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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蚂蟥的作文(精选8篇)

发布时间:2023-02-28 19:42:55阅读量:151

描写蚂蟥的作文 第一篇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可终有一瞬是与众不同的。这一瞬会定格,在这飘渺的时间里。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七秒后它会忘了刚才的一切。七秒对于我们来说太短暂了,可对鱼来说,七秒是它们一生的记忆。所以鱼是不是快乐的短暂,痛苦的也短暂呢?所以是不是对鱼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是可留恋的,更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瞬间会让它们记一辈子。

可是人不一样,人一旦记住那些瞬间就是一辈子。在你年事已高,青春不在的时候,坐着摇椅,围着炉火,将那些瞬间慢慢咀嚼,直到嚼出时光荏苒的味道。

夏天的河水这么凉,简直刺骨的寒,我惊慌地在水里扑腾,奈何周围根本就没有可让我抓住的物体,我以为我会溺水而死,因此我吓的根本无法冷静。我第一次落水,幸而河水不深,但我害怕呀!我根本不会游泳,群里还有蛇,泥鳅和吸血的水蛭。想到这些,即使我在水里也能感觉到一身冷汗,哥跟我前来的女孩儿都是同龄。她们早都吓哭了,只能指望她们救我,我当时一心想从水里出去,可是我好怕突然有东西从水里钻出来,因此我根本不能也不敢冷静。我真的慌了,现在想起还心有余悸。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上来的,只知道当时是又害怕又无措,以至于我现在更怕水了。我在水里听不见也看不见,只是一直扑腾着,我想当时我的表情一定很惊悚吧,事后,她们还因此而来我,说我像见到鬼了一样,我心里却想,可不是见鬼了,我还在鬼门关转了一圈呢。上岸后我不敢回家,怕被骂。于是我们在林子里点了火烤衣服,结果衣服被烧出个洞,现在想想也真是可笑,那时的水位也不过到大腿处,却被我想的这么恐怖。

我回家时已经黄昏了,我永远忘不了那天的故事。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的很长,我想,这大概是我一生中最惊心动魄的瞬间了。逝者如斯夫,尽管不舍昼夜,都会有一道惊心动魄的风景,让滚滚时间河流停留脚步,为了那一幕,尽管只一瞬。

描写蚂蟥的作文 第二篇

我的童年发生了许多妙趣横生的故事,比如:钓龙虾、拔萝卜……不过,印象最深刻、最有趣的还要属那次“照镜子”事件了。

记得五岁那一年,我在家看动画片《白雪公主》,“咚咚咚”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妈妈,手里还拿着一个亮闪闪的东西。我好奇地问妈妈:“妈妈,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呀?”“是镜子,还是一面‘魔镜’呢!”妈妈捏着我的鼻子神秘地说。可万万没有想到妈妈当时的一句戏言,却引发了下面的一段故事。

听了妈妈的话后,我嘀咕开了:动画片《白雪公主》里面的女王有面“魔镜”,能知道世界上谁最美丽。妈妈带回家的这面魔镜能不能呢?不如测一下我酷不酷?于是,到了中午,趁妈妈午睡那会儿儿,我偷偷地溜进妈妈的房间里,蹑手蹑脚地踮到书桌旁,可书桌太高,我无法拿到放在书桌上的“魔镜”。我灵机一动,搬来了帮手——小板凳,我站上小板凳拿到了“魔镜”。可是是由于太激动了,下来时忽然脚下一滑,摔了下来,幸好妈妈没被吵醒。为了看我酷不酷,即使跌个“狗吃屎”也值了。我欣喜若狂地回到房间里,拿起“魔镜”就对它念念有词:“魔镜,魔镜告诉我,到底谁最酷?”咦?怎么没反应?我不甘心:“魔镜,魔镜,求求你了,请告诉我,到底谁最酷?”可是“魔镜”依然是纹丝不动,我歪着小脑袋,在“魔镜”上左摸摸右看看。在我冥思苦想之时,旁边传来一阵嬉笑声,调头一看,是妈妈,她走过来抚摸着我的头说:“你最酷,小帅哥!”“‘小帅哥’我爱听!”

听了我的叙述后,相信你已经乐坏了吧?我的童年趣事还有很多下次有机会再跟你讲吧!

描写蚂蟥的作文 第三篇

秋游时,对着清亮的潭水,我看到一个男孩,闪亮亮的眼睛,像剑一样的眉毛,还有一只直挺挺的小鼻子,一看就知道你是个小酷男。哈哈!镜子里的那个你呀,在现实生活中还真酷!

那是读二年级时候的事了。那一次,妈妈和我,还有妈妈的几个同事却K歌。一路上,叔叔阿姨们都说我长得酷,要我露一手。到了歌厅,他们点了歌,又教我点歌来唱。我也觉得很高兴,就点了自己喜欢唱的歌。轮到我唱了,我拿起话筒,觉着电视里歌星周杰伦的样子边唱边扭动起来。我的歌声时而高,时而低;时而粗,时而细。我的扭动时而柔和,时而刚劲。那歌声,那姿势,简直和周杰伦一样,酷毙了!大家不停地给我掌声和欢呼声。我唱完了,大家还意犹未尽,叫我再唱。回到家里,妈妈还学给爸爸听,爸爸也真夸我“太棒了,太酷了”。

那一次,我狠狠地出了一次风头,在叔叔阿姨面前摆了酷,展示了自己最美丽的一面。也让自己对自己信心满满的,一天比一天表现得更酷。

描写蚂蟥的作文 第四篇

“太棒了,终于可以去亚马逊热带雨林探险了”表哥大声嚷道。“我们啥时候去呀?”表哥迫不及待地问,“要不我们后天去吧”探险家麦克说道,“好的,我这就去准备探险的装备。”我也急不可待地说道。

我们准备了许多东西,有地图、食物、饮用水和药品等等,一开始我还想带本书和手机来着,可麦克却阻止了我,“拜托,你不是去度假的,是要去探险的!“

终于,我们来到了亚马逊热带雨林,放眼望去,是一片养眼的绿色。进入雨林,却像战场一般,随处可见的是动物们弱肉强食的画面。雨林里的植物有许多,有食人花、面包树/各种花和各种树等等。雨林里不仅有植物,还有动物,有凶猛的食人鱼、鳄鱼,和喜欢吸血的水蛭等等。

渐渐地,我们走进了雨林深处。走着走着,我隐隐约约听见背后有东西压到干枯的树叶上发出的清脆的声音,回头一瞧,只见一条足足有十几米长的大蛇对我张开了血盆大口,就在千钧一发之际,麦克用一根大棒顶住了大蛇的嘴巴,并一气呵成,把大蛇踢进了树丛中。表哥还大胆地搬几块石头丢进树丛里,丢完了还不忘看看大蛇有没有死。

然后,我们继续前行,由于我们害怕地面还会有猛兽伤害我们,所以我们决定走水路。突然,只听见表哥,啊——的一声,一只水蛭吸在了表哥手臂上,“别动,我来帮你。“可表哥不停,在小船上来回滚,巨大的冲击力硬生生地把小船冲翻了。水流把我们带到了泥巴地里,”装备丢了,吃的喝的也丢了,这下可真的要野外求生了。“表哥哭丧着脸说道。麦克用安慰的口吻说道:”你别担心,我们是高智商动物,总能走出去的。“呜呜呜——,我要回家,我要找妈妈。”

最后,我们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才走出了这片雨林。

描写蚂蟥的作文 第五篇

看着窗外那片金黄色的阳光,我又想起了那一片金黄色的田野。

小时候,我住在奶奶家。一出门,就能看到美丽的金黄色田野。清晨,在一声声的鸡鸣中,我们呼朋唤友,结伴钻进那一片金黄色的稻田中。我们在这“海洋”中玩耍,嬉闹,直到一声声焦急的呼唤声此起彼伏,我们才意犹未尽地走出那一片金黄色的天地,各自回家。

这片金黄色的田野是我们的乐园。

最恐怖的是浑浊的水下面还有水蛭,它们长得十分像泥鳅。如果你的脚上有小伤口,踩在水里,那你就要吃苦头了,因为它们会马上攀附在你脚上吸血。被水蛭叮上后,很难把它们扯掉,听大人说,必须拍,慢慢把它拍出来。

到了秋天,稻子收割了,那片田野就显得分外空旷。我们几个小伙伴从家里偷来几个小番薯与一包火柴,从田里堆放的稻草垛上抽出一些稻草。接着在地上挖一个小坑,在小坑上面架上几个土块,再把番薯放在土块上,然后把点燃的稻草塞进小坑里点燃。大概十几分钟后,一个个甘甜美味的烤番薯就出炉了。烤红薯一定要趁热吃,这样才香甜可口。

可惜的是,奶奶家被拆迁了。那片曾经给我带来欢乐的田野,变成了一条阔直的大马路。我童年的快乐就这样被埋葬在这僵硬的混凝土里了。

描写蚂蟥的作文 第六篇

在这个喧闹的城市,找出一条蜿蜒的小溪,已是不可能的了。而乡村的小溪,依旧潺潺的流着,让那宁静的树林之中,那美丽的小村庄中,则溢满了溪水的灵动。

那蓝天白云之下,就是小溪了,不知源头在哪里,亦不知流向何处,刻入记忆的,只有那美丽而又纤细的身躯,寻找小溪,寻找童年的欢乐……

穿过一条幽静的小道,刚迈出第一步,眼中,便是那“脉脉不得语”的小溪了,没有那冒出的气泡,却时时刻刻让人感到一种生机,那白花花的溪水,似那透明的绸缎,光滑。细腻,穿过那凌乱的石头,在日光含情脉脉的照耀下,充满了水的质感,让人不禁想要摸去,犹豫着,摸去……

刚刚伸出手,便急忙抽了回来,只是不愿意破坏那不多的几片“波光碧影”,那几片倒影颤颤地在水中发抖,忽闪忽现,似为那美丽的绸缎上,添加了些精美绝伦的花纹,修饰了小溪,变美了天堂。

不说那波光倒影,只说这小溪,日夜不停的流着,那白色的绸缎,似乎永远也不会消失,“至善若水”,那纤细的身躯,将那棱角分明的邪恶一日又一日的冲洗,成为了那光滑而又圆润的善良。如若遇到那阻挡水流的“大块头”,那强大的力量,就分成了一股股小的力量,找到那一个个不起眼的缝隙,穿过,然后,继续汇聚,伴随着阳光,向前流去,伴随着那小小精灵,驶向远方的天堂。

那溪中小小的精灵呢,几颗蝌蚪乱摆着尾巴,快活的玩着,游着,奔向那未来的希望,偶尔还会见到几条水蛭,享受着那溪水甘甜的清凉,然后,孩童们,抓蝌蚪,逮水蛭,便成了嬉戏的天堂了……

乡村小溪,没有大河的滂沱,没有那湖水的静谧,只是,用自己的一份灵动,装点了人生,粉饰了世界。

描写蚂蟥的作文 第七篇

千年前,张季鹰因见秋风起,而思故乡莼菜羹、鲈鱼脍,乃曰:“人生贵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求名爵乎?”故而命驾而归。

是矣,人生贵适意尔,焉能因浮名虚权而致使自己失去本色,纵身跃入世俗的大染缸呢?

故而,人生在世,唯有适意而行能活出本色,从容做梦,坦然处事,拥有一片独属于真我的大世界。

诚如周国平所言:“人生贵在行胸臆。”此“行胸臆”便是我所谓之适意而行活出本色。然而,当今社会却有太多情愿被世俗染化为俗物的人。其典型特征便是乐于倚红偎翠,听任五色迷目,七音乱耳,而又沉溺其中不可自拔。犹如被世俗这条水蛭紧紧吸附不愿受百般苦楚将其拿下,而情愿委屈求全,任凭水蛭将自己的精力一点点吸食,逐渐沦为灰白一色的木偶,再无半分本色可言。

试想,若社会被一群失去本色的人填充,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何种模样?半生持剑逐水流,繁华几时期相交?人若已失去适意而行的动力,便必已失去本色成为俗世微不足道的个体;人若失去从容做梦的资格,便也已失去了这一片属于真我的大世界。倘若个体已无法再拥有这片世界,那同样的,世界也必已失去了各具特色的个。一个失去了个体鲜明差异只剩死板固化灰白色填充物的世界,又怎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呢?想必连“大千世界,异彩纷呈”之类的言语,也只剩下嘲讽的意味了吧……

因而可见,适意而行,活出本色这一观点不独仅于个体生命的精彩有重要意义,于世界色彩的丰富性亦十分必要。袁枚曾有言:“凡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意思就是,凡诗歌,都是至真性情的流露,古亦有言“修辞立其诚”,也指行文展露其至真性情,即情存于中而行于外之意。由是推之,不光写诗作文需得流露至真性情,人生在世,唯有适意而行,按照“胸臆”处世,方能活出本色,不至于在喧嚣红尘中迷失了自我。

“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李白如是说。是矣,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适意而行,活出本色方为至上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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