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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精选16篇)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一)
假如你问我我最喜欢的书是那一本,我会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书是邢老师给我们从图书馆借来的《爱上奔跑的羚羊》。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小元牛,叫次仁,它刚出生的时候,发生了一场大雪崩。父母都没了。只有小次仁活下来了。途中被猞猁的袭击,狂风猛士团的.团长多吉所救随后,跟风羚一起生活,雌风羚噶玛把次仁收养了,次仁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了狂风猛士团的一员
做多吉哥哥的助手。次仁因为跑得慢、跳的矮,所以多吉哥哥从来都没有好好地看过次仁一次。后来,风羚狂风猛士团的副团长亚东被银狼们所杀。多吉却因为违反了风羚部族的规则,被逐出部族,永远不能回来。但是次仁却跟在了多吉的后面,多吉遭到恐虎的袭击时,次仁就激发出元牛体内的力量,保护住了多吉,而小次仁和恐虎滚下了山崖。次仁被朋友青鸟小琦救起,然后青鸟小琦带次仁去青鸟奶奶那治病小学生作文,青鸟奶奶告诉次仁它自己是元牛。它又到自己的族人那里实现了它的梦想——成为了狂风猛士团的一员,也成为了多吉哥哥的助手。
这本书很有趣,描写的特别生动。我还要再读几遍。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二)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历经了千难万险,千辛万苦地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九九八十一难实在是让我记也记不过来,那白骨精貌美如花,那火焰山危机重重师徒四人最终取得真经靠的是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 精神!他们踏上征程,一路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但是什么都没有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就是依靠这种意志和 精神,他们越过了陡峭的大山,踏过了宽广的大河,战胜了一切的魑魅魍魉。
持之以恒是成功的“铁律”,古今中外,每一位名人的成功都与这种 精神有直接的关系。很多人都知道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却极少有人去发现他成功的秘密,他成功源自于他平时注意观察生活、体验生活,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坚持到街头去观察、谛听,记下行人的零言碎语,积累了丰富的生活资料,这样在《大卫科波菲尔》中写下精彩的人物对话描写;在《双城记》中留下逼真的社会背景描写,从而成为英国一代文豪,取得了文学上的巨大成功。
约翰逊曾说: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坚持下去吧,胜利就在眼前!加油!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三)
书,就像一枝红玫瑰,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动物农场》。《动物农场》这本书还对我自己的阅读起到了带领的作用。记得那个时候……
我在一个休业式的早晨,我们正听着老师慢慢地介绍着假期里要看的书,听到《动物农场》这个书名时,我脑子里的问题一下子就来了:为什么这本书叫“动物农场”呢?这又不是动物开的农场。
果然,书三天后就到了,我兴奋地翻开了那本书,里面主要讲的是动物占领农场的故事。里面不仅文字内容丰富,而且少量的图片也生动有趣。以前我是十分不爱看书的,可是通过这一本书,我改变了许多:一旦我遇到好书,我就很想看完。一本书一天读个五、六遍也是正常的事情。
总之,就一句话——只要有时间我就看!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领略到书的真谛,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四)
《艰难的归程》是一本动物历险小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跌宕起伏、回肠荡气的故事把我深深吸引。刚刚拿到这本书以为就是一本普通的书,可是刚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一只出身于宠物厂的杂种狗,名叫阿蓬,因为一点毛色,从一只身价数万的贵族狗堕落成一条流浪的杂种狗。宠物厂的老板把这条“杂种”送给了十三号驯养员,过着天堂般生活的“杂种”每天都有人亲自照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从天堂坠入了地狱。十三号驯养员把它带回了住所,看着杂种那身肥胖的肉,连口水都流了下来,便在门前架起大锅,准备把杂种杀掉吃肉……
锅已经快烧沸了,眼看十三号驯养员拿着锋利的菜刀向阿蓬一步步逼来,杂种依然“沉醉”在天堂般的生活中,突然一把菜刀飞了过来正巧打中了杂种的屁股,正在呼呼大睡的杂种痛得嗷嗷直叫,立刻跳了起来,挣脱了链子,向宠物厂奔去……
以后的每天,杂种只靠从墙角钻到宠物厂来抢其他贵犬的食物,起初都是拼了命才能抢到贵犬的食物。在一天天的磨练中,杂种练就了一身的“肌肉”,用迅捷的速度去对抗那些贵族巨犬,杂种每日专挑凶猛高大的巨犬的食物,把巨犬们当成了自己的玩具。
杂种每日站在坡上遥望着远处的牧场,它十分向往能和母犬们玩耍,在草场上奔驰……
在一次远牧的过程中,发生了强烈的地震,管理那群羊的管理员不幸身亡,阿蓬只好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依靠自己的智慧带领600多只羊穿过峡谷,翻过高山,游过河流,打败狼群,回到了老金的身边,回到了自己温暖的家……
我被阿蓬的勇敢顽强、不怕危险、不怕困难的精神和它的聪明才智所深深感动。阿蓬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我会永远记住阿蓬,永远记住我最喜欢的《艰难的归程》!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五)
俄罗斯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着这一句话,我感到特别亲切。我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他是荷兰作家保尔·范罗写的《小狼人之生日惊魂》。
故事的开头写了一个马上7岁的小男孩,在7岁生日经历的种种与众不同的事。
有一个平凡的小男孩,是一个孤儿,被善良的蒂米一家收养了,那个小男孩叫多弗。在午夜,多弗起了床,他看了看天空。这是,奇怪的事发生在小男孩多弗身上——他开始变成狼人,白天又恢复正常。一开始,多弗很害怕。但事情也有好的一面:他的身体变强壮了,可以利用变成狼人的机会整治坏孩子,还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找到了亲人,并帮助蒂米渡过了难关……
我最喜欢书中的主人公多弗和蒂米,还有蒂米的爸爸。蒂米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小学生,总是在关键的时刻想出办法救多弗和自己,在一次次多弗变成狼人快要失控的时刻,是蒂米让他安静下来;多弗也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小学生,在他变成狼人的时候,总是惩恶扬善,在学校经常欺凌蒂米的尼克·布拉格曼也被多弗变成狼人的样子吓了一跳;蒂米的爸爸是一个非常古怪,而有平易近人的人,他经常做一些古怪的事情,比如:头上顶着一个花盆,穿着男士上衣,女士裤子……看完这些我都会哈哈大笑!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财富不是朋友,而朋友却是财富”的道理。如果你不珍惜身边的朋友,那么他会像财富一样一点一点的离开你。朋友在你的身边,你会感到像家人在你身边一样温暖。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六)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一生的特殊经历,描写了一个沙皇统治时代的懵懂少年成长为苏维埃xxx里一个优秀青年的历程。保尔虽然出身贫寒,但他自强不息、坚持信念,以惊人的毅力奋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即使饱受着疾病的煎熬,他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与追求。正是他这种精神感染了我,使我爱上了这本书。
我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一个安静的书店里,那天我正巧走过它所在的那列书架,一不小心把它撞歪了,我急忙将它放正,就在那一瞬间,我看见了它独特的题目,于是对它产生了兴趣,便将它捧在手里开始阅读,曲折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使我对它的兴趣愈加浓厚几乎忘了时间。直到同伴唤我才回过神来,最终,我决定将它买下。
在我拥有了这本书店,我几乎整天整夜都在反复品读它,从睁开双眼到闭上眼睛,我的视线几乎没有离开过它。为了有更多时间来阅读它,我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看的电视节目。不管外面是刮风还是下雨,我都依旧沉浸在它生动曲折的情节之中,那对人物栩栩如生的描写,令我仿佛亲眼见到了保尔;那对环境生动贴切的渲染,使我身临其境,我对它爱不释手,到了晚上,便在灯光下继续欣赏,直到天上星星都睡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将它放下。
保尔惊人的毅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激励着我勇往直前,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七)
书是阳光,给我们无限光明;书是小鸟的翅膀,没有了书,就像小鸟没有翅膀,不能自由翱翔……在我们的生活中书必不可少,没有书,生活就黯淡无光,没趣……
去年暑假,我亲爱的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名著,让我必须全部看完。没办法,皇后娘娘的话谁赶违抗——遵命!
等我仔细翻看,才发现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看,反而让我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有味。所谓只有尝试了才知道个中滋味吧!这些名著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书中讲了主人公安妮是个孤儿,有一头红色头发,有永远也说不完的话……幸运的她被马修和玛丽拉收养,书中还讲了安妮与朋友发生的种种有趣好玩的事情。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本《绿山墙的安妮》给了我很大的启示:热爱生活,自尊自强,凭借自己的刻苦勤奋,得到别人的喜爱,也赢得别人的敬重和友谊。 人要懂得感恩,你用真心去对待他人,别人自然也会对你好。
读者们,你们有没有喜欢看的书,快来和我分享分享吧!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八)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100个公主故事》,里面有爱丽儿、白雪公主、花木兰……等8位著名迪斯尼公主等100个故事,在故事里,公主一样会遭受挫折、烦恼和厄运的折磨,但是他们勇于克服各种困难,以开朗的心态,迎接命运的挑战。每个故事都以一种极具情合理和感染力的方式,告诉女孩们怎样在生活中成为一个乐观,自信,坚强,出类拔萃,高雅不凡的小公主。
白雪公主的美丽天真,善良体贴赢得了小矮人的喜爱,也赢得了王子那玫瑰花的爱情。
灰姑娘,一个在逆中成的女孩,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心地善良的她,乐于帮助别人,并在仙女孩都母的帮助下,最终成了美丽的王妃。
爱丽儿,一条生活在海底王国,他活泼,聪明,俏皮,对任何事都充满着强烈的好奇心,但却不卤莽行事,他心思缄,爱动脑筋,始终不放弃梦想。
爱洛,森林陪她度过美丽的童年,热爱大自然在这里爱洛收获了属于他美丽人生。
花木兰,一位帅气美丽的中国公主。他机智果然不失沉稳踏实,勇敢坚强不失温柔美丽,文武全才从不服输,是个人见人爱的“假小子”。
贝儿有着一颗宽容的心,她温柔细腻,就像一道灿烂的阳光,照亮了野兽孤独的内心,开心地度过每一天。
茉莉是一位漂亮而且很主见的阿位伯公主,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喜欢穷小子阿拉丁要,他们经常乘着魔毯一起冒险,经常惩恶济穷。
宝嘉康活泼开朗的印第安公主。他善良,坚强,对新鲜的事物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并富有冒险精神。
金银卷共收集了100篇著名的迪士尼童话故事,每一篇都生动有趣,引人入胜,意味深长。全书分梦想篇,历险篇,真理篇,成长篇四大部分,分别从不同视角为孩子们造创色彩斑斓,瑰丽奇幻的童话王国。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九)
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的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它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解决。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莫里亚帝咆哮道:"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犹如甘露润我的心田;犹如甘甜的泉水;犹如温暖的碳火……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十)
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可喜欢读书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叮当的魔法》。
《叮当的魔法》是晓玲叮当姐姐写的一本鼓励孩子的励志书。它的外壳是一层淡淡的橘黄色和淡淡的黄绿色,上面或飞着或停着许多蝴蝶,中间有一个特别漂亮显眼的天使精灵,她拿着魔法棒,高高举起,好像在说:“这本书对你很有帮助,快来读一读吧!”
刚把《叮当的魔法》拿到手上,我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原因不单单是它的封面漂亮、吸引人,更重要的是它“肚子”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叮当的魔法》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每个单元的特色。有的是说要努力,才能实现梦想;有的是说不要刻意去模仿别人,要认认真真做好自己;还有的是说时间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把握好今天的时间……优美的文字,华丽的触笔,深刻的道理,都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再加上文章中时常出现的美丽的插画,更是令我爱不释手。
读了这本《叮当的魔法》,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我知道了要孝敬父母,要尊敬老师,还要珍惜友谊;我知道了要快乐起来,不要为小事而生气;我知道了不能早恋,现在是主攻学习的年龄;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胆大,不能胆小,要不然什么事情都做不好;我知道了……
这不,前些天投票选大队长,我被选上了。我一开始很不愿意,我怕我主持不好班队会被同学笑话,我怕我紧张得双手发抖被同学喻为“胆小鬼”,我怕同学们点评班队会的时候全是缺点而不是优点。现在,我读了《叮当的魔法》,我的心情变得开朗了,我越是害怕,它越是令我出丑,让我更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权当在和爸爸妈妈聊天、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就可以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就豁然开朗起来。
《叮当的魔法》令我印象深刻,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它教给了我很多我原来不知道的东西,我很感谢它。所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叮当的魔法》莫属!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十一)
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
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十二)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还是我们亲密的朋友。我就喜欢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昆虫记》。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各种昆虫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性等。其中我最难忘的昆虫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了。记得法布尔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大群大孔雀中的一只抓走,放在木棍上,然后把大孔雀罩在玻璃杯中,然后把木棍放在大孔雀们的旁边,结果那一群它的同伴,都围着那根木棍转,仿佛那根木棍就是它们的同伴。动物真是太神奇了!
螳螂也很让我难忘。螳螂被人们称为祈祷者。因为它总是摆出一副祈祷的样子。可是它的性格却十分凶猛,一旦有猎物经过,它瞬间变得凶恶,用它的大刀,瞬间将猎物杀死。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样快乐的阅读。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十三)
我读了很多的课外书,有很多的故事我都很喜欢,读的很入神,似乎我就是书本里的主角,如:《长袜子皮皮》、《语文新天地》、《没头没脑和不高兴》、《爱的教育》、《小布头奇遇记》、《精灵鼠小弟》等还有好多好多。但是,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精灵鼠小弟》,因为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鼠小弟很聪明、有爱心,让我非常的佩服,而且他还特别的机灵。
这本书的大概意思是:“有一户人家,他们生了一个孩子,长得就简直和老鼠一样尖尖的嘴巴、瘦瘦的脸匣和一双亮亮的小眼睛,虽然他的外表长得不是很好看,但是他的心地却很善良,有爱心,经常帮助别人,很在乎友谊!
我们很值得向他学习,学习他的乐于助人,有爱心,团结一心的精神,积极的态度……
和鼠小弟比起来我觉得自己很渺小!所以,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向鼠小弟学习!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也有和我一样的想法呢?你也来读读《精灵鼠小弟》吧,和书中的鼠小弟交朋友,一起共同努力为他人多付出一份爱心,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十四)
我记得歌德曾今说过这么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的确说得不错。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蜜桃,有的书读起来像青青的橄榄……书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味道!我今天向大家推荐的是《作文大本营》。
《作文大本营》这本书既有用,又有趣。里面有许多板块,比如说名师魔法棒、可乐世界、生活大风车、开花有声、绝对小孩……不管怎么说,反正我看作文大本营是看入了迷。
“吴汶容!睡觉了!”只听妈妈一声命令。我不情愿的放下了《作文大本营》,缩进了被窝,那篇作文还没看完呀!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怪招,只见客厅里的灯被妈妈“啪”的一声关掉了,我偷偷的开启了小夜灯,借着微弱的光芒看了起来。当看到一个让人高兴的片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哈”的笑了起来。老妈听见了,不但把我的《作文大本营》没收了,还张口大骂:“看看看,你就知道看,你要是在偷看,就别想我给你订了!”哎!
我最喜欢《作文大本营》这本书了,它让我知道了写作的方法,还带给了我许多乐趣。《作文大本营》,真好!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十五)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其中最喜欢的是《科学实验王》。
《科学实验王》是一套科学漫画书,它讲的是黎明小学开了个实验社,实验社的同学们是如何在一系列的比赛中打进全国科学实验大赛前四强的故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讲故事中引出一个科学实验。每本书讲的内容都不一样:第一本是关于酸性和碱性的物质;第二本是讲惯性定律和重力、摩擦力等其它一些力学的'定律;第三本是关于光的折射和反射,第四本是……
每本书有一、两个用漫画的形式做的实验,从那里你可以学到科学知识。你也可以照着做做实验,真实体会一下做实验的乐趣。
我最想做的是DNA实验,它需要冰的乙醇、25%的洗涤剂等,可是我的材料不够,就完成不了。我真想看看我的DNA长什么样子啊!
每本书每一章的后面有时会设计一个有趣的科学小实验,并且详细讲解了这个实验的原理;有时是著名科学家的简介,如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爱迪生……;有时还有一个小小的科学漫画。看完每一章的后,都有一个惊喜在等着你,因为你无法知道这一章会以什么内容结束。
《科学实验王》教给了我很多科学知识。听我讲了那么多,你知道我喜欢他的原因了么?你对它感兴趣吗?
小学四年级《我喜欢一本书》作文(篇十六)
《警方》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警方》,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习,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习班,再去学奥数。
我终于爬起来了,身上再也没有伤痛。谢谢你,《警方》,是你拉起了我;谢谢你,余乐,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别人是打不倒的!《警方》,你的故事虽然平凡,却用一颗不平凡的的心来抚平平凡者的创伤。因为你,我敢于面对严峻的生活,敢于微笑着迎接挑战;因为你,我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管跌得有多重,也决不会躺倒不起,因为这是你告诉我的道理。
我爱这本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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