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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狗原因写作文(精选8篇)
养狗狗原因写作文 第一篇
养狗对于我来说,未必不是一件伤心事。
家在乡村,自小在泥里打滚当作玩耍的我,喜欢养狗几乎就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性。都是些土狗,来源也颇为轻易,似乎与到村口的路边采一朵野花那么简单。于是,至如今若要我说出一共养过多少只狗,却是记忆模糊了起来,因为狗的生命也似乎比路边的野花更轻贱,很容易的就夭折了,极为寻常。
然而,我却忘不掉那满含苦痛的黑眼睛,黯淡无力的看着我······,那是一只小黄狗。这只小狗大概来自我的姥姥家,一满月就抱回来了,初,白天还好,绒球似的在院里跑来跑去,很是活泼可爱,一到夜静,便照例的耐不住寂寞呜咽个没完,一连三天过后,这才算习惯了新家,安稳了下来。我那时大概刚读小学二年级,贪玩得很,每天回到家,先将书包扔到一边,逗小狗玩一会才肯去写作业。小狗刚断奶,不大会吃食,我便一口一口的嚼碎了馒头,放在手心里喂它,待它柔软的小舌头舔到我的掌心,痒痒的。再者,就是抱住它翻来覆去的把弄,而它也很温顺的由我任意摆出各种好玩的姿势,好玩极了!
待它稍微长大了一些,嗨!简直是俊气极了,身形清瘦,尤其耳朵居然不是如其他土狗那样软塌塌的垂下来,而是直直的的竖起,像两面骄傲的旗帜,随着各种外来的声响而灵活的转动着,简直跟电影里面威武的军犬一模一样。我喜欢得很,常与它一起赛跑,且很不仗义的先忽然跑动起来,然后再回头唤它“狗幺”,它便急追上来,脚步欢快,往往很快就追上来,绕着我的腿脚忽左忽右的紧随不舍,若不巧,便会绊倒了我,一起连它也被压在身下疼得惊叫起来。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安卧在我的脚边,写了几行字,便侧身歪头去瞅瞅它还在不在,有时用脚轻踢它一下,它便起身立在一边轻摇尾巴歪头莫名其妙的看我,瞧我半晌不理它了,又一声不响的斜靠在我的脚边躺下,它的毛发绒绒的,随着肚皮呼换气的起起伏伏,暖意也就源源不断的传递到我的脚背上。
就是这样一条经常伴我飞驰快乐着的狗,一起与我出演想象中的英雄故事的狗,我挚爱极了的狗,很快的在某一天也照例的夭折了。大概是吃了什么毒药的缘故,它躺在院落的一角,抽搐个不停,嘴里冒出了白沫。我不相信它这样就会死去了,便蹲在一边轻轻的抚摸着它受冷一样颤抖着的小小身躯,一遍一遍的轻声唤“狗幺,----狗幺!······”它张大了眼睛,原本黑亮生动的眼睛却呈沉浊的颜色,无力抬起它的脖颈摇动它的尾巴来应和我了,只是用这一边的眼睛无望的看着我,也叫不出声了,仍然在呼呼的喘粗气,肚皮起伏不定,露出嶙峋的胸骨来,嘴角不断的冒出白沫。我也只好一声声的唤:“狗幺,------狗幺!·····”然而,它,我的好伙伴,还是死了。
我伤心极了,执拗着不肯将它抛入离村庄稍远的荒僻沟渠里去,那是与它一样大小一样厄运的同类的最终归宿地。我抱起它已经僵硬了的小小躯体,一个人到自家的田地里费力的挖起一个小坑,就此埋葬了它,为了表示郑重,还在它小小的坟头前,立下了小木板做的碑,歪歪扭扭的写下“小黄狗之墓”。是的,农家的狗,很少有名字,“狗幺”便几乎是所有狗的通用名字,幺是小的意思,也多少包含人们对这种动物的喜爱之情,好比鄂尔多斯草原上的汉家人称它们为“狗儿子”。它们判断是不是主人唤自己,也不仅仅听名字,更重要的是听那熟悉的声线而已。-----我阴沉着小脸,严肃的干完这一切,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情愫,是不是?但也正是由此起,我对养狗便失去原有的热心了。爱有多真,伤有多深,这也许对一个小孩子来的有点早了吧!
未离家远出前,我父亲养的一条狗经常会赖在我的家不走,这让我的父亲很是愤怒,手持木棍撵了几次也没奏效。我的妻子却不满了,“咱大,根本不舍得喂狗,还说狗不回去看门了!”她直到如今还在为那狗儿抱不平。是的,农村人过日子向来以俭省为美德,做的饭也刚刚好是够人吃饱罢了,狗么,也就只好常常饿肚子了。而我的妻,一直都算不得“会过日子”的好娘们,大大咧咧的惯了,吃好吃坏,反正是连狗也不肯饿着。再则,虽然说是分家了各过各的日子,可每天都来来往往的也实在稠密,连狗也闹不清楚哪家才是真正的主人了。
这是一只纯黑色的狗,体型不大,却很威猛,这得益于它有一身浓密的毛发,耳朵也是尖尖的竖起的,咆哮起来,呲出雪亮的利齿格外的慑人。其实它并不会真的下嘴咬人,只是威吓警告而已。我一个人外出打工的时候,妻子自己带着一双小儿女独居在小院里,乡村农闲时最是空寂,想一想还有这么一条忠实威猛的狗在伴着她们于静夜里,心里实在也踏实了不少。
我一家既然都远去了,这狗自然也就归建到我父亲的家里了,一别有两年吧,我独自回了家,远远地便看见这黑狗卧在父亲的家门口,听到了我的脚步声,一下蹦了起来,“汪汪”的大声咆哮起来。我轻轻的嘘出了哨音,它愣了一下,很快就欢快的摇起了尾巴,快跑上来迎接住我,亲热的在我左右蹦来跳去的伴我跨进了院门。我与父母在小院里聊天,黑狗就趴在不远处安卧着,我若扭头望它,它便也抬眼与我对视,轻轻的摇动蓬松的大尾巴,倒像一把扫帚将身后的砖地都扫得干干净净的。
可是我并不能在家久住,过了几天,便又悄然的离去了。有一年冬天,再回老家时,它还在,不过是又到了我的叔叔家里伴随我的`老奶奶去了,因为我的父母帮我弟弟照看孩子已搬到了县城。这时的黑狗已很有些老态,毛发没有以前黑明油亮,也很消瘦的样子,这是很当然的一件事,我的老奶奶照顾自己也是勉强有余,更不舍得多费些饭菜喂它了,而农村也一直并不如城市那样能有许多垃圾可供觅食。它站在清冷的阳光地里,歪头凝视着我,轻轻的摇动着尾巴,我伸手摸它的脑袋,它便反过来温柔的添我的手。吃饭的时候,我将啃了几口的骨头,趁奶奶不注意,悄悄的扔给了它,它立刻扑了上去衔起,躲到院子的角落里贪婪的大嚼下去,似乎是被骨头噎住了,接连的发出了几声很大的声响,这才算努力的吞咽下去。看着它,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最后一次听见它的消息是前两年的一个深夜,忽然的接到老家打来的一个陌生电话号码,我很惊讶,对方却是一下叫出我的名字,然后才似乎不太好意思的告知我:“你家的狗咬住我家的孩子了,找不见你大的电话,就打你这了。”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问清孩子的伤势无大碍后,隐隐觉得我家黑狗的命运有些不妙。果然,不久之后,与父亲通电话,父亲说,那狗围绕着手拿食物的孩子转来转去,小孩子不高兴了狠狠的追打它,它急了眼便下嘴咬伤了那孩子。“没啥事!我领那孩子打过防疫针了。”父亲安慰我道。“狗哩?”我追问。“卖了。它咬人还管养哩?!------也老了,前些日子也不知道被谁把后腿给打断了,也就是不中了。”父亲淡淡的说道。
这是我最不情愿面对的结局了!听到后来,我几乎有些颓丧心灰下来。不想再聊下去,便草草的挂了电话。我很是黯然的呆坐了许久,默默无语。空有利齿为护主,难脱扒皮入油锅。狗的命,就该如此悲惨么?生被人欺,死入人腹,难道就是它们注定中的宿命么?! 都是这片土地上相依生存的生命,一份情,竟如此轻薄,连一张纸都不如!可怜!
也自此始,我面对别人眼热心爱的所谓大补之物:狗肉!总是觉得难以下箸,即便勉强的吃下一两块,也吃不出一点好滋味来,只好放下筷子看他人心满意足的大快朵颐了。
久在异乡,也算是为了安全起见吧,岳父从老相识处讨要来一只小狗,据说是德国黑背呢。可它刚来的时候,又瘦又小,实在像极了一只大老鼠,不够可爱!照例的呜咽了三夜后,又格外的多哼哼唧唧了好几天,才算安生了下来。原本都不看好它,以为很难养活大的,却不料一直养到了现在,很威猛,咆哮声浑厚有力,吓得房东收房租都不敢进院了。虽然是一直生活在城乡的接壤处,我却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一直都用粗铁链锁住了它,只有每天傍晚才会换上一条长长的细链 ,带它到空旷的地方遛一遛,时间久了,它也养成了习惯,每到傍晚就开始不安分的吼叫呜咽起来,这是唤我呢!我也很识相,赶紧给它换链子,对急乎乎的它低声喝道:“老实点!灰灰”·····
出了院门,它几乎是一路急拽着我往前走,我却不得不眼光八路耳听八方的留意着来往的行人,尤其是小孩子 ,每当要与他人撞面,便一边收紧链绳,一边招呼行人注意。他们也多半是有些惊怕的样子:“哎呀!这狗也太凶了,吓死个人了。不咬人吧?”“不咬!就是够吓人。”我一笑。
不过,说真的,有时候我还真的很是为它忧心:假设将来的某一天,我又因生活所迫,不能够再照顾它了,该如何呢?-----这是个很难逃脱的命题,在这片已经很熟悉了的土地上,我依然不过是个飘泊者,未来的事情,也的确难说。始乱而终弃,也不是我愿意面对的又一结局,所以,我才不肯接受那些挺可爱的流浪狗猫,因为自知无力照料它们许久,不能为,休相扰,这样也好。
唉!人类所谓文明的脚步也踉踉跄跄一路够久了,但上天最初在生命里刻下的野蛮烙印:弱肉强食!却还在我们的灵魂深处时时闪着冰冷的光,与脉搏里滚烫的血形成鲜明的反差,却一起的并存,一代代遗传下去,没个尽头。善良的,多情的,忠厚的,这些貌似鲜花一样的品质,虽会带来极大的愉悦,但只要是处于柔弱的地位,每逢厄运来临,往往总是最无力的。不好!-----也许只有无畏无情狡诈凶残的豺狼才能活的更超脱快意吧!
虽不信鬼神,也且默默祷祝:愿年年如今日,花好日日红。虽知是妄言,也且嘴角上翘,但作一声凉笑!
养狗狗原因写作文 第二篇
每次我走在大街上,看到有一些人牵着一只或几只欢蹦乱跳的小狗时,我就会很羡慕。如果我也有一条乖巧的小狗和我一起玩该多好啊!所以,回到家里我总是央求妈妈爸爸为我要一条小狗来和我做朋友。但爸爸妈妈不喜欢我养狗。他们说我年龄太小,为了这件事情我苦恼极了。
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学习,爸爸从外地回来并带回来一个大大的箱子。他微笑的看着我,我猜想:爸爸一定给我带回来一个好礼物。我在爸爸的示意下迫不及待的打开箱子,一只黑乎乎的小脑袋从里面钻出来,啊,原来是一只小黑狗,我高兴的跳起来。 我把小黑狗抱起来,发现它长的是那样的漂亮。长长的嘴巴,圆圆的眼睛,亮晶晶的鼻子,胖胖的身体,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尾巴还高高的翘起。它用红红的舌头有好的舔舔我的手,痒痒的,我非常喜欢。爸爸说:“给它起个名字吧!”看着它黑黑的皮毛,像一个可爱的小毛球,就说:“叫它黑黑吧!”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旺旺”的冲我叫了起来。爸爸说:“它一天没有吃东西了,给它弄点吃的吧!”妈妈用玉米熬了一锅粥,闻起来香香的。我对黑黑说:“吃饭了!”黑黑跑过来,用鼻子闻了闻,伸出舌头添了添,摇了摇尾巴,大口的吃起来,嘴里还哼哼着。我用手摸了摸它的后背,它摇了摇尾巴,好像对我表示感谢。最后它用舌头把食物添的干干净净,十分可爱。 每天放学回家,小狗都会在门口接我,写完作业,我就会领着小狗去放风,逐渐的我已经离不开小狗了,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
一天奶奶过生日,我们全家去祝贺,把小狗扔在了家里,第二天才回来。回来时,我找了半天,才在门后发现它,抱起它发现它浑身发抖,用一双恐惧的眼睛看着我,我伤心极了。爸爸摸着黑黑的小脑袋说:“孩子,它太小了,需要人细心的照顾,爸爸妈妈每天要上班,你每天要上学,这样时间久了,它会孤独的得抑郁症的,还是送人吧?”我十分不情愿,爸爸妈妈怕我伤心也不再提送人的事情。
可是从那以后,我发现黑黑总是渴望的望着窗外的阳光,然后失落的躲在角落里。渐渐的我明白了,黑黑所要的是奔跑的自由,而不是我自私的把它关在家里。终于有一天我对爸爸说:“爸爸,把黑黑送人吧!”“为什么呢?”爸爸吃惊的看着我。“因为它是我的朋友。”爸爸赞许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现在黑黑已经长成一条威风的大狗了,在乡下快乐的生活着。有一次我去看它,它还高兴的想我摇着尾巴,原来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养狗狗原因写作文 第三篇
生活非常美好,为什么呢?因为有很多乐趣呀,就比如我家的狗狗樱花就是我的乐趣。
樱花是一头金毛狗狗,是我四生日时妈妈给我一个惊喜,跟我可亲近了。
樱花一听老妈的喊声:“开饭!”,它就一阵风“嗖”的一下坐在椅子上摇摇尾巴,舌头吐着,好像在说:“好吃的,好吃的,我好饿。”
我们给小樱花吃的最好的就是牛肉,有一次我还偷偷拿两片牛肉,故意让樱花闻了闻,再给它吃,可是,从那以后,他每天扒着我的小腿做出一副可爱的表情,好像在问我:“牛肉,牛肉在哪?”
你们知道吗?樱花做错事就会主动承认。
一次,我和樱花在家,因为我无聊就下楼找叮当去玩了。一小时后我回来了,金毛樱花一见我就开始“汪汪汪。”“怎么了?樱花还在叫。于是它把爪子向前一指,我跟它一起去了卧室,发现一杯水洒了一地。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樱花为什么要把水杯弄洒了,樱花又将厨房里的狗粮叼过来,我明白了,我很不好意思,因为我忘记给樱花放食物了。
去年樱花不知怎么了,感觉每天都不怎么开心,狗粮也不好好吃,哭了几天,我偷偷跟踪它,发现它从草堆里掉出来一个东西,我仔细一看,原来是条小狗,过了一会儿,樱花叼着它不知在找什么,可能想找我吧!它肯定想征求我意见,收留这条小狗,我跑过去抱着它,它的眼眶湿润,我也流下了眼泪。
这就是我喜欢的狗,一个贪吃,敢于承认错误,有爱心的樱花,它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乐趣。
养狗狗原因写作文 第四篇
“不行!我们家养不下这东西!”我妈凶巴巴地说。
“求求您了,在我们家养一只小狗,好不好啊?”我可怜地望着妈妈。
“不行!我们家没地方养狗!这事我死也不同意!”妈妈还是凶巴巴地说,边说边转身走了。我只好伤心地走回了自己的房间。
过了几天,我考了一个一百分。报了喜讯后,妈妈在电话里说可以答应我的一个愿望。
等妈妈一回来,我高兴地问:“我考了一个一百分,可以给我买一只小狗吗?”本来妈妈很高兴,一听到我说要买小狗,一下子就凶了起来,说:“我不是说过吗?不能买狗!其他的事都可以商量,买狗是不可能的事!”我再一次很失望,伤心地走回了房间。
周六下午写完作文,在回家的路上,我打电话给妈妈,问:“这一次作文发表了,我这次不玩电脑……”话没说完,妈妈猜透了我的心思,马上说:“买狗不可能!再说的话我下班回来打你!”我又一次伤心地把电话挂了。
我猜,现在养狗是不可能了。等我长大了再说吧!
你妈妈真凶啊,爱狗养狗是孩子的天性。不过也不能全怪你妈妈,这个社会,身在城市,不方便养狗狗。
养狗狗原因写作文 第五篇
前几天爸爸带回来一只小狗,一进门我和妈妈好惊喜啊!好可爱的小狗!可是我们没有养小狗经历啊,怎么样养呢?妈妈想了好长时间,决定先给小狗起个名字就叫它“幸运”吧!希望它的到来给我们带来好运!
这是条拉布拉多狗,听爸爸说这小狗非常聪明、长大了还可以帮助盲人带路!它长这一身金色的毛,里面还留些白色,耳朵总是耷拉着,脸是三角形的,看上去一副很委屈的样子,很是招人怜爱!
这几天我和妈妈一直尝试着训练它,教它坐下、握手、打滚、起立“幸运”学习的非常快!
最头疼的就是“幸运”上厕所的问题了,总是把家里搞的到处都是“粑粑”,妈妈要疯了!不过我相信,很快“幸运”就学会上厕所,会变的越来越听话!
我们一定把“幸运”养的即聪明又健康!
养狗狗原因写作文 第六篇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可我还没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我要上学,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管它。
邻居胡奶奶家里的一只狗生了狗仔儿。胡奶奶知道我喜欢狗,就给我抱了一只。它好可爱!黑白相间,毛软软的。因为它是20xx年8月份出世的,所以我就给它取名为:奥运宝宝。我们俩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狗渐渐长大了,眼睛能睁开了。每当我吃饭的时候它就眼巴巴地看着我,口水一滴一滴地往下流。我亲手为它制作了一个小木屋,里面沙发、电视机、空调等样样俱全。它好像是娇容华贵的皇后,我呢!简直就成了它的一个仆人。瞧,它拉下臭臭了,我就得跟在它后面收拾。
完全长大了,没有小时候乖,也没小时候那么漂亮了。一次我拿狗食喂它的时候,它竟把我的手给咬破了,我赶忙去医院做检查,气得我一天都没有给它吃饭。还好没什么大碍。
我最喜欢给它洗澡,它也很喜欢。每次我给它身上擦香香的时候,它总是跳,因为它很高兴,我刚给它擦完头发,它又钻到我的怀里让我给它擦身子。洗完澡,它就像位刚出浴的美人。隔壁的小花狗每天都要来我家跟宝宝打招呼呢!而且小花狗一有好吃的,就都给宝宝叼来了。看来真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啊!这难道不是我的功劳吗?如果没有我,它能有这么漂亮吗?我突然体会到做父母养育儿女的艰辛。
胡奶奶的腿脚不是很方便,她还要照顾生病在床的爷爷,很辛苦。所以只要她家的垃圾满了,我就会和刚满8个月的宝宝把垃圾丢掉,它还会帮奶奶拎东西呢!宝宝做的好事真是难以计数。同学来到家里,看见宝宝时,都夸它乖巧、懂事,还夸我是个好主人呢!每当这时,我心里别提多美了。
我给“宝宝”当了8、9个月的“妈妈”,我感到筋疲力尽。但我也收获了很多的乐趣,对待可爱的小生命,你若给它们付出爱,它们将给你回报更多的爱和欢乐,给你平淡的生活增加一份乐趣。
养狗狗原因写作文 第七篇
狗是人最忠实的动物,最亲密的朋友。有的人喜欢狗,觉的它很可爱,乖巧的身板,有趣的吃相,搞怪的动作,让人心生怜爱;有的人怕狗,觉的它会咬人,看见狗就退避三舍。观察一只狗是否咬人,不是看它的尾巴是否摇摆,而是看它的嘴的形势,还有它的.嘴里是否发出“呜呜”声。养狗,接触狗,也是一门“技术活”。
狗最通人性,养过狗的人都会发觉,狗最服从于于主人。就算一只“狂犬”看见主人来了也会停止“暴怒”,摇头摆尾,服服贴贴。一位外人来了,一只聪明的狗就算没看见也会狂吠不止,这声音排江倒海,震天动地,履行“看家护院”的天职。虽然狗忠于主人,但有两件事要小心。
一件事就是不要打扰狗进食,狗在吃东西的时候,是很自私的。主人哪怕和狗开玩笑故意动狗的狗盆,狗都会一反常态汪汪大叫,更别说外人了。惹急了,说不定会咬你一口。
第二件事就是当母狗生崽的时候不要轻易碰它的崽崽。当母狗下了一窝的崽崽,出于保护崽崽,母狗往往一直盘在狗窝,与崽崽寸步不离。三五只崽崽在母狗身上翻来覆去,时不时地吃着奶。有时母狗离开了,看见其他人接近崽崽,往往会回到狗窝。此时,哪怕主人出于好意想逗一逗崽崽,母狗也会“不念旧情”地吠主人。这种现象是否让我们发现母性的光辉?
一个有经验的养狗人都知道怎么唤狗,大概是一种“二溜二溜”的声音。狗最怕人的一个动作就是人捡起一个东西猛扔向它
那些压力大而感疲惫的人,那些没有伴而孤单的人,养只狗吧,养狗会带给你欢喜。在茶余饭后,牵,哪怕人没有捡起石子,而是单纯地做这一个动作。有一个关于狗的现象现在还无法解释,就是狗看见乞丐往往会乱吠,就像看见敌人一样。上系了链子的狗狗,去郊外散步,去路边遛狗,是一种肥美的享受。
我有好多年没养狗了,现在看见附近的狗,就想逗逗它。有的人喜欢养猫,有的人喜欢养兔,有的人喜欢养老鼠,但是我还是喜欢养狗,对于狗,是一种单纯的喜爱。
养狗狗原因写作文 第八篇
想到我的掌上明珠,我第一次养的小狗——豆豆,我就心情沉重,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因为它已经上西天了。
豆豆是它真正的名子,但我都叫它“豆子”。它是我第一次养的小狗,真的很可爱。豆子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每次我们不高兴时,它就会东跑跑,西叫叫;东跳跳,西闹闹,逗得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的,把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让我们一家人乐不可支。
只可惜豆子活不到四个月就死了,从前的神采飞扬都烟消云散了。爸爸虽然为了挽救它的生命,带它去看医生,花了好几千元,可惜它还是回天乏术,被上帝带走了。
豆子走的那一天,我伤心欲绝,哭了一整晚。当我们要把它送走时,我痛不欲生,忍不住嚎啕大哭。所以每次走在路上,看见有人在打狗,我的心里都会好难过,好不舍心如刀割,让我想起我养的第一只心爱的小狗——豆子。不知它现在在天堂过得快不快乐?不管怎么样,豆子一定要快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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