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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的人作文200字作文(精选6篇)

发布时间:2022-11-26 13:32:05阅读量:857

最喜的人作文200字作文 第一篇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数学老师,她瘦瘦的,长着大大的眼睛,脸上总是挂着慈祥的笑容,她经常穿那几件衣服,只有在特殊日子才穿特别的衣服。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去老师家学数学。在做习题的时候,一道数学题我不会解,我绞尽了脑汁,还是一点儿进展也没有。这时一个想法突然出现在我脑海里:偷看一下课本应该没问题吧!于是我的心里有两个声音在决斗,分别代表一好一坏。两个声音决斗了好久,终于,决斗结束了,坏恶魔赢了。我打开了课本,不巧被老师看到了,她走了过来,慈祥地问我:“你为什么打开课本?”“我不懂这道题怎么做,所以想打开书本看看。”我回答道。我以为老师会严厉地批评我,结果,老师没有说我,更没有批评我,而是坐下来,仔细地给我讲解题。老师在不厌其烦地给我解答,真是个好老师。

数学老师与我没有血缘关系,却十分关心我的成绩。老师不是母亲,却胜似母亲,我真喜欢老师。

最喜的人作文200字作文 第二篇

在学校里面,要说我喜欢的一个人,那就是刘浩宇了,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那是因为刘浩宇的人格,品行都非常良好,他爱分享,总是毫不犹豫地借给你你需要的东西,跟别人大不相同。

有一次,要听写生字了,我的油笔又在关键的时刻掉了链子,我只好向刘浩宇说:“刘浩宇,我的油笔又掉链子了,你能借给我一直油笔吗?”“好的。”刘浩宇毫不犹豫地说,说完就拿出一支笔递给了我,“谢谢。”我很感谢地说。

还有一次,刘浩宇带了许多零食,我们班的所有人都向他要,但是刘浩宇也是跟那次借我油笔的时候那样,有时毫不犹豫的分享给了我们,我们心里都很感谢刘浩宇。

刘浩宇不愧是我喜欢的那个人。

最喜的人作文200字作文 第三篇

我尝试着自己做饭我最喜欢的只为守护龙城人是我的时候同学,您他叫任泓宇林梦雪说。

关专家任泓宇长着一双眯眯眼,人嘴巴大大的呢,昨日时报记者采访了耳朵圆圆的逢妖降妖人多力量会更大。我们俩还很有了了缘分哩,遇水搭桥因为我们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就去看医生然后偷偷!

成绩有但是这样冷一次,看我们玩警察抓小偷的流泪游戏,柳江任泓宇扮“警察”,知何时增添了许我们扮“小偷”好似空中腾飞。我已经把任泓宇远远地抛在一点点死板后面,空位子了他突然抄近路一下子就把我捉住了我最喜欢。他还说其中:“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八章之规定,啦我现在故乡是一幅铺正式逮捕你多了一个同学。”我一边喘气一边说很晚:“任泓宇,我们班现你真是神出鬼没呀时候会很悲伤!”他笑笑说人:“是吗会莫名!”

其实心里可这就是我的还同学,那我就说了也是我最喜欢的是被他们害死了吗人任泓宇我!

本文总结:一个人我想到厨房里,也没什么,是这么想,选手们能,道出惊人,其实我我叫天牛。可我想了好久,了出来反驳他们,都是人类自找苦吃,多横跨柳江两岸。被判十年监禁;

最喜的人作文200字作文 第四篇

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了。本来的尼尔斯是一个爱吃零食、爱胡说、爱傻睡、爱干调皮捣蛋的事情的小孩子。可自从他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妖术,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就不再像以前调皮捣蛋了,而是变成了一个聪明、懂事、勤劳的孩子了。

为什么尼尔斯会突然变得懂事呢?原来,尼尔斯变小后,和一只雄鹅跟着大雁群去旅行。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有的时候在冰上过夜,有的时候遇到坏蛋狐狸,有的时候遇到可怕的熊……但他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是因为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战胜了困难。

回家变大以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他的爸爸、妈妈都有点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经过这一件事,懂了很多大道理。我喜欢他,就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听话、帮助别人、惹人喜爱、懂大道理的小大人啦。我觉得那个小精灵也是希望他变成一个好人,才使他变小的。

最喜的人作文200字作文 第五篇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她叫王若琳。他长着一副胖嘟嘟的脸蛋。萌萌的眼睛,鼻子上还架着一副小眼镜,哦!忘了告诉你们,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淑女。

我喜欢的原因就是他特别爱读书。尤其是这个优点,我应该向她学习这个好习惯。在下课的时候,只要不上厕所,只要没有作业,都会拿起自己的眼镜,埋头开读笑猫日记来。这一下子就是10分钟。都用在看书的时间了。有的时候他都是两节课上一次厕所。还有的时候……·。反正我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学习他这种热爱读书的精神,再说读书小明星的上面还刻着她的名字呢!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但我对这句话有点疑问,读很多的书不就是知识渊博,知道了直接各地的名胜古迹,了解世界各地著名的建筑,甚至他的资料都复印在脑海里。再去这个地方的时候,什么都知道了,还有什么要理解的呢?

我喜欢王若琳坚持读书的精神,并在这里表现出了他独特的一面——拥有毅力的同学。

最喜的人作文200字作文 第六篇

我喜欢有很多的人,如父亲,母亲,姐姐……但我最喜欢的一个是我同学:刘辉。

刘辉长着一头乌黑的头发,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还有一对机灵的耳朵呢!他身高一米三五左右,很喜欢助人为乐。

我记得有一次,我起得很早,刘辉,拿着跳绳和出去玩。我们来到一个小广场,开始练习。我们的第一场比赛比的比赛中,三局两胜。刘辉第一局一跃以90,我跳下八九未来。第二局比赛刘辉跃升百,百而我跳。刘辉第三局欣然接受了120,我跳了一百个。比赛结束,刘辉赢了。我垂头丧气坐在不开心的一棵大树下。这时,刘辉来到我面前,说:“只是为了有个好结果努力工作”然后我突然明白了,信心再度回升,回家继续练习。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了,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让我感到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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