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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字作文加作者(精选14篇)

发布时间:2023-03-18 08:52:55阅读量:337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一篇

从小学到现在,我读了许多书,也认识了许多素未谋面的作家,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鲁迅,他的作品选材独特,饱含着自己的独特见解,鲁迅先生的小说具有生动的文学性,让人读后耳目一新,这也是我喜欢鲁迅的直接原因。

记得我读过的鲁迅的第一篇本书是《呐喊》,读完后,那个麻木的祥林嫂,那个消极的中年闰土,在我的脑海里面挥之不去,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开始喜欢上了鲁迅的小说,喜欢上了鲁迅的散文。

他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大文豪,他以笔代剑,呼唤百姓们起来勇敢地斗争,他用文章使人们觉悟起来。不光是写文章,他的诗采也不差,郭沫若说:“鲁迅先生无意做诗人,偶有所做,每瑧绝唱。”从这几句诗中就不难看出鲁迅的诗才是多么受人敬仰的了,再看看鲁迅在《自嘲》里面说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听,这语气,是多么的朗爽、是多么的豪气、是多么的有豪情壮志啊。

鲁迅先生是人类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我觉得我们应该把鲁迅的文笔、鲁迅的精神传承下去。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二篇

我喜欢看课外书,许多许多的书都是我的最爱。我喜欢的作家有很多,有杨红樱,有冰心奶奶,有曹文轩叔叔……但我最喜欢的作家还是巴金爷爷。你想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巴金爷爷呢?那就赶紧看下面我对巴金爷爷的著名作品《海上日出》的读后感想吧!

我读了《海上日出》这篇文章以后知道了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美丽景象,从这篇富有诗意的文章中,我感受到了巴金爷爷对大自然的喜爱之情。我觉得在这篇文章里巴金爷爷能够把太阳写得特别有活力和生机,这都是因为巴金爷爷热爱大自然,仔细观察事物才能写出那么美的文章,体现生机勃勃。我想巴金爷爷一定是一个特别有智慧的人,不然,巴金爷爷整怎么会写出那么美的文,描绘的如此细致,抒写的如此逼真,让读者读的如此之惊奇。

看了之后,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巴金爷爷了吧?如果你还不知道,那你就多看看那些巴金爷爷写的书吧,你就会知道巴金爷爷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了!

我的作家梦05-21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三篇

我最喜欢作家杨红英阿姨,她写的书让我读得津津有味。她写有:《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女生日记》《男生日记》《笑猫日记》等许多作品。

我最喜欢淘气包马小跳,每本书后面都有一句十分有趣的话: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这句话更使我那强烈的好奇心不住地说:快看看!快看看!翻开书,我就像一块儿小海绵掉到水里一样,贪婪的吸取着,忘我的读起来:我先去竞选超级市长的现场与夏林果一起给马小跳加油,又去参观贪玩老爸被秦老师批评时垂头丧气的样子,再去与马小跳一起参加徒步大行动,品尝杜真子做的土豆沙拉……一篇篇搞笑的文章,把我逗得哈哈大笑!

我还喜欢《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中温柔的宝贝妈妈,完美的夏林果,《女生日记》中善良的冉东阳,美丽的罗老师;《男生日记》中坚强幽默的吴缅,搞笑的精豆豆;还有《笑猫日记》中奇特的笑猫……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像我生活中的好朋友一样亲切!

杨红樱阿姨写的书让我百看不厌,因为她有一双可以看透童心的眼睛还有一颗不老的童心,我期望杨红英阿姨能够更多的写出让我们喜爱的作品,热烈期待中……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四篇

我爱读书。我爱读充满幽默的童话,我爱读充满幻想的小说,我爱读充满知识的科普书,但我更爱读杨红樱写得饱含童趣的作品。

杨红樱是中国当代最受小读者热爱的童书作家。从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是一个标准的老顽童。

我喜欢杨红樱的作品,因为她有一颗童心,写出的作品富有童意,如果不知道,完全看不出是一位大人写得。

从《女生日记》到《男生日记》,从《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到《笑猫日记系列》,从《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到《神秘的女老师》,每一本都是那么深入人心,那么贴近生活。她是我接触第一位校园文学作品的作家,从她的作品里看到所有校园生活都是那么开心,都是那么朝气蓬勃。

就拿《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来说,马小跳其实就是现实生活中一个很普通的小男孩,而这本书就是写他身上发生的很多十分普通的趣事,这些事情我们都经历过,而在她的笔下,一件件平凡的事情,被刻画得生动有趣,跃然纸上,好像主人公就是自己,就生活在我们班上,就生活在我们班上,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男/女生日记》就更别提了,虽然写得是六年级的故事,但是依然使我们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让人爱不释手。

杨红樱的童话让人无法忘怀,她那优美简洁的语言,使人仿佛置身于文字之间,她描绘出的画面是那么生动,没有插图,都会使你眼前出现一幅幅有趣的图片。

我爱杨红樱,更爱她的作品……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五篇

涅斯玲格的作品往往读起来活泼轻松,真切生动、情趣盎然、其淡雅的幽默向读者泌散,其浓烈的戏剧趣味牢牢吸引读者的心。

《达尼尔在行动》之所以不是一部以侦破少年犯罪案的可读性为低级追求的低档作品,就因为它不单在一个引人入胜的破案故事中写活了一群孩子和大人,而且在最后也不释除悬念为作品收结。小说结尾处笔锋一转,提出了这样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容易因种种缺陷而毁于孤独,这种孤独唯同龄人的友爱温馨能使其融解,可是让孩子们去喜欢他们所厌恶的人,能做得到吗?

克里斯蒂娜·涅斯玲格绝对是当代世界上最著名的用德语写作的儿童文学作家之一,她的作品对孩子们来说几乎就是一种名牌产品。然而被女作家包裹在作品深层里的精神内核,却常常是严肃而发人深思的,总是寄寓着女作家对人生、社会、时代、历史的敏锐而充满责任感的思索。

人的理智能使人转厌恶为喜爱吗?开启锈锁的钥匙该往哪儿去寻找呢?涅斯玲格的作品就这样向教师、家长和孩子发问着,引起社会讨论和深省的兴趣。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六篇

我喜欢的作家很多,散文大家林清玄,童话作家杨红樱,不过最喜欢的还是郑渊洁。

郑渊洁是中国最著名的童话作家之一,他的大名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众所周知的舒克,贝塔,以及大灰狼罗克全都出自郑渊洁笔下。截止到现在,郑渊洁的书已经发行并销售了一亿册,相当于全国十三分之一的人口都看过郑渊洁的书。除了各种童话书以外,他还坚持独自一人写杂志《童话大王》二十多年,给两代人的童年带来了欢乐。汶川地震,他捐款三十多万元,还给灾区的孩子讲写作知识,让我看到了一个作家对国家的贡献。

郑渊洁还是一个特别勇敢的父亲。他的儿子上初中时,他领着儿子去报到,发现初中老师正在辱骂学生,就断定儿子在那里不会幸福,作为父亲他坚定地把儿子领回家,自己教育。儿子郑亚旗长到18岁,他让儿子交房租,水费,电费,以此培养儿子独立生活的能力。后来郑亚旗二十多岁就成了杂志的主编。这跟郑渊洁的教育是分不开的。

郑渊洁当作家当父亲都很特别,这份特别书里都体现出来了。我喜欢看郑渊洁的书,因为有趣,引人思考。他用很简单的话把人世间的道理剖析得入木三分,比如:孩子把玩具当朋友,大人把朋友当玩具;差生是差家长和差老师联手打造的;一个国家孩子说大人话办大人事大人就得说孩子话办孩子事等等。真是百读不厌。

现在我特别希望郑渊洁的新书能上市,好一睹为快!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七篇

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代表作《朝花夕拾》《呐喊》《彷徨》《野草》等。

鲁迅幼年时,一边忙着上学,一边还要给母亲抓药看病,有一次迟到了,私塾先生说他几句,他就在书桌上刻了个早字,从此再也没有迟到过。

鲁迅出国留学学医,在学解剖时却发现用来解剖的全是中国人的尸体,而有一些无知的中国人,看了竟然哈哈大笑,这一行为,让鲁迅深知要从精神上拯救中国人,于是他弃医从文,为中国的文坛开辟了新的天地。

鲁迅一生珍惜时间,出席会议,即使是冒着倾盆大雨,也从未迟到过,鲁迅在逝世前几天持续发烧,体重不足80斤,在逝世前一天,他还为一本苏联小说写了序言,写了一篇日记,可敬的鲁迅先生,直到战斗,离开这世界,也从未浪费过时间。

诗人臧克家曾写出《有的人》来纪念鲁迅。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那些骑在人民头上的人,人民翻身让他落地,那些甘愿奉献的人,人们把他举得很高很高。

一个人他用笔铸就了他一生的辉煌,换来了新中国光明的未来。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八篇

我很喜欢鲁迅,原因是他写的作品好,选材独特,饱含着自己的独特见解,鲁迅先生的小说具有生动的文学性,让人读后耳目一新,这也是我喜欢鲁迅的直接原因。

记得我读过的鲁迅的第一篇作品是短篇小说《故乡》,读完后,那个麻木的祥林嫂,那个消极的中年闰土,在我的脑海里面简直挥之不去、不可磨灭,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开始喜欢上了鲁迅的小说,喜欢上了鲁迅的杂文,喜欢上了鲁迅的散文。

后来又查了他的资料,认识到他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大文豪,他以笔代剑,呼唤百姓们起来勇敢地斗争,他用文章使人们觉悟起来。

他的诗采也不差,郭沫若说:“鲁迅先生无意做诗人,偶有所做,每瑧绝唱。”从这几句诗中就不难看出鲁迅的诗才是多么受人敬仰的了,再看看鲁迅在《自嘲》里面说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听,这语气,是多么的朗爽、是多么的豪气、是多么的有豪情壮志啊。

鲁迅先生是人类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他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让我们都来把鲁迅的文笔、鲁迅的精神传承下去。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九篇

从古至今,涌现过不少杰出的人才,其中也不乏风华绝代的.作家,可我最喜欢的作家还是司马迁。

司马迁,字子长,夏阳人,西汉时期史学家,散文家,有“千秋史圣”之美誉,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可他从来没有向命运屈服,背负着父亲曾经一生也未能完成的理想,他面对极刑而无怯色,在坚忍与屈辱中,穷尽毕生,写成《史记》——一本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巨著,完成了那个属于太史公的使命。他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想象着他坐在案边奋笔疾书,写着那部旷世之作,人们只会敬佩他,佩服他忘记了宫刑的痛苦与耻辱。仅凭着一股“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信念写着别人的世迹,可却忘记自身的荣耀。但是,他的事迹彪炳史册,他的名字流传千年。我们一直铭记着他,就如同他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从古至今名人写巨著是寻常的事,可身处困境中还能想着为后人做贡献,并不计回报,这就是伟大的。而司马迁的可贵之处就在于此。

司马迁,你一直被我们铭记。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十篇

谢婉莹,这个名字如果不熟悉还可以原谅,但如果要是连冰心都不知道,那就是莫大的遗憾了!

第一次看到冰心的作品是一个星期日,父母没在家,我在翻阅一本《冰心诗歌卷》,无意间被《繁星》中的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弱小的小草呵!骄傲些罢,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我细细地品味这句话,不知到为什么,我的心顿时感到心旷神怡。自从那以后,我愈来愈喜欢冰心的诗歌和散文,每次遇到他的文章我都会保存好,每每体味它真挚的情感和亲切质朴的语言时,我都就得自己幼小的心灵仿佛随着那娓娓的叙述深入了他的内心,感受到她淡泊平和的心境。他对人生的感悟那么宁静平和,那么超脱,让我的烦恼也会随之消散。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位作家——冰心!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十一篇

有一说一,现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出现,对我这种不自律的人实在是太不友善了。自从对游戏的着迷,我看书也越来越少了。

可到了学校,开始住宿生活后,没有手机电脑,书也就成了最能打发时间的宝贝了。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曹文轩。

曹文轩毕业于北京大学,现在是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虽说按年龄,老曹已经是爷爷那辈儿了。可他写的小说确是让我感到了少年的气息。那种青春年华多愁善感的特点在他的作品里表现的淋漓尽致。

《草房子》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文章剧情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每个人都有每个人都故事,而这些故事都串成一条线,这条线上便有主角桑桑的身影。特别是文笔,感觉就是个青少年写的,但用词用句的老道手段却又是年轻人写不出来的。

《根鸟》,则有点伤感,主角一生不顺,生活贫困,但却因为一封莫名其妙的信,用了全力去寻找那个大峡谷,一路大有西天取经般的困难,过程描写极为细致,虽然最后到了梦想的地点,可结局却让人意犹未尽,回味无穷啊。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十二篇

星期六下午,著名儿童作家杨红樱来到铜陵市新华书店参加活动。这个消息我是晚上才听爸爸说的。真遗憾!杨红樱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啊!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尤其喜欢读杨红樱阿姨写的书。她的书总是让我读得津津有味。我读过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21本书、《笑猫日记》系列17本书、《假小子戴安》、《非常》系列3本书等许多作品。

我每看杨红缨写的一本书,都会爱不释手。《淘气包马小跳》每本书后面都有一句十分有趣的话: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 马小跳表面上调皮捣蛋、惹是生非,又不太遵守纪律,被老师和同学们看成“后进生”。但他非常热爱生活、诚实善良、充满爱心。马小跳是我非常向往的人物。

我还喜欢《女生日记》中善良的冉东阳,美丽的罗老师;《男生日记》中坚强幽默的吴缅,搞笑的精豆豆;还有《笑猫日记》中奇特的笑猫……这些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杨红樱阿姨的作品就是这样生动幽默,通俗易懂,让我百看不厌。我感受到了她的一双理解孩子天性的眼睛和有一颗永远年轻的童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杨红缨。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十三篇

一年前,我读完了伍美珍写的《小魔女蓝小鱼》这本书。当时,我要是没看到伍美珍的照片的话,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那是一位快要接近中年的一位女作家写的。为什么呢?因为书中体现岀的她简直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她的文笔纯朴、优美,从中体现岀了这就是她的童年。她写的书没有伤感,只有那能令人哈哈大笑的语句,让人感觉到非常愉快的故事。这才使我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位作家。

后来才知道,她的小读者们都称她为“美美姐姐”。你一定会想:都快中年的人了还称她“姐姐”,太奇怪了!错!年龄并不能代表她的心理。童心未泯的她写岀来的作品也是有童心的。她写出来的作品没有一篇我们看不懂的,因为文中的主人公的生活貌似我们现在的生活,很接近我们,更重要的是,有纯真的友情包含在里面,让我们回味无穷。

伍美珍也是一位有毅力的作家。她的新书不断地岀版,一本接一本,从没停过。也许,在她的生活中,写作是必不可少的吧。在一年内,她就岀了《小魔女蓝小鱼》、《我们班的同桌冤家》等都是一系列的书。其中我就很喜欢她写的《我们班的同桌冤家》这套书还有《幸运的蓝丝带》这篇文章,很有引诱力,让我读了一遍还想再读一遍。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伍美珍。

400字作文加作者 第十四篇

我最喜欢的作家,那非.罗琳莫属了。她有一头金色长发,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浅浅的小酒窝,笑起来就会露出那整齐洁白的牙齿。罗琳生于1965年7月31日,算起来已经49岁了。

她最著名的作品就是《哈利·波特》了。这一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了67种语言,在全球发行了4亿册,这足见她在全世界孩子们心中的地位了。《哈利·波特》讲述了哈利通过自己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打败了伏地魔。这本书是魔法类小说,不过它好像真的被施了魔法一样,画面感极强,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精彩的魁地奇球比赛、一根根充满魔力的魔法棒……都能鲜活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连里面的人物我都能清楚的想到他们的样子。不仅如此,它还能让人的心情随着情节一起一伏。每次读到哈利的伤疤阵阵剧痛时,我的心也随之紧张;看到邓布利多校长慈祥的笑脸,我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想到伏地魔那苍白而恐怖的面庞,我的心情又变的不安起来……

罗琳的《哈利·波特》带给我的启示也不小,它让我明白了:我们不仅要有好奇心,还要勇于探索,探索之后就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罗琳,一位美丽而又充满想象力的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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