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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精选29篇)

发布时间:2022-12-09 11:04:10阅读量:529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一篇

书,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美好的未来;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面记录了各种动物的生活。自从我借了一本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之后,我便对他的书更是念念不忘。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雄狮去流浪》,里面一个个生动形象、惊心动魄的故事扣人心弦。我为失去了四位哥哥的雄狮红飘带而感到伤心。那红飘带的命运时好时坏,是福是祸?我想,看完了下一本,谜底就会揭晓。

还有一本书名是《野犬女皇》。里面讲了一对亲姐妹因生育而发生分歧,又在一次包围中重归于好。使我懂得了姐妹深情。

书是我们的朋友,有时书中的故事会带给我忧伤,有时书中的主人公开心的样子也会带给我快乐。我在书的陪伴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篇

我喜欢的书是《昆虫记》,它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法布尔出生在法国南方阿韦龙省圣雷翁村的一户贫穷农民家中。法布尔于1833年中学毕业,1839年当工人。虽然当了工人,但勤奋好学的法布尔仍抓紧一切时间自学。

《昆虫记》的内容主要讲了昆虫形态和生活习性。比如说:毛毛虫,它们又叫被管虫,它们能借助枝叶或别的一些东西来自己制作漂亮的衣服。还比如说:蚱蜢,其实种类很多,一种叫恩布沙,另一种叫白面孔螽斯,它们有着奇异的特征和生活习性,它们爱吃苍蝇……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有许多奇妙的地方。比如,描写绿色蝈蝈有一些奇妙的地方,是它的叫声,食物习性等种种特点。这本书也采用了拟人、比喻等修辞手法。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昆虫有许多有趣的特点,奇怪的生活习性,让我融入到昆虫的世界,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奥妙。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三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而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的故事情节非常精彩,时而让我紧缩眉头,时而禁不住拍手叫好,时而这书中的人做错事感到惋惜。在深深的大海里,随时都有任何危险包围着“鹦鹉螺”号船。但书中的尼摩船长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他可真了不起!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儿童文学。它不但故事情节有趣,人物也有各自的特点:急性子的加拿大人尼德。兰脾气坏,打鱼的本领无人能比;船长生活在大海里,他厌倦了陆地生活,但在海里却生活得悠闲自在,健康也不比我们差。这本书使我看得入了迷,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了,栩栩如生。它的吸收力真大。

《海底两万里》让我对海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发现。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四篇

今天,宋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写“我和书的故事”我想了想,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水孩子》《格林童话》《怪老头》《爱心树》《伊索寓言》《红鞋子》……

其实开始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根本就不喜欢看书,觉得书上都是字,而且有很多字不认识,看书的时候很痛苦,但是经过一年的努力我现在已经喜欢上了读书。在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我最喜欢的就是《爱心树》,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有一棵树一直陪着他,陪着他一起玩耍,还荡秋千,吃书上的果实,树给了男生一个很快乐的童年,但是,男孩慢慢长大了,男孩为了自己的快乐离开了树,男孩累了又回到了树的身边,大树依然爱着的他。

这个故事里的大树就跟我们的父母一样,他们非常爱我们,就是我们长大了离开了他们,但是等我们想回到他们身边时,他们还会依然爱着我们,母爱很伟大。我们也要爱我们的父母,孝顺他们。

书教会了我们很多知识,我想我会越来越爱读书的。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五篇

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朋朋昆虫王国历险记》,讲的是:昆虫博士巴布尔、朋朋还有托米一块,给迪迪射中了一颗让人变小的子弹,现在只有蚂蚁那么大了。

他们遇到了蚂蚁、狮蚁,屎克郎、螳螂、蚜虫还有黄蜂蝶。

故事讲了:一天,巴布尔、托米,朋朋、甘蒂赫尔克还有托米的爱犬蒙蒙,一块去昆虫王国,托米想撒尿,就在树旁撒了一泡尿,托米看见了一些蚂蚁,就喊:“向蚂蚁开火!”蚂蚁们大难而逃,最后都给淹死了。

变小以后的巴布尔、托米,朋朋、甘蒂赫尔克还有托米,他们逃啊逃啊,不料,都掉进了蚂蚁洞,他们的头上都摔出了几个大包。

托米听见里面有一种奇怪的声音,就拿手电筒一照,啊!里面有一种奇怪的怪物,他大喊:“啊!里面有好多的怪物,”巴布尔说:“这不是怪物而是一群大蚂蚁”好了,下面的我不能再给小朋友讲了,你们还是自己看吧。

还要告诉你们:“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六篇

我有一本书,叫———-窗边的小豆豆,虽然名字有点幼稚,但是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

故事主人公是一个上一年级的小豆豆,她在原来的学校非常调皮,可是,妈妈让她调到巴学园这个学校,她却成了一名好学生,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她从第一步走进巴学园的时候,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巴学园,巴学园的教师是电车,一班只有今个学生,还有一个图书室和一个食堂,他们的校长非常温柔,每天的课程想先学哪一课就可以先学哪一课,如果上午把所有的科目都学完了,那么下午就可以一起出去散步,非常开心,而且还可以学到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小豆豆的家庭也非常美好,有健壮的爸爸,有温柔的妈妈,还有会做饭的奶奶和懂人话的小狗叫洛基。

啊,小豆豆的生活真让人羡慕呀,有好学校,有好家庭,真美呀。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七篇

书,相信大家一定不陌生,大家一定都有1或2本书吧?当然,我也不例外。不过你在喜欢哪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时代》。初次拿到它,薄薄的,和语文书差不多大小。一打开它,我马上被那有趣的文字吸引住了。从有趣的小樱桃到有科学内容的咕噜猪,让我大饱“眼福”

小时候,一直想出去玩,可惜父母双双都太忙了,没时间抽空和我出去玩。正当我因没的出去玩而烦恼时,《小学生时代》帮我解决了烦恼。原来,《小学生时代》的栏目里有一个栏目叫“大脚板”,打我带去“旅游”:从童话世界丹麦到科技发达的美国;从青青大草原内蒙古到日本美丽的富士山;从香港迪士尼乐园到杭州西湖······

《小学生时代》不仅内容丰富,封面的作文也不赖,期期都有,而且作文分类明确。封面的作文都是千里挑一,视为“上品”,因此看了这些作文是很有好处的。

《小学生时代》是一本好书,我最喜欢!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八篇

我相信,许多人都喜欢看书,我也喜欢看书。我有一本我喜欢看的书。这本书叫《俗世奇人》

这本书的由来:有一天,老师给我们讲了刷子李的 那一课,老师又拿出《俗世奇人》这本书,给我们读了几个故事。我听一听,感到不错,就把它买下来。 这一本书里写的是天津卫的各种各样的奇人妙事。如:泥人张,那人掐的泥人比真的还像了!刷子李,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刷完后, 身上没有一个白点。认牙:华大夫治牙好,他只认别人的牙,别的不认 。 《俗世奇人》这本书给我的收获是如:他们的手艺很高,我们做不到。《认牙》里的华大夫只认牙,不看脸。

我的启发:我们干事要像《俗世奇人》的认牙那个华大夫一样,认 认 真真的做事,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九篇

我们城有一座好大的图书馆,我很喜欢它,它好像一把宽大的遮阳伞,一直打开着。图书馆里有一堆儿童书,我喜欢极了。

是的,我喜欢坐在图书馆里看书。我常常觉得书会跟我说话,我像童话书里说的那样,在心中称呼它们书爷爷。

我真是喜欢极了。上个周日早上,我正在看书,发现有几本新书摆在了书架上。

我真像童话书里说的那样,在心中称呼它们书弟弟。

从那天起,我一有空,便会来到图书馆里看望我的书弟弟们。

打开书,只听“哗——哗——”,那是书爷爷在和书弟弟打招呼:“你好呀,乖孩子。”

“哗——哗——”,书弟弟似乎在说:“您好,爷爷!”

这时,太阳低落,霞光照在云朵上,书爷爷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知道”,弟弟很快回答道,“这就是晚霞。”

我真高兴啊!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十篇

今天,我起床的很早,没忘记今天是三跳运动会,我、我妈妈把衣服一穿,我在家里喝了治感冒药以后,就急急忙忙的就往学校走去,还好我们来得早,吃了早饭以后,我们拿上自己带的书、跳绳、以及我的衣服,为什么要拿这么多东西呢?因为我们全校开展了一个项目,就是:“三跳运动会”一年级的时候我是跑步,今年,我的项目是“前挽花”我把我的项目:“前挽花”参加比赛了以后,我把我带到操场的“美丽的地球家园”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第一章讲的是,地球上的生命,让我知道了地球上有哪些生命。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就把这本书看完了,我又看了王启维的书,书的名字叫:“米小圈上学记”好看的不得了,我又看了侯计轩的书,他的书是探险书,也和王启维的书一样,都好看的不得了,接着,我拿上自己带的东西,回到班级里了,我们好好的睡了一个中午觉,我们有拿上板凳、书、跳绳和自己的衣服,又上场了,就过了10分钟,我们就背上了小书包,离开了。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十一篇

我喜欢阅读,也看过很多书,比如说《小鹿斑比》、《笨狼的故事》、《红鞋子》等,但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能不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狼王梦》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而努力的故事。它首先把希望放在大儿子黑仔身上,每次喂食都是第一个喂它,可是,黑仔被一只金雕吃掉了;紫岚不得不把希望放在蓝魂儿和双毛身上,结果也失败了;最后只剩下了眉眉,可眉眉是母狼,不能争夺王位,所以它把希望放在了狼孙身上,为了狼孙们能平安地出生,紫岚最后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紫岚这位母亲对孩子伟大的爱,这让我想到我们的爸爸妈妈,他们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的学习进步,为了我们的幸福快乐,他们早出晚归,他们辛苦付出,他们不计回报……为我们倾注了全部的爱;所以,人也好,狼也好,我们都应该学会感恩,感谢父母伟大的爱,感谢父母无私的奉献;我们也应当好好珍惜,努力学习,争做一个会感恩、有爱心的人!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十二篇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十三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得到知识,得到启示。

这本书中有许多学生写的作文,有的作文生动的写出了当时的情况,并写出了一个道理;有的作文中的一些词语,活灵活现的写出了一些地方的景观。这本书中有许多词语对写作有帮助,并且有些段落写的很好,也可以在写作时运用。

这本书中,也有许多搞笑的故事。也有描写人物的作文。并且书中的一些作文中,可以告诉你一个科学道理。增加你的知识。这些课文最有感情的便是谁对谁之间的友情,生动灵活的写了出来,使文章富有感情。还有描写人物的,写得生动极了,仿佛根据作文的描述,脑海中浮现出他(她)的模样,性格等。

这本书我看的如痴如醉,百看不厌。真可以用废寝忘食来形容。如果你有兴趣,就找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十四篇

我看过很多书,可是要提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用说,那当然是让我爱不释手的《我的第一本百科全书》。

这本书文笔流畅,图文并茂,生动有趣,是专门为青少年设计的版本,因此阅读起来,倍加亲切愉快。书里的内容可多了,有动物世界">动物世界、植物王国、地球大观、宇宙星空、军事航天、科技发明、奥秘世界、历史回眸、名胜典故和艺术长廊。真是应有尽有,看也看不完。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当我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大问号时,只要一翻开它,就可以破解我心中的疑问。我喜欢这本书还因为当别人向我提问题时,我可以用这本书上看到的知识来解答,每到这时,大家都会夸我知识丰富,让我得意洋洋。

听了我的介绍,怎么样?心动了吧!那你也去卖一本吧,看过之后你绝对不会后悔。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十五篇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十六篇

如果你要问我,你喜欢的作家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鲁迅先生,但如果你要问我,你的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三毛的《我的宝贝》。这两个人都是我喜欢的作家,然而我喜欢的一本书,却还是想说三毛的《我的宝贝》。

兴许我小时候也像三毛一样,喜欢拾荒,喜欢捡一些别人眼里的小破烂收藏着,这样的小心思让我一读到三毛的《我的宝贝》就爱不释手了。我喜欢她那把小破烂都珍视着的态度,这让我觉得“贵重”两个字无关乎金钱,而是关乎自己的喜爱。就像我的白色单车一样,如果我在外面需要停车很久,我会去跟保安打招呼,让保安帮我看着点我的单车,这时候如果保安要讽刺我,行,我会帮你照看你的宝马的,我也不在意,在我眼里,我的单车就是我的宝马,是载着我到处跑到处看到处游玩的宝马,无关乎它的价钱,而是我喜欢我的单车。

三毛在《我的宝贝》里面写了很多她的宝贝,这些宝贝都是与她的缘分,这每个宝贝背后的故事都是三毛珍视的回忆,我之所以喜欢她这本书,也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的很多小玩意都是因为与人结缘或是与物结缘的过程,这里面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喜爱在里头,过了很久之后,物是人非,看着那些手中的物,也会觉得是个安慰,也会觉得那个物承载着每一个与人或者与物的永远,永远是什么呢?永远就是在一起的时光,哪怕时光已逝,只要这个宝贝还在,就代表着永远还在。

这些细细的缘由,也就是我喜欢三毛这本《我的宝贝》的原因,就像我也喜欢三毛这个人一样,因为她的存在,让我知道古古怪怪的自己也可以像三毛一样活出自己,别人眼里的破铜烂铁,也可以在我们自己的心里成为珍贵的宝藏。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十七篇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许多的好书,其中最让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是张天翼写的儿童文学选集《大林和小林》。

大林和小林是来自于同一个家庭。然而他们的经历和命运却是接然相反的:他们经过了很多的事情遇见一个很大的怪物、小林被人家买来去做苦力小林只好忍气吞声、埋头苦干,而且为了自救把欺负他们的四四格给打死了,后来有出现了一个十分凶恶的四四格,小林有把他们打死。最后小林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十分适合自己的一份工作———开火车的人、大林贪财,不爱劳动。故事中大林当了富人家的儿子,没有及时给昆虫寄信,被钱迷了眼,所以昆虫不接他所以大林到了富翁岛上饿死了。

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人不要太贪心,不要被钱给迷惑住了。我听说有一位博士,放下本职工作不干,却去非法赚钱,最后搞得自己身败名裂,只有在监狱里度过自己的余生了。可惜啊!本该为国家发挥光和热,却因为钱毁了自己。相反,那些在平凡的岗位上勤勤恳恳、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们,如老师、警察、医生等,他(她)们的收入微薄,每天的生活不像富人那样山珍海味、花天酒地,但是他(她)们以苦为乐,从工作中体会到了劳动带来的幸福和快乐,所以,他(她)们的生活是非常充实。

这本书这么好,意义那么重大,朋友们,有时间快来读读《大林和小林》吧。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十八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本书,书中夹了一个书签,上面推荐了一些经典科幻类的书籍,其中有一个系列叫波西。杰克逊。我有些好奇,心里想:“这是些什么书呢?里面会是什么内容呢?”于是我就跟爸爸说起这件事,没想到爸爸居然同意帮我买。

不久后,爸爸帮我买的书送到啦,我高兴极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发现这个系列共有5本,原来是整套,分别是《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波西。杰克逊与巨神之咒》、《波西。杰克逊与迷宫之战》、《波西。杰克逊与最终之神》。于是我拿起一本叫《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翻开,津津有味的看起来。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波西。杰逊是个美国12岁的问题儿童,患有严重的阅读障碍症和注意力缺陷与多动障碍,还常常被学校开除,直到有一次博物馆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之后,他进入了混血营,但危机也到来了,因为众神之王宙斯象征的闪电之杖被偷了,他误以为是海神波塞冬指使波西把闪电偷走,就下令让海神波塞冬十日之内归还闪电之杖,否则就要开战,同时死亡之神把波西的母亲抓走了。混血营便派出波西去执行任务,阻止宙斯与波冬塞开战,在预言中,预告波西将把失窃的物品归还,但将被一个称为朋友的人背叛,最后将失败无法救出最重要的存在。在出发前,一个混血营的同伴叫卢克。卡斯特兰送给波西一对带翅膀的飞行鞋,在任务期间因冥王哈帝斯的武器黑暗之盔也不见了而被其他两个复仇女神追杀,途中与战神阿瑞斯结仇并刺伤了他的脚踝,最后成功找回闪电权杖并交还,阻止了天神大战。

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十九篇

我最爱的玩具是“哆啦A梦”公仔,它是我过八岁生日妈妈送我的礼物,我给它取名叫“小A”,我把它放我在我的床头。

它的颜色是蓝白相间的,大大的眼睛,红红的鼻子像一颗小樱桃,一张大大的嘴巴总是咧开对我笑,嘴巴两边各有三条细细的胡须,胸前有一个大大的口袋,我把最爱吃的糖果都放在里面,脖子上挂着一个金灿灿的小铃铛,我用手轻轻的一摇,铃铛就会发出“叮铃铃”的声音,像是小A再给我打招呼。

我和小A还有一个小故事呢!今天下午我做完作业去拿小A玩,我摇了摇铃铛怎么发不出声音了,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铃铛里的小铁球不见了,我在家里东找西找,急的满头大汗,终于在我的床底下找到了小铁球,我把小铁球放进了铃铛里,小A又能发出“叮铃铃”的声音了。

这就是我的“哆啦A梦”公仔,我非常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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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十篇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十一篇

哈哈哈,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莫属,王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本养家之人!其实我喜欢的书,他不一定非得是要像《三国演义》这类的名著,只要我自己喜欢,我觉得我能从当中学到东西,我很感兴趣就行!

这本书是去年王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直到今年还使我记忆犹新,还记得去年我们正在上语文课的时候,王老师拆开了一个大箱子,拿出了一本书,说同学们,大家看我手中的这本书,这本书,它的名字叫养家之人,你们看到这本书的封面,第一眼的感觉是什么?这个问题并难不到什么,只要我跟着后面给的图片,再加上我自己强大的想象力和合理的想法我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这时已经有好几名同学举手了,有的同学回答到,我看到后面貌似是一座山,还有一个个小山洞,还有一位戴着头巾,黑皮肤,绿色眼睛的一个女孩儿,下面还有一群骆驼,而骆驼只有在沙漠中才会有,我猜他是骑着骆驼被困到了沙漠当中,同学们的想象力一个比一个精彩,经过一大群同学的想象,王老师说这个谜还是要你们自己回去,看完之后才能解答,这本书我发给你们,你们回家要认真仔细的看,回到家,我立即拆开书皮,仔细的阅读起来!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这本书,我觉得他写的十分的好,她很真切地描写了阿富汗当年的那种苦难,然后我很佩服里面的主人公帕瓦娜他们那个地区十分的困难,可以说是他们在死亡线上却依然很乐观的帮其他的阿富汗儿童,他们十分的乐观,这点让我十分佩服!

而且在去年元旦的时候,同学们读完这本书,还用这个演了小剧场,在元旦晚会上给我们展现了出来!我很喜欢这本养家之人也分享给同学们!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十二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丁丁历险记》里的丁丁,因为他:勇敢,善良,勇于尝试并乐于助人,他解决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他为什么要管这些案件呢?因为有一次他去刚果游玩无意中发现有很多坏人在密谋坏事。丁丁心里想:我一定要阻止他们!丁丁用他的智慧把坏人都抓住了,但只有主谋逃跑了,主谋逃到了美洲,于是丁丁跟着到了美洲。

到了美洲之后,大幅主谋就对印第安族长说了许多丁丁的坏话,族长都信以为真,丁丁来到美洲就被印第安人抓住了,族长判丁丁死刑,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丁丁急中生智把树上的树胶弹了出去打倒了族长,族长以为是拿弹弓的孩子打的,但有一部分族人认为是丁丁打人,于是他们吵了起来……丁丁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了出来。

在丁丁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就想我的老师教我勇敢地面对让我害怕的事情。如果你们也想看这本书,可以来找我哦!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十三篇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十四篇

我的家住在枫林绿洲,那里风景如画、空气清新、景色秀丽。小区里的花开得很美,空气中还夹杂着淡淡的花香。小区里还长着很多高高大大的树木,枝叶繁茂,给我们带来了一抹抹绿色。

我家门前有一座木桥,曲曲折折的通向远方。木桥的两边是又窄又长的小河。每到夏天,河水清澈见底,一条条小鱼儿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到了秋天,河水干涸,一块块圆圆的鹅卵石露了出来。河两边长着绿绿的小草和高大树木。有柳树,那柳条像小姑娘的小辫子;有枫树,那枫叶像翩翩起舞的蝴蝶,很好看;有银杏树,那银杏叶像一把把黄色的小扇子;还有果树,秋天来了,树上结满了各种各样的果子:有梨、石榴、还有橘子,五颜六色,美丽极了。风一吹,叶子随风飘落了下来,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捡起一片落叶,哼着小曲在小桥上慢悠悠的散步。

我喜欢我的家乡,我觉得我的家乡是最美的,不仅常年有美味的水果,还有新鲜的空气和最美的风景。我的家乡,我爱你,我会好好的保护你,阻止小孩玩打火机,撕树皮。我爱我的家乡。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十五篇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是一本非常励志的书,也非常感人。

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十九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的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是影响世界的伟大女性之一。

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看人,她的生活之所以值得一过,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温厚和友谊使然;第二天,她将通过艺术来探索人类的灵魂;第三天,她想去看看那些为生活奔波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通过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对生活多一点感恩,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烦恼!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十六篇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十七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一直都放在我的床头,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能想象到小时候,妈妈为我读故事时的场景。

妈妈很爱我,我小时候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也因此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为我讲故事,直到我睡着了后,妈妈才会轻声的离开。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记的滚瓜烂熟,这一本故事书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妈妈为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了,可是这一本故事书我还是放在我的床边,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喜欢这一本书,上面有着妈妈的味道,还装着我童年的记忆。

我深刻的记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妈妈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我只知道那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了,我听到了客厅里的开门声,接着没几分钟,我房间里的门被打开,“妈妈。”那时的我虽然躺在床上,可是脑子却清醒的很,我囔出声后,妈妈瞬间就走到了我的床边。

妈妈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接着又担心的问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着妈妈摇头,接着视线放到了床头的故事书上。妈妈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着觉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头,拿上那本故事书又为我朗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妈妈的爱装的满满的。

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妈妈是拖着一副疲惫的身子在为我读着故事,可小小的我丝毫没有听出妈妈话语里的疲惫之意来。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过第二天妈妈罕见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十八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我喜欢的书作文250个字左右的作文 第二十九篇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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