商,还达不成一致时,报县领导拍板裁定。

三、信息相关管理制度

1.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各自的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根据需要随时向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重要信息和工作情况。暂定每月底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2.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通畅、共享,重要情况应随时通报。

3.需向公众通报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由相关工作部门起草,由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批后归口发布。

四、督办检查制度

为保证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扎实推进,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及各成员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部门和系统内重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督促改进。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统一组织对各乡镇进行督查检查,各部门按需要派员参加,并认真履行督查指导责任。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十七篇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十八篇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工地门口保证全天有人值班,做好个人防护。外来人员做到“进门必拦、体温必测、信息必登、外人必劝”。

三、加强卫生管理。公共区域每日消毒,特别是公共卫生间、活动中心等场所提高消毒频率。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其中废弃口罩要专门处理、垃圾收集站(点)、单位快递柜等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四、防疫物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储备充足,保证三个月用量。

五、人员管理:

1、佩戴口罩,每日测体温,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记录。

2、如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3、外出人员返回后严格执行防疫规定:风险地区返回的一律到集中隔离点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六、在工作、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

七、宿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场所加强卫生管理,保持清洁,按要求开窗通风和消毒,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八、避免集体同时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或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人员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范文 第十九篇

1.施工单位建立足够的隔离宿舍,隔离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一人居住,确保做到每日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被隔离人员须遵守纪律,严格做到每日测温两次,并记录。

3.每天按管理要求,使用84消毒液、75%酒精等对隔离室、垃圾桶开展四次消毒工作并记录。

4.要做好人员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进场时、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高风险、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等症状。

5.项目非医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现场,医护人员进入隔离现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在场外使用喷雾器对全身进行消毒。

6.通过消毒检查和人员管理,随时监测全体人员是否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若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并通知项目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7、加强生活区、宿舍、食堂等区域的检查、消毒、通风、人员出入的管理。

8、隔离宿舍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做好隔离宿舍门口入住牌,填写入住人、时间、班组、负责人、电话等便于管理观察。

10、隔离区就餐采取送到指定位置为准,严禁接触。

11、防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保护安全措施方可开展各项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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