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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物的回忆作文(精选22篇)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一篇
看——墙角下的那朵花,白里透红的脸蛋里透着生机与活力.你看她,就那样肆无忌惮的开着,向每一个过路人吐出一缕缕的芳香;你看她,刚自信地扬起头,现在又羞答答的低下头,仿佛害怕别人猜透了她那颗少女般的心;你看她,虽在墙角里但没有放弃自己,她因她有美丽的生命而骄傲存在着。
一年前,她只是粒种子,因为主人的粗心,她飘飘然掉落到地上,原本她要去肥沃的土地,而现在。
她歇斯底里的喊叫着主人,最终还是没有唤回主人。
不知是谁把她踢到了墙角,她独自呆在那里,接踵而来的便是一场倾盆大雨,她被打入那块贫瘠的土地——墙角,就这样,她被这场秋“雨”种下了。
既而,雪飘飘落下,冬天来了,大地被雪覆盖着,而她,几次想要探出头来却因寒冷而逃避了。
然而,她并没有放弃,她默默地等待着,她坚信她可以绽放出生命的美丽。
因为她知道冬天来了,春天就不会远了,生命原因等待而美丽。
在经过风吹雨打的袭击与寒冬的洗礼后,春天来了,鸟儿在枝头歌唱,虫儿在地上跃动,她小心翼翼地探出头来,吸收着阳光带给她的礼物,她伸了伸懒腰,两片嫩绿的芽儿冒了出来,绿绿的,嫩嫩的,她快乐极了,把所有拥有的兴奋都注入道路和她的血液里。
是啊,那多么的路过的人都用惊叹的眼光看着墙角下那娇嫩的小生命,她的生命因充满生机而美丽。
不知是哪个粗心的过路人踩了她一脚,她幼小的身躯陷入了泥里,可倔强的她并没有就此躺下,尽管那疼直接植入她的骨子里,她用力的摇摆着自己的身体,使劲抖了抖身上的泥,是的,她又站起来,生命因坚强而美丽。
寒风中,她盎染挺立;暴雨中,她抖动身躯;酷阳下,她傲然微笑,阴云下,她飘然起舞。
在经过一系列的考验后,终于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她从她那酝酿了一年的身躯中开出了一朵花,你看她,就那样一瓣一瓣开出来,白里透红中诠释了一个生命从暗淡到光明的过程。
在那个墙角下,她显得格外抢眼。
路人更惊叹了,忍不住用手去抚摸这个生命。
她散发出诱人的香,只有她自己知道那香里曾有过苦涩孤独,无奈。
此刻她的生命因怒放而倍加美丽。
生命是如此美丽,正如冰心所说:“生命中不是完全痛楚,也不是完全快乐,快乐和痛楚是相生相成的”是啊,生命的美丽只有自己用心去体会才可以明白。
美丽因生命而存在,生命因美丽而永恒,已如墙角下的那朵花。
看,墙角下的那朵花,在微风的抚摸中摇曳,散发出一缕缕怡人的清香。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二篇
在我的衣柜里一直珍藏着一件小棉袄,每当我看到那件小棉袄,心里就感到无比的温暖。
小时候,家里穷,爸妈带着我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爸妈在找了好几家单位后,终于找到了工作,我们也渐渐在他乡安了家,日子虽然过得平平淡淡,但是一家人其乐融融。
几年前的一个冬天的傍晚,天气异常地寒冷,鹅毛般的大雪漫天飞舞着,窗外刮着凄厉的北风,地面也早已结了厚厚的一层冰。我们一家人正在屋里取暖,火炉的火烧得正旺,感觉到春天般的暖和。
眼看着新年即将到来,我的心里很是着急,别人家的孩子早已穿上了崭新的棉袄,我却还是穿着那件有点破的旧棉袄,我好想妈妈今年为我添置一件新棉袄啊!
我依偎着妈妈,坐在炉火旁,妈妈的肩膀很是温热,我享受着这份温暖的爱,心里却一直想着:过几天就是新年了,妈妈今年会给我准备什么样的新衣服呢?我忍不住问:妈妈,再过几天就新年了,我想有一件新棉袄。妈妈看了看我,温和地摸了摸我的额头,笑着说:放心,妈妈一定给你做一件暖和的小棉袄。听了妈妈的话,我的心里像是灌了蜜似的,乐开了花。
第二天,妈妈一早出门,从商场里买来了新棉花和一些花布,等到晚上,妈妈忙完家里的活儿,我们一家人又坐在火炉旁取暖。妈妈拿出了今天买来的花布,开始用尺子给我量身,先量好我的袖子,接着量领口,再量腰身。量好后,妈妈把新买的布铺开在桌子上,拿出一把裁剪刀开始裁剪,一边裁剪一边修改,再把裁剪好的布料在我身上试一试,直到大小合身才罢。
接着妈妈开始叠棉花,雪白的棉花一层又一层地叠起来,厚厚的。叠完棉花,母亲开始缝针,针线在妈妈的手中来回穿梭着,那圆圆点点的花纹面料被妈妈修理得非常工整。灯光下妈妈认真地缝补着,我打量着妈妈,妈妈的头上多了几根银丝,额头也能明显地看出几道浅浅的皱纹,背微微弯曲着,母亲似乎苍老了很多。
接连三四个晚上,妈妈都在为我缝制着棉袄。终于等到新年的钟声响起,大年初一的早上,媽妈给我穿上了那件花色小棉袄。穿上它的那一刻,我顿时觉得十分温暖,我穿着妈妈亲手缝制的花色小棉袄,在风中奔跑着,嬉笑着
之后的几个冬天,我都会穿上那件花色小棉袄,即使在冬天里最冷的日子,我都没有感到一丝丝的寒意。
几番春秋,如今我渐渐长大,已经上了初中,我也从一个稚童长成了一个花季少女,而那件花色小棉袄已经不合我快速长高的身子了。我把它拆洗干净后,放进了衣柜。但是,那份温暖到现在我也忘不掉,忘不掉那年灯光下妈妈为我缝制小棉袄的情景,它像缕缕阳光照亮着我的整个心房,温暖着我的心!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三篇
我有一个铅笔盒是幼儿园快毕业时周老师送给我的礼物。它是一个长22CM,宽11CM的铁的“大管家”,它和我已经相处四年了。文具盒里面住着小胖墩——橡皮、小扁人——尺子和高个子——铅笔,还有钢笔娃娃和胶带阿姨,形成了一个文具家族。
文具盒盖上印着MICK EYMOUS的英文字母,在左边有一个米奇和它朋友米妮,它们用一双大眼睛看着我。米妮还摇者手似乎在说:“小主人,你好呀!你愿意和我们一起去探险吗?”右边的放大米奇,它做了一个“走”的动作,好象在说:“一起去吧。”盒盖的底色是天蓝色的。
我要写题目时这个蓝色的“大管家”就让铅笔上场。它一蹦一跳地走到我手里。如果我写错了,“大管家”就让橡皮出场,不一会儿它就把错的字擦得干干净净。钢笔娃娃可没有那么乖了,饿了就闹罢工,唉,我只好定时给它喂墨汁,喝饱之后才乖乖地听我指挥。
我和大管家每,天都在一起生活,我要感激它,因为我学习上的每一点进步都有它的功劳。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四篇
我爱花,既不是因为它的娇艳,亦不是因为它的多姿。总觉得花有种特殊的语言,冥冥中与我的人生契合。
春风拂面,我踏着春潮上山。漫山遍野都是花。白色的梨花,像冬雪,像蓝天上时聚时散的云丝;粉色的桃花,像脂粉,像妙龄少女两腮浮起的笑晕。她们,在微风中轻轻地飘舞。我忽然觉得,每一片落花都宛若一个凋逝的生命,在生命最烂漫时悄然逝去,不留一丝痕迹。上山的小径几乎铺满了一层花瓣,我不忍踏着她们,她们曾是那么鲜活的的生命,在一瞬间绽放,却在一弹指离去;我也不愿葬了她们,便让她们静静沉睡于花海残香中吧。
上山前,我双手空空;下山时,不知何人塞给我一缕感伤。
夏日里的花,总那么没精打采,卷着瓣儿。历经了春的绚烂,八成也疲倦了吧。最惹人喜欢的,莫过于圣洁的白荷。
天灰灰的,我总有云雾萦绕的幻想。梦的色彩还没有从脑中褪去,我已经坐在浅塘边,默默的凝视塘中亭亭的白荷。那么宽的荷塘,零零散散只分布着几枝荷。荷叶下还藏着几枝花苞,大约明天就要开了。且看塘中间的那一枝,前两日还那样鲜,今日略有些残败,带着点淡黄,花瓣微微垂着,“又一个即将消逝的生命。”
秋风吹拂着我的头发,曾经的花圃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生机。这是一段令人多思的时节。与我相伴的是小丛的雏菊,我和她们一起躺在带着微黄的草坡上。空气里带着菊香,仿佛连云都是菊的形状。在这个季节,我永远寻不见百花,只看见累累硕果坠在树梢——果实取代了花的位置。果园的老板笑着,对他而言,这是丰收,这是财富,而在我眼里,这是花生命的延续。手中的苹果被我放下,捧起的是一杯菊花茶。
其实,花一直在付出着。
尽管南国的冬天不易下雪,但,也不易见花。家附近的公园里,梅开了。我没有去看。众人皆爱梅,可我对她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她总有傲骨,她总能在挫折困境中昂扬,她有英魂,有魄力,有情怀。我比不上她,却也不想做一枝梅。梅是孤独的,在冬天这样一个萧瑟的季节一人独放,是那样寂寞。她也很憔悴,她并非不愿争春,而是早已力不从心了。在我看来,一枝花要想熬过漫长的冬是多么不容易,更何况她还那样孤单!
或许,我应该去看她?
如果上苍曾经让我选择,我愿意做一枝从来没有人知晓的白色小花。在哪个时节开放,在什么时候凋落,早已不再重要。就让我在春风中摇曳,听春雨淅淅沥沥滋润大地;在夏雨里低唱,看滚滚红日东升西落;在秋波中凋落,任缕缕秋风吹散我的残香;在冬雪里重生,等有朝一日春光普照……我永远不愿意争夺春色,不愿意牵涉尘世,只想一直,一直默默的开……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五篇
我外婆家窗前有很多可爱的多肉,他们可是我的好朋友。
他们的样子可真是千姿百态:有的像鱼生的蛋一样圆圆的,簇拥在一起,小小的圆球好像一袋汤圆;有的花瓣尖尖的,像松树的叶子一样,尖尖的,有力地向上挺着,坚贞而不屈;还有的像开放的花朵一样,几张叶子紧紧的围在一起,好像团结的好兄弟一样手拉着手。
它们的颜色五彩缤纷:翠绿的、粉紫的、淡粉的……所有的多肉连成一片,好像是一匹五彩的锦缎一样华丽。多肉,摸起来很顺滑,就好像河边被水打磨过的鹅卵石一样,滑滑的,顺顺的。有的是长条形的,也很顺滑,丝毫没有凹凸的感觉。多肉捏起来,感觉外面很硬里面很软。从远处,他们就像一堆小草;走近看就能很清楚地看见他们,各有各的姿态。闻起来很有味儿,有一股淡淡的青草的味道。
最有趣的是多肉不用种子就可以种,只需要把一片花瓣摘下来,放在泥土上面,过几天就能看见白白的、嫩嫩的根须从叶柄处长出来。一颗新的多肉就快长成了。
多肉的浇水要求也不高,浇一次水就能管两三个月,因为多肉的花瓣是个“小水库”,水分都储藏在里面呢!
看着他们,我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一株多肉:穿着粉紫色的衣裳站在阳光下,蝴蝶一来我就和他们打招呼;蜜蜂一来,我就对他们说:“谢谢你,每天都来和我玩!”
我爱我的植物朋友——多肉。
写物的作文10-03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六篇
建德是“草莓之乡”,一股甜丝丝的香气在建德上空弥漫,这股清香似乎都是粉红色的。
草莓开花了,由花长成青青的草莓更可爱!草莓的花是白色的,有五个花瓣,一簇嫩黄的花蕊。小蜜蜂嗡嗡地围绕着,唱着:“真香!真甜!”不久,花瓣脱落了,花蕊处冒出一个嫩嫩的,黄里带青的小圆珠。她像一个刚出世的小娃娃,那样好奇地东瞅瞅,西望望。它们贪婪地吸收着茎中的营养,一心想成为又大又红又甜的草莓。几天以后,草莓热得全躲到叶子下乘凉去了呢!不久后,红彤彤的草莓挂满枝头。那甜丝丝的香气和红彤彤的样子不禁让人垂涎三尺。
草莓的样子十分小巧可爱,头戴一顶好看的绿色小草帽,形状有的圆圆的,就像一枚硕大的红宝石;有的尖尖的,就像一颗小爱心;有的扁扁的,就像一颗大扇贝。拿起一颗草莓,轻轻地放在鼻尖,一股甜丝丝的香气像淘气的的小精灵,一个劲地往鼻子里钻。咬一口,一股甘甜清凉的滋味很快弥漫整个口腔,直沁心脾。
面对草莓的诱惑,你是否“口水直流三千尺”了呢?快来建德尝尝香甜可口、驰名中外的草莓吧!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七篇
一片枫叶,唤起我美好的回忆又是一个深秋的下午,我独自寄在窗边,伴着天空飞舞的“金蝴蝶”,我出神地读书。忽然,一片叶子从书中滑落火红火红的。
“枫叶!”我惊喜地叫着。这是一片丢了很久的枫叶——是我和一个女孩情谊的见证,蕴涵着我和她在枫林里的故事。两年前相遇的情景不禁又在我的眼前……
也是个秋天的下午,那天是我的生日。每年这个时候都要来捡枫叶,做生日礼物。
林里很静,只听见树叶沙沙的声音。我发现不远处有一个女孩也在捡枫叶,是那样专心,一丝不苟,这使我对她增添了几分好感。
也许是响声惊动了她,她抬起头看见了我,先是一怔,然后冲我甜甜一笑,这一下子把我们的距离拉近了。我打量了她一下,年纪和我相仿,穿着洁白的连衣裙,衬着清秀的面孔,显得清纯,可爱。只是脸有些苍白,好像大病初愈,身体还很虚弱的样子。我便找话题与她交谈。谈话中,我大吃一惊,原来她和我是那样相像。我们不仅同一天生,而且在同一片枫林里捡同样意义的枫叶。天下哪有这般巧事呢?惊人地相似使我们很快成为好朋友。我们在一起开心,并且在相约以后每年的今天都来这儿一起捡枫叶。这时,女孩的眼神突然黯淡下来,她用很低的声音说:“也许以后我再也不会来这儿了!”“为什么?”“妈妈告诉我,我得了很重的病,在这个世界上呆不了多久了。”“什么病,这么重?”“白血病,你听说过吗?”血癌!天哪!这是人间最可怕的灾难怎么会降到她头上?我不相信这个事实——眼前这个美丽纯洁的女孩竟身患绝症,而且不久将离开人世。我很难过,一时竟不知该怎样安慰她。她却昂起头,望着远方坚定地说:“没有什么!别伤心了!人都是要死的,但活着时一定要充实,有意义;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克服掉,勇敢地活下去,做一个坚强的人!”临别时,她送我一片火红火红的枫叶,并对我说:“明年我一定来!我等你!就在这里,不见不散!”一个诺言就这样许下了。第二年那个女孩失约了!我知道她永远也不会来了。但那片火红的枫叶和女孩的话却永远留在我心中,激励着我前进!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八篇
从小,我就喜欢火车,梦想就是成为一名火车驾驶员,驾驶着喜爱的火车驶向远方。
很久以前,人类靠勤劳智慧发明了火车,每次想到火车沿着长长的铁轨南来北往的画面时,我羡慕极了。于是,我央求妈妈买了一套火车玩具。“火车”造型别致,颜色鲜艳,总是带着一张笑脸,身儿拖着几节蓝灰的车厢在铁轨上开来开去,一玩就是一整天。
外婆家在千里之外的湖北,每次去,妈妈都带我坐火车,家和外婆家的距离,就靠一列火车来联系。我们坐的是高铁,车厢整洁,车速平稳,跑起来感觉似乎没有动,可窗外的树木、房子在飞快地后撤。穿过隧道时,外面黑乎乎的,就像一下子进入了黑暗世界似的;越过田野时,一片又一片绿油油的庄稼,像一望无际的大海;经过湖畔时,会看到水面波光粼粼,像披了一层金光......
历经千山万水,离外婆家近了,广播开始播报:“亲爱的旅客朋友们,火车已经到达天门南站,要下车的旅客请带好随身物品赶快下车!”听着广播的播报,我激动不已,背起包包,跟着妈妈的脚步,飞奔向外婆家。一列火车承载了我对外婆家的思念和向往。
列出“呜——呜——”鸣叫两声,准时出发,不再等待姗姗来迟的旅客。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随着逝去的火车默默地说,他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火车驾驶员将来陪伴。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九篇
我家后边有一棵三十几岁的枣树了。
这棵枣树长得挺立,很像有着钢铁般身体的小伙子。树的外表布满了干燥、张裂的老树皮,好像一位身经百战,接受过风雨洗礼的老将军。这棵枣树傲立在那里,与一旁被劲风吹倒的桃树比较,更给人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强壮气势和“泰山压顶绝不垂头”的坚决态度。
与其它花比较,枣花开得很迟,春末夏初才敞开。淡绿色的细微的枣花,没有牡丹的绮丽,也没有兰花的贵重,更没有菊花的傲娇,好像什么特色也没有,如果有也是高尚的气质。枣花落下来,留下的,是一个个黄豆般巨细的绿枣,鳞次栉比的挂在树枝上。约四周过去了,黄豆巨细的枣体积增涨了好几倍,大巨细小的枣儿挨挨挤挤,好像在欢笑,又好像在向咱们宣布约请。那些枣儿有淡绿的,也有淡红的,吃起来很甜,还带有一点点幽香,驱走了夏天的余热,令人感到清新无比。
记的我曾经吃枣还发生过一则笑话:那次,父亲从树上摘下许多红枣,洗洁净后,我刻不容缓的冲上去抢着吃,我现在很不了解小时候我怎样会那么贪吃,居然把枣核吃进了肚,我并不知道我吃进了肚,是母亲发现我吃了那么多枣,怎样只吐出这么几个枣核,所以向我问嗓子怎么样?我边吃边答复没关系。到晚上,我吐了,吐出许多枣核,我这才理解是怎样一回事。
童年夏天的许多回想都与这些枣有关,谢谢这些枣,丰厚了我的童年的食物,也丰厚了我的童年的回忆。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十篇
淅淅沥沥的春雨唤醒了熟睡的玫瑰!悄悄地,她张开了唯美却又含蓄的脸庞!玫瑰美在她的含蓄!她不象牡丹那样绚烂,不象茉莉那样浓香,不象百合那样皎洁!她,有着其他任何花儿没有的象征--爱情!
不知什么时候,玫瑰成了爱情的代名词!有玫瑰的地方就有恋人!玫瑰特有的香味给予恋人无限的回味!
在中世纪的欧洲,玫瑰代表着神灵的方向,她是那般神秘!可今天为何演变成爱情的象征我们不得而知!玫瑰为世代人们传递着爱情,她的贡献有谁能说的清楚,有些自以为知晓玫瑰花语的人们总要高呼:什么玫瑰,庸俗!庸俗?何以得知!难道玫瑰为人们承载太多的爱情换来的就是一句庸俗?
不管陶渊明独爱菊,李唐人独爱牡丹,还是周敦颐独爱莲,我始终不逾的爱着玫瑰!她的品格才是最高贵的!竞百花,却依然拥有那份淡淡的幽香;传递着哪怕最低劣的爱情,却依然保持那份高贵;被人们四处传递却依然秉着谦恭而含蓄的直至枯萎!如果她的花瓣被恶意掰开,不出一天她就将死去,因为她要保持那份谦恭,保护自己的那种高贵不被尘世的污秽玷辱!
今天,自己用心浇灌的玫瑰开了,开满花园,开满心田!间或采些许花瓣夹在书中留个纪念!
初夏的玫瑰开得正旺,可实际上她已经败了,玫瑰永远开在半掩半虚,含蓄幽香的初春!
仍旧驻足远眺,等待花开花落,等待来年春天又一个玫瑰花开的季节!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十一篇
在我们的生活中,橡皮随处可见。只要你留心观察,就很容易看到。
橡皮不仅外型多种多样,种类也繁多,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用途。就拿可塑橡皮来说吧!假如你素描的时候把画面画脏了,或者画腻了,就用它轻轻在画面上一摁,它能起到使黑白灰过渡更自然的作用。这种橡皮较为柔软,也不容易折断,可以根据你的需要来调整它的大小和形状。又比如2B橡皮,它只能擦2B铅笔写的字,擦起来干干净净,但如果用它擦别的铅笔迹就不灵了,纸上会留有许多黑斑,就像一只只小蝌蚪。
橡皮又是谁发明的,用什么材料制成,是什么原理呢?原来是英国的化学家约瑟夫。普里斯特里利用橡胶、硫磺、植物油、碎石制成的。其中的'橡胶是由三叶橡胶树割胶时流出的胶乳经凝固干燥后制成,完全属于无定型聚合物,它的玻璃化转变湿度低,分子量往往很大,大于几十万。用铅笔写字,只是在纸上留下了粉末,橡皮一擦就没了,但是水笔就不同,一下笔,就渗到纸里头了,无法擦掉。
除了在纸上擦去笔迹,橡皮还能在一些其他的场合发挥作用。比如巧除车上的鞋印。不少车主经常为爱车上的鞋印而烦恼,无论用清洁剂擦洗,还是在汽车美容中心处理的效果都不好,但是用橡皮确实轻松搞定,只需要轻轻一擦,再顽固的鞋印也会消失得一干二净。
你可别小看这小小的橡皮,它可有大用处呢!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十二篇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说起荷花,胜溪湖森林公园中的是最美不过的了。
荷花在初夏时,是花骨朵儿。这些花骨朵儿就像收紧了的手掌一样,惹得蜻蜓也来凑热闹啦!再过个三五天,荷花大变样了。它已经露出了白里透红的花瓣。再过上十几天,荷花已经全部开放了,一朵朵荷花就像小朋友的脸蛋那么红。一阵暖风吹来,荷花姑娘仿佛在风中舞蹈,在风中歌唱……
说起荷叶,还是胜溪湖森林公园的最绿。整个夏季,都是那么的翠绿欲滴。下雨时,许多鱼儿都躲在荷叶下面,好像在避雨呢!雨后过来欣赏荷花更是奇妙,那一颗颗晶莹的“珍珠”在荷叶上滚动着,阳光洒下来,折射出五彩斑斓的光芒。如此之美景,惹得游人驻足观望。
说起莲蓬,仍是胜溪湖森林公园的最甜。光那又香又甜的气味儿,就能把你的口水吸引出来。你可别看莲蓬个子小,里面的莲子可好吃了。它长得像一个绿色的马蜂窝,与马蜂窝不同的是里面塞满了莲子。它躲在一大堆荷花中,好像在玩捉迷藏的游戏呢!
说完荷花、荷叶、莲蓬,就不免要说一说荷塘。
荷塘很大,放眼望去,这里一片绿色,那里一片白色、粉红色,一眼望不到边。
荷花、荷叶、莲蓬,组成了一个美妙多姿的荷塘。听完我的介绍,你是否想前去观赏呢?那就跟随我的脚步,一起走吧!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十三篇
打开卧室的门,放下沉重的书包,拖着忙碌了一天的身体,我一下子扑倒在床上,进入梦乡。
恍然间,我置身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是会稽山。这里有一条弯弯的小溪,在茂密的树林间流淌,若隐若现。溪水清澈透明,溪底的细沙、小石子都清晰可见,虽是夏季的正午,却不觉得炎热。沿着小溪缓步前行,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古色古香的亭子,几阶台阶布满了岁月刻下的痕迹,四根青石立柱撑起了亭子的顶端。亭子四周一片安静,只有潺潺的溪水声和阵阵鸟雀的鸣叫声。荒无一人,却格外不感到孤寂,似乎竟有生气。
我迈上斑驳的台阶,登上小亭,视野一下子变得开阔。亭下有几株兰花,生在溪旁的石头缝中,姿态昂扬地矗立在那里。几朵随风摇曳的花朵面向我微笑着,仿佛要和我诉说她动人的故事。那花朵的颜色并不鲜艳,无暇的白色夹杂点点的粉色,清丽淡雅,不失朴素。她的朴素不是单调,像是一种极度高贵的朴素,虽只有白色,但我仿佛看到了她灵魂中的五光十色,在她小小的、略显柔弱的花瓣上晕染开来。
忽然,一阵山风吹过,一股淡淡的香气吹拂而来,如果不屏息凝神就根本无法察觉。但这花香又好像极其的浓烈,每呼吸一次就直达肺腑,每吐一次气就仿佛吐出来一整朵兰花。恍惚中,我看到了一大片兰花的海洋,令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风更大了,我好像看到了兰花海在翻腾、在跳跃、在风中呐喊,顷刻间所有的兰花都绽放了。踏着这翻涌的兰花海仿佛可以推开仙界的大门,直达九霄云外。仅仅这几株生长在石头缝里的小花,竟给我如此大的冲击。它不仅冲击着我的鼻,还冲击着我的眼、我的身体和我的心。
一声惊雷打破了沉寂,也打破了我的陶醉。斜斜的雨丝细细密密的落在了我头顶,它们刮得我的侧脸生疼,我急忙回到亭子里躲雨。雨水顺着亭子顶端哗哗躺下,在我眼前形成了一道道帷幕,将兰花与我隔绝成两个世界。透过雨的缝隙,我看见暴雨袭向那些兰花,它们毫不留情的打在花瓣上,伶伶俐俐,发出清脆而狂暴的声音。我为这些美丽的花儿感到惋惜,我心想,它们要被"杀掉了",但出乎意料的是,那些兰花依旧昂首挺立,如一名身经百战的战士一样坚定、沉稳。
此雨声,此兰花,此花香,构成了一幅力挽狂澜的的画卷,又仿佛是一场扣人心弦的交响乐,柔中带刚,刚中幻化出超凡脱俗的灵魂,我知道那就是兰花。
没等雨过天晴,我便醒了,原来只是一场梦啊,昨晚还来不及读的《兰亭集序》还躺在手边。突然清晨的阳光大把大把的射入房间,顺着刺眼的光线,我看到窗台上的洒满金光的兰花,开放了。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十四篇
二月二十六日,是我十岁的生日,家里摆了十桌酒宴,当然,我收到的礼物也不计其数,有零食,有衣服,有奶茶,还有对我真心的祝福。在这些礼物中,我最喜欢的是妈妈送我的其中一样礼物—一个新的铅笔盒。
这个铅笔盒只有一层,但却是多功能的。盒盖上印着两位公主,公主的旁边有一辆闪着银色光的南瓜马车,马车下边还写着一串漂亮的英文字。盒盖上还印着很多花,有闪着粉色光的,有闪着绿色光的,有闪着红色光的,漂亮极了。铅笔盒的表面有四个十分醒目的按钮,按一下最左边的那一个,就会弹出一个筐筐,里边是橡皮的安乐窝。按一下最右边的那一个,透明胶娃娃就跳出来报道了。按一下左边半圆形,弹出来的是为剪刀哥哥量身定制的小房。按一下右边半圆形,就弹出一个小型卷笔刀。打开盒盖,不用说,里面就是铅笔宝宝的“练兵场”了。在“练兵场”的右上角,还有一个长方形的拨钮。往左一拨,尺子弟弟就跳出来了。
可能在别人眼中,这个铅笔盒普通的不得了,但在我的眼中,这里包进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和新学期让我进步的希望,我爱这个多功能笔盒,更爱妈妈。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十五篇
我出生在江南水乡。幼时天真的我,总是喜欢在姥姥家门前的那座已经磨得光滑的青石板铺的石桥上玩耍。累了,就看着桥下翠绿清澈的河水流向那些洁白马头墙挤出的拐弯处,变窄,消失……清亮的河水缓缓地流,倒映着白墙黑瓦的人家,不知不觉中,游来了一群谁家雪白雪白的鸭子,嘎嘎的叫着,搅碎了水中的倒影,那熟悉悦耳动听的儿歌,便飘向了似乎总是烟雨蒙蒙的天空……“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
就这样,我天真烂漫的童年就在这静谧幽美的江南水乡度过了……该上学了,因为父母都在外地大城市,自然我也就过去了。这学一上就是好几年,一直没回姥姥家。已经适应习惯了城市生活的我,却时常在梦境里看到我在那石桥上的一幕又一幕,姥姥家那天然的、没有任何杂质的、带着泥土和牲畜粪便气味还混着炊烟香味的空气,和清澈、散发出令人心旷神怡的清新气味的河水似乎都那么的令人心神向往……梦醒之后,回到了现实,一种莫名的无奈与失望涌上心头。我还要呼吸着城市污浊的空气,出了门,面对的不是清澈的河水和白净的马头墙,而是林立的高楼大厦和拐向水泥森林的灰色马路……见不到别的鸟,只能同情着那些萎靡的麻雀在仅有的一片草地里寻觅着稀有的毛毛虫来维持着生命的继续……
于是,在无比的憧憬之中,我便踏上了回姥姥家的旅途。路上,我想着那里是多么的美,多么的令人心神安宁……可是,当我踩到家乡的石板路,抬头一看时,我的幻想破灭得一干而净。眼前的景象跟我记忆中的简直大相径庭……原来翠绿清澈的河水,现在恶臭污浊,红的白的塑料袋随心所欲地游荡,有些甚至套在了死鱼的头上;原来光滑洁净的青石板路上,四处可见一堆一堆的五颜六色、臭气熏天的垃圾,苍蝇蚊子在那里翩翩起舞……到处都是恶心的,到处都是肮脏的……就连陪我度过童年的石桥上原本光滑的青石板,都被垃圾画上了现代艺术一样色彩斑斓但十分抽象的“画作”……本来清新的空气污浊了,本来洁白的马头墙变脏了……惟独天空还是烟雨蒙蒙的样子,只是少了纯净的灰云,多了从工厂烟筒里冒出的滚滚浓烟……原来江南水乡的幽美静谧全都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现在的一塌糊涂……
太阳躲到了地平线下…各家的灯火亮了起来,商铺开始热闹了……我睡在小时睡过的硬板床上,梦到……
姥姥家门前的青石板铺的石桥上,站着一个小孩,他看着桥下翠绿清澈的河水上白墙黑瓦的人家的倒影……不知不觉,游来一群谁家雪白雪白的鸭子,嘎嘎的叫着,搅碎了水中的江南,串铃般清脆的童声和悦耳动听熟悉的儿歌声,便飘向了似乎一直是烟雨蒙蒙的江南的天空……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十六篇
我有一个非常精致的铅笔盒,是妈妈从香港带回来送给我的,我非常喜欢它。
铅笔盒是用硬塑料制成的,是长方形的。铅笔盒的正面画着可爱的米老鼠和它的伙伴们,它们在一起跳着欢快而有趣的舞蹈,旁边还画着一只秒表,好象在时刻提醒着我和时间赛跑。铅笔盒的左边有三个小按钮,每当铅笔的身材变得短粗的时候,铅笔就会提醒我:主人,快按下那个黄色按钮,我要恢复我迷人的身材。这时,我就会迅速按下黄色按钮,一个转笔刀就会急忙跳出来,乖乖的让我把铅笔放进它的肚子里。中间的那个橙色按钮是控制铅笔盒上的日历的。按下最下面的红色按钮,就会弹出一个小盒子,这就是橡皮的家了。打开铅笔盒,盒盖上是一个小小的塑料袋,里面放着我的课程表,盒子底部有一个笔夹,这是铅笔四兄弟的床,它们可以在这里舒舒服服地睡大觉,直到我叫醒它们。
我的铅笔盒很有用,它是我在学校、家里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也是耐心的橡皮、勇敢的铅笔四兄弟和坚强的尺子的家。
我爱我的铅笔盒,不仅仅因为它的别致和用途,它还体现了妈妈对我的爱!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十七篇
狼长着和狼狗差不多的身材,区别大都在于狼的棒状尾巴和单一的毛色。有的人把丛林狼和狼混淆,其实它们俩完全不是一个特种,狼的毛色通常为黄和黑,丛林狼毛色通常只为黄色的,尾尖是黑色的。
狼的食谱很广,主要吃羊类、鹿类、兔类、鼠类等。狼是群居动物,一般种群狼的匹数量最多达十二只,最少八只;狼群的社会等级十分明显,地位较高的一般是健壮的年轻狼,反之,如果是老弱病残的地位就低些。等级在进食时很明显:等级高的狼先吃最嫩最美味的肉,等级低的狼只落得啃骨头的份。狼性凶悍、残忍,在食物极度缺乏的情况下,他们有伤害同类的现象。
狼的幼崽生长速度很快,幼狼在一个月后断奶,以后吃母亲吐出的半消化的肉。3至5个月后就可以和自己的群体一起旅行了。
嗥是狼类独有的本领。狼嗥声能传到十千米以外,狼用嗥叫声来发泄情绪、确定领地、宣战、联络等。
狼有很强的领地观念,它们绝不会让外族狼进入领地。狼之所以比狗聪明,比丛林里其他许多动物都聪明,就是因为它们时时刻刻都要为生存而拼搏。狼所具有的生命力和适应性的最好的表现是:在各种恶劣环境和条件下,总能捕捉到事物。
狼是一种极善于团队合作,极善于协同作战的动物,是所有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种群,狼的集体意识与协作精神远远胜于人类。
人类对狼有很深的误解。狼在以前曾是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哺乳动物,由于人们过分地夸大狼的凶猛特性,使狼受到过度的捕杀,现在在某些它们出没的区域都绝了迹。
狼是食物链中不可缺的重要一环,它有它存在的权利,请尊重它们,给它们一片生存的天空。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十八篇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企鹅。企鹅有一张扁扁的嘴巴,小小的眼睛,乌黑的背,雪白的肚皮和金黄的脚。
企鹅生活在寒冷的北极,饿了就吃海中的鱼,渴了就喝海水。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真讨人喜爱。
大家知道企鹅吗?企鹅是一种可爱的动物。它们生性温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是一个喜欢群栖的大家庭。
目前已知全世界的企鹅共有18种,比如在企鹅族群称王的帝王企鹅,独一无二的小蓝企鹅,生活在非洲的非洲企鹅……南极与亚南极地区约有8种企鹅,其中在南极大陆海岸繁殖的有2种,甚至在炎热的非洲大陆也有企鹅。
和鸵鸟一样,企鹅是一种不会飞的鸟类。企鹅有翅膀但不能飞翔,身体为流线型,以便在水里游泳。它们的背部是蓝黑色的,腹部是与背部颜色反差较大的白色,看着就讨人喜爱。虽然现在的企鹅不会飞,但根据化石显示,最早的企鹅能够飞翔。因为环境的影响,直到65万年前,它们的翅膀慢慢演化成能够下水的鳍肢,成为目前我们所看到的企鹅。看到企鹅望着蓝天,扑扇着翅膀的照片时,我就会想:大概现在的企鹅有重回蓝天的梦想吧!
企鹅可以说是最不怕冷的鸟类。它们全身羽毛密布,并且皮下脂肪厚达2至3厘米。这种特殊的保温设备,是它们在零下60摄氏度的冰天雪地中,仍然能够自在生活。企鹅的胃口不错,主要吃小鱼和磷虾,每只企鹅每天平均能吃0。75公斤食物。企鹅喜欢群栖,一群有几百只,几千只,几万只,最多甚至达10至20多万只。在南极大陆的冰架上,或在南大洋的冰山和浮冰上,人们可以看到成群结队的企鹅。有时,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面朝一个方向,好像一支训练有素的仪仗队,在等候和欢迎远方来客;有时它们排成距离、间隔相等的方队,如同团体操表演的运动员,阵势十分整齐壮观。
企鹅的本领也不少。成年企鹅的游泳时速为20至30公里,比万吨巨轮的速度还要快。企鹅的跳水本领可与世界冠军相媲美,它能跳出水面2米多高,并能从冰山或冰面上腾空而起,跃入水中,潜入水底。因此,企鹅称得上游泳健将、跳水高手和潜水能手了。
让我敬佩这些小小的、可爱的企鹅的是雄企鹅孵蛋时的毅力。在孵蛋期间,为了避寒和挡风,几只雄企鹅并排而站,背朝着风面,形成一堵挡风的墙。雄企鹅来承担孵蛋这个重任。孵蛋时,雄企鹅双足紧并,肃穆而立,竭尽全力、不吃不喝地站立60多天,一直到小企鹅脱壳而出。这些坚持,需要多大的毅力呀!
小小的企鹅让我敬佩,让我尊敬。甚至当我听到企鹅这个神圣的名字时,会肃然起敬。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十九篇
狗,哺乳动物,有着很多的种类。是人类忠实的好朋友。作为人类最先被驯化的家畜,它们在人们的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有的狗在驯化后还可以担任起看家护院的职责,而且它们从不埋怨自己的工作有多么的艰苦。
而我和狗的故事还得从三年前的那个十月说起。三年前的十月二日是我八岁的生日,全家人都在为我庆祝。而我也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只灰溜溜的小狗。它半卧在一个小盒子中,两颗明亮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我一见到它就心生喜爱之情,并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乐乐希望它能快快乐乐的成长!从此我们就成了最要好的朋友,每天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玩耍。随着时间的渐渐流逝,乐乐也长成了一只膘肥体壮的的小狗,他不仅善于奔跑,而且还是只抓鼠高手呢!可是三个月后发生的一件事让我至今想起都感到都心痛。那天正是元旦佳节,从南京回来的表叔送给我两只黄眉鸟。它们一公一雌,身上长满了纯黄的羽毛。他们两个在笼子里你追我打,还不时发出一阵阵清脆婉转的鸟叫声。也许是因为喜新厌旧吧,我的注意力一股脑的全转到了那两只小鸟身上,却慢慢冷落了乐乐。并且我曾经看到乐乐仰着头呆呆的望着笼子好像想要吃掉它们似的。为了不让他得逞,我特意把鸟笼放到了我的房间,而且不让他在进入房间。
可是,就算我在精心的呵护那样的悲剧还是发生了!那天下午,我和乐乐一起到公园去玩耍。这才刚玩了一会儿,便不见了乐乐。过去我只要一叫,他就能很快的跑出来抱住我的大腿。可是今天任凭我如何叫,他就是不出现。我只好先回家了,可是一回到家我便看见院子的地上散落着几支淡黄的羽毛和几点依稀的血迹。而且乐乐竟然趴在了屋顶上,嘴里还嚼着什么东西。我便感到不妙,在当我走进我的房间时,我便发现——房间中的窗户不知被谁被打开了,鸟笼中也莫名其妙的少了一只鸟儿,这下我是全明白了,乐乐竟然偷偷回来吃了我的鸟儿!当时的我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一把拿起身边的棍子,便朝着屋顶走去了。见到它后我便用手中的棍子狠狠地打了它一下,他很悲楚地叫了一声唔咪便逃到屋瓦上去了。但我的心里却还是愤愤的,以为惩戒得还不够快意。又过了几天,妈妈在楼下叫道:猫,猫又来偷鸟了,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一只黑猫叼着黄鸟飞快地跑出了院子。我这才开始明白——我错了。
我的心里非常难过,真的。我竟不分青红皂白,便妄下断语,冤枉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解的小动物。我很想要弥补我的过错,但我该如何向不会说话的他表达我的歉意呢?从此乐乐开始不再进水进食,两个星期后,乐乐忽然死在了我的床上。对于他的死亡我感到十分的难过。我永无机会再来弥补我的过失了!从此,我再也不养猫。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二十篇
在我们小学六年,我们都有几个好朋友。在我们和那些朋友之间,有几段印象深刻的新鲜回忆。这些过往的事件,就像我们的宝藏一样,常常被铭记,历历在目。
那天,那天早上,还有那个课间,那本语文书让我刻骨铭心,感动不已。
“丁”下课铃响了,同学们都在课前做准备,我却还在焦急地翻动着书包,太可怕了!我没带语文书!我着急了,马上跑到另一个班去借。找到一个同学,着急地问:“同学!你能借我一本语文书吗?下节课前还给你!”
“不可能。”同学斩钉截铁地脱口而出。
我继续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向其他班级借钱。答案都是不假思索、千篇一律的“不”。
快到上课时间了。我沮丧地回到教室。我的心凉了半截,身体还冒着热气。
我正等着老师的批评,这时课就要开始了。这时,詹贤走过来问:“怎么了?”看你‘死’的,没带语文书吗?"
我默默点头,然后说:“是的,‘死亡’是肯定的。”
我说完,他走开了。我以为他只是问问。我不想。詹贤把他的语文书借给了我。
“那你呢?”我焦急地问。
他笑着说:“没关系,我和同桌一起看。”说完,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我的心突然很温暖,很感动。
这件事是我和詹贤之间的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本中文书。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二十一篇
世界多姿多彩,每一只小东西都灵巧、可爱。童真童趣的孩子们都有自己及其喜欢的小物件,喜欢它们的眼神,喜欢它们俏皮可爱的外形。我,当然也不例外!
我喜欢细雨,在那样的天气,它变幻莫测,气象万千;我喜欢土豆花,它是那样的平凡,虽得不到人们的赞赏,可我就是喜欢它;我喜欢小鸟,它们拎着奇妙的.音乐盒,在蓝天白云中自由的飞翔,在晴天里飞成一首诗……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储蓄罐,因为他它是我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跟它之间有着许多故事。
我的储蓄罐很精致,它是一只很爱的小金猪。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挺着一个大肚子。好像提醒着我们,它的肚子很能装钱。我坚持积攒的零用钱放到里面,这金猪的肚子就会越来越大,它就会越来越开心。
有一次,放学回家。爸爸出门了,我独自一人在家写作业,我发现没有笔了。这时我抬头看见小金猪,它笑眯眯的看着我。我有办法啦!我连忙从小猪的肚子里取出一元钱去买笔。小金猪派上用场了。
去年,村里组织“向灾区捐款”的活动。我没向爸爸要钱,而是在小金猪的肚子里取出350元,捐给了交区。小金猪的肚子虽然空了,但是我很满足,因为这是我的一份爱心,一份力量。
从这两件事中,我深刻的体会出了储蓄罐对我的帮助是有多大。我的小金猪我爱你。
写物的回忆作文 第二十二篇
俗话说的好:“民以食为天。”对我来说美食就是我的天!虽然我瘦瘦的,但是吃起来可不比胖子差。
不管是马卡龙、爆浆珍珠、熔岩蛋糕,还是红豆QQ奶茶,我都“来者不拒”。我可不是普通的吃货,而是终极吃货。
那废话不多说,接下来就言归正传吧!那个暑假,我同学生日,说要带我去一起“哈皮”,他们准备在万达的一家自助餐厅里吃。交了订金,我话没多说,开始细细品味起来。我先夹起一支金华火腿。啊!这火腿真香,外面一层皮被油裹上了一层,在灯光下油亮油亮的,开始烤了,这金黄的油在烤盘上跳着舞,“哔哔”地响着,过了一会儿,火腿烤熟了,这可真所谓是香飘十里,不说十里,百里都有了。我准备夹的时候,一双筷子突然“飞”了过来。哼,想和我这第一吃货抢东西吃,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我筷子轻轻一转,把火腿踢到一边,再来个声东击西,一下子把火腿塞进嘴巴,我顾不得烫口就直接吞了下去。看到对方失望的样子,我得意地看了一眼,心想:哼,怎么样,我就知道一定会落入我口的,还想跟我抢……
下午,我们还去了万达金街里的甜品店买了点八宝饭。这枫晶八宝饭果然比想象中的好吃很多。细腻的糯米,口感良好的果肉,冰凉甜蜜的冰淇淋,香醇浓厚的甜牛奶组成了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再加上一块甜丝丝的、充满水分的香草果冻,这简直是皇帝才能吃到的东西。
这八宝饭再加上提拉米苏蛋糕和抹茶瀑布的清香,我相信天神吃了也会称赞,犹如玉露琼浆般的好味道了。
啊!这作文写出来时,我自己也要流口水了,谁让我是一个“终极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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